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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腐敗又發窩案 媒體稱財務公開鮮有動靜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8日 05: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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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一個月內,長春大學師生茶余飯後議論著該校原副校長門樹廷受賄一案:2003年至2011年間,門樹廷利用自己負責學校後勤和基建的職務之便,索取和收受他人賄賂939萬餘元。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門樹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財産100萬元。

  長春大學的很多同學看到媒體相關報道後,紛紛在人人網上轉發。該校大二學生李月(化名)在網上把案件來龍去脈了解清楚後有些氣憤:“學校這麼窮,沒想到副校長能受賄近千萬元!”

  門樹廷一案並非個案。這幾年頻頻有高校領導,尤其是主管後勤和基建的領導,被曝貪污,隨後牽出一系列相關部門的人員。“高校腐敗窩”一度成為流行詞。

  高校已經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清水衙門”。近幾年來,隨著高校招生和基建規模不斷擴大,經費來源多元化,加之其自主決策權擴大、更廣泛地參與市場經濟等因素,高校的經費大幅增加,但是原有的高校財務管理和監督機制相對落後,跟不上經費增長的步伐。

  個人富得流油,學校整體寒酸

  2011年底,門樹廷東窗事發,與其相關的長春大學後勤系統10余人牽連其中。在任職期間,門樹廷利用學校日常工作、建設長春大學過街天橋、綜合樓、教輔樓等基建項目,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所送現金並接受他人出資為其家別墅裝修。

  與門樹廷受賄近千萬元“富得流油”相對應的,則是學校整體的“寒酸”。李月的同學普遍認為學校很窮,軟硬體不如其他省屬高校。比如,去年系裏獲獎學金的同學被輔導員告知,學校現在拿不出錢,要拖欠一個學期,才能發放。而且,“學校公寓很緊張,如果宿舍衛生打掃不好,就有可能被分到人數多、環境差的寢室住”。

  長春大學一位教師則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門樹廷分管學校後勤和基建後,許諾為全校教職工集資建房。如今,十幾年過去了,集資建房徹底成為泡影。看著其他省屬高校教師可以集資建房,這位老師甚是羨慕。

  與經濟上的損失相比,學校的名聲更受影響。“他拿著學校的資金和資源去交換,學校的經濟和名譽都受到巨大損失。”這位老師説。

  據了解,高校經濟犯罪案件大多集中在基建、招生、採購、財務、招生等環節。犯罪主體以校領導、主管財務人員、後勤基建及採購領域的管理人員居多,並呈現出窩案、串案的共同特點。

  一位代理過多起高校腐敗案件但不願透露姓名的律師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高校領導和相關部門人員貪污受賄多采用“文明”手段,諸如以“發獎金”、“慰問老幹部”等為由,並存以法不責眾的心理,美其名曰為“集體福利”。

  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以倡導“公車革命”為公眾所知。他分析,高校領導幹部有了權力,如果不進行約束,就會産生腐敗。很多人因利益驅動,盯上了分管後勤和基建的副校長手中的權。某些意志不堅定的副校長面對走馬燈似的送禮的人,很容易動搖。“收小錢沒人發現,便會有恃無恐”,葉青惋惜地説,高校裏一些原來搞學術的人,當官有了權力後,不做學問,而是陷入腐敗的泥潭。

  懂的人知道風險,不懂的人不知道深淺

  由財政部和原國家教委制訂,並於1997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規定,高等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有以下幾方面: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産管理,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但目前,在全國高校中普遍存在著“外行管內行“的情況。湖南省財政經濟學院院長伍中信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很多高校分管後勤和財務的校領導不是專業出身。如此一來,不僅易造成資金使用效率低,而且分管領導極易因不懂財務知識,忽視財務風險而被財務人員蒙蔽犯罪,或自己有意犯罪。“懂的人知道風險,不懂的人不知道深淺。”

  當前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力度不夠、範圍不廣也是高校容易出經濟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葉青認為,高校作為一個經濟體,大多數設置有內部審計部門。但多因為是內設部門,對學校各部門財務監管難有實際效果。

  儘管如今對高校領導幹部屆滿離任的審計力度較大,但也不乏審歸審、用歸用的情況。葉青説,全國高校財務來源多數為財政撥款,而領導幹部離任審計,也常因“公對公”,履行程序地翻一下賬本,對“小金庫”很難查清。而國外一些高校,資金更多來自於社會,關注度相對高,審計力度大,出現腐敗的機率也小。

  葉青建議,高校應推行年度審計制度,特別是在招生和基建領域加大審計力度,防患于未然。據他了解,全國100多所211工程大學,很難做到每年審計一次。

  2000年,財政部和教育部印發了《關於高等學校建立經濟責任制加強財務管理的幾點意見》,要求在高校建立各級經濟責任制。

  伍中信告訴本報記者,全國各高校中少有實行經濟責任審計制的,沒人去評審分管領導財務決策是否得當、是否能發揮資金最大效益。審計內容多為高校領導幹部屆期內是否有違規行為,且缺乏屆中審計。

  總會計師與主管財務的副校長誰大誰小

  從1979年至今,教育部(原國家教委)曾多次獨自或聯合其他部委下發文件,建議或要求各高校設立總會計師,來加強對高校財務的監督,保證其正常運轉及資金更加安全。但至今為止,設立總會計師的高校卻為數不多。

  一位就職于西北某教育部直屬院校的總會計師感嘆:在大學任總會計師,還不如按以往慣例,由高校副校長管財務好。

  在高校現有體制中,總會計師和副校長雖然都是副廳局級幹部,但是前者常覺得矮人一等。如果有機會,他便會提拔別人當總會計師,自己去做副校長。伍中信分析,現今很多高校的總會計師一職是可有可無的。很多高校的總會計師不是按照管理需要來設置。

  伍中信説,在高校有這樣一種現象,即從事財務的專業人才很難提升至副校級。在其他行政事業單位,管理財務的中層幹部有一定上升空間,但在高校,選拔總會計師不僅考慮專業素質,還考慮其學術造詣等。

  高校人才濟濟,在職數有限情況下,會優先提拔安排學術能力強的人。同時,在高校因財務專業技能被提到副校級,很多人並不認可其能力,伍中信説,以此標準選拔,就會出現搞學術的人當副校長之後再來分管財務。

  前不久,教育部通過公開選拔的方式,為6所高校招聘總會計師。伍中信認為,這種方式對高校財務管理的完善有較大幫助。如果僅是在本校選拔總會計師對改進高校財務管理問題不一定起到明顯效果。因其在已有土壤裏成長,會受周邊環境的影響,只是當了個官而已。

  若是全國範圍招聘,是因為該學校在本校找不到合適的人選,便放眼於全國,而不是局限在本省、本校。此舉説明該校對總會計師一職位看得很重,對人才的要求自然較高:不僅要求專業能力,還需要考察是否有管理才能、執行能力、監督能力和決策能力等。只有這樣的人選才能把高校總會計師這一職務發揮出其應有的作用。

  但伍中信略有擔心:遴選高校總會計師應形成常態化機制,而不是今年有幾個,以後就沒有動靜了,只是讓大家看個熱鬧。

  112所211工程學校無一實施財務公開

  總會計師只是加強高校財務管理的一個環節,並不是有了這個職位就上了保險。

  據了解,高校資金來源已從原來僅為財政撥款發展為現在的財政撥款、學費、産業上交、社會捐贈、科研經費和銀行貸款等多種渠道。教育部也為此下發了不少財務公開的相關文件。

  2002年教育部就發佈了《關於全面推進校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其中提到經費預決算、教職工購(建)房方案、住房公積金、養老金、醫療保險和其他社會保障基金等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都應通過多種形式告知廣大教職工。該向社會公開的要向社會公開。”

  2010年9月1日《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的應公開內容中明確規定:財務、資産與財務管理制度,學校經費來源、年度經費預算決算方案,財政性資金、受捐贈財産的使用與管理情況,儀器設備、圖書、藥品等物資設備採購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標情況,應主動公開。

  今年2月29日,教育部頒布了《教育部直屬高校基本建設管理辦法》以規範和加強直屬高校基本建設管理工作,提高投資效益。

  至今,全國各高校在財務公開上,卻鮮有動靜。

  中國政法大學教育法中心發佈的《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開觀察報告》顯示,教育部“211工程”中的112所大學中,沒有一所向社會主動公開學校經費來源和年度經費預算決算方案,也沒有一家高校公佈其財務資金的具體使用情況。

  在走訪調查中,中國青年報記者發現,高校師生普遍反應沒有可以獲取以上信息的渠道和途徑,久而久之,因無法接觸,也不願關心了。

  東北師範大學的一位老師告訴記者,學校公共資金可以花得冤枉,但不能被個人侵吞。因苦於無法知曉,平時也只能關心自己“工資漲不漲,能不能按時發了。”

  而吉林大學一個學院的副院長更關注的則是項目經費如何報銷能更容易、手中如何可以掌握更多項目經費、學校和學院之間的權責利如何平衡。

  在高校中還有一部分青年教師,對高校財務的運行情況持漠視態度。對他們而言,自己在學校大事小情上沒有影響力,在資源分配上更沒有話語權,“校領導即使不貪污,錢也花不到我們身上”。

  對大學生而言,高校財務情況更是“遙遠而神秘”,想了解,卻沒有途徑,“如果學校在相關網站公佈財務信息,我一定會去看,想看看上交的學費,學校是如何使用”,長春大學學生李某説。

  “學校收的學費,接受的財政撥款,都是納稅人的錢,公立大學財務信息理應完全向社會公開”。葉青建議,高校在內網和外網都應該設立一個財務公開的欄目。定期向社會、師生和家長提供季度性、年度性的數據。例如,各項工程的審計意見,花了多少錢等。此外,相關部門應該要求各高校公開財務信息的時間,不按時公開的要對其進行問責,並且鼓勵家長和師生來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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