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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逃犯變鹽商強賣食鹽:不買我的鹽打斷你的腿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2日 08: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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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戎明昌 陳捷生 通訊員/張雷 蔡軍亮 林曉)揭陽市公安局、揭西縣公安局在打掉一個欺行霸市團夥之後,不得不專門將受害人召集起來,做受害人思想工作,讓他們揭發該團夥的犯罪證據。這是昨日筆者從揭陽縣公安局獲悉的。

  揭西縣鳳江鎮盛産種類繁多的涼果,腌制涼果需要大量食鹽,當地人林欽糾集一幫刑滿釋放人員及社會閒雜人員作為打手,利用“正規食鹽專賣權”掩護販賣私鹽,並用暴力手段等壟斷了當地食鹽市場。

  漏網逃犯竟橫行鄉里達10年

  今年51歲的林欽是揭西縣鳳江鎮陽南村的一名農民。1993年,林欽跟同村另兩人合夥在鳳江鎮上開了一家髮廊,並從外省拐騙婦女到鎮上賣淫,林欽強迫婦女賣淫前,都會先對她們強姦然後再逼迫“接客”。案發後,揭陽警方對林欽等涉案3人進行追捕,兩名犯罪嫌疑人先後落網,並於1997年被執行槍決。林欽則僥倖逃脫,從此隱姓埋名在外地過起了東躲西藏的日子。

  2002年,林欽從外地回到家鄉鳳江鎮,並糾集一幫刑滿釋放人員及社會閒散人員幹起了非法勾當。自2006年開始,林欽通過提供毒品、賭場分成等方式收買了林新、林生、林兵(另案處理)、黃詞等吸毒人員,並指使他們實施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剷除對手,並據此在鳳江鎮一帶確立了黑勢力,期間有步驟地利用親信,將違法犯罪的觸角逐漸延伸至私鹽經營、非開採法河砂等高利潤領域。

  據辦案民警介紹,由於林欽犯罪團夥在當地的兇狠“深入”民心,在該團夥被警方端掉之後,不少受害者仍不敢向當地警方報案。為此,揭陽市公安局還在媒體開通了電話熱線,鼓勵曾經被林欽等人傷害的受害人向公安機關舉報。

  利用大哥村官身份壟斷食鹽行業

  涼果行業是鳳江鎮的支柱産業。一斤話梅要用4兩鹽才能腌制出來,食鹽需求量極大。公鹽市場價格從760元/噸—840元/噸不等,而私鹽僅需580元/噸。

  2010年3月,林欽利用其大哥林輝的村書記身份,取得了鳳江鎮的食鹽專賣權。其後林欽及其兒子林彥等人利用揭西縣鹽務局鳳江代理點的合法身份,從外地低價購進私鹽,倒賣給揭西縣鳳江鎮等地的一些食品加工廠,謀取暴利。期間林欽要挾鳳江鎮一些賣鹽的小販退出市場,並指使林忠帶著林彥、林兵、吳水等人到鳳江鎮各路口攔鹽。壟斷了該鎮108個鄉的涼果廠的食鹽銷售。

  如若有開涼果廠不到林欽食鹽點購鹽,林欽就指使兒子帶領手下恐嚇毒打對方。2010年5月份,開涼果廠的林原到鄰近的普寧市裏湖鎮的售鹽點進鹽,回來時被林彥帶手下攔住,一夥人將林原一頓毒打,致其門牙掉了,林彥臨走時還撂下狠話:“如果你再到別的地方進貨,就打斷你的腿,小心你的小命!”

  為非法採砂兩千元強買萬元竹林

  2010年7月,林欽、林忠、林群等人未經水利部門的許可,開始在榕江鳳江鎮等河段非法採砂進行倒賣。在其採河砂點附近不遠處有一片很大的竹林,而下面有豐富的河砂資源,林欽便指使手下用暴力手段,強迫種植竹林的農戶以低價將這塊地賣出,原本價值幾萬元的竹林,在林欽等人的威脅下,最後僅以2000元成交。竹林到手後,林欽等人瘋狂地進行採砂,3個月的採砂量就達到9000多立方米,違法收入達到45萬餘元。林欽團夥被打掉後,低價出讓竹林的農戶仍不敢到派出所報案,直到專案組警民警主動上門了解情況,再三勸説,該農戶才説出實情。

  2011年7月12日,揭陽市公安局在揭西縣鳳江鎮陽南村委巷口埔村林欽的住處及抽砂場,現場抓獲涉嫌盜採河砂及販賣私鹽的犯罪嫌疑人林欽、林彥、林群、林忠等4人。查扣倣“六四”手槍兩支、獵槍一支、採砂船一條、運沙船兩條,行動中還繳獲子彈24發、催淚彈4發,非法鹽産品551.6噸等。

熱詞:

  • 鳳江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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