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司機致死3人獲輕判 審判長自稱當時眼睛花了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8日 04: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近日,河南省陜縣法院判決一起造成三死兩傷的交通肇事案。在受害人家屬沒有得到賠償的情況下,陜縣法院以“被告人積極賠償受害人家屬部分經濟損失90余萬元”為由,對肇事司機“從輕處罰”。當事審判長解釋説,負責審理該案民事部分的三門峽市湖濱區法院“出具了一份表述含糊的賠償證明”,自己當時“眼睛花”才將案件“判錯了”。

  ■事件

  車禍致死3人司機竟被輕判

  去年9月16日,山西運城人張利強夫婦,開車送女兒去河南洛陽一所大學報到,隨行的還有張妻的兩個姐妹。行至河南三門峽境內時,一輛滿載貨物的重型半挂貨車,從後面撞上張利強的現代轎車。坐在後排的張妻、女兒、大姨子當場身亡,張利強和小姨子受傷昏迷。

  三門峽市交警認定:肇事司機楊新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今年3月6日,陜縣法院“判處楊新華有期徒刑兩年”。對此,張利強説,“判決書簡直胡説八道,啥依據也沒有就這麼判”。

  根據法律規定,交通肇事死亡2人以上或重傷5人以上,負事故全責或主要責任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辯解

  輕判因民庭出具賠償證明

  陜縣法院作出的刑事判決書顯示,從輕處罰的原因之一是:“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部分經濟損失90余萬元。”對此,張利強説,他至今沒有收到任何賠償。

  陜縣法院負責本案的審判長水濤承認,受害人沒有得到賠償,判決和實際不符,他們之所以這樣判事出有因。此案涉及刑事附帶民事,而民事部分由三門峽市湖濱區法院負責。減輕處罰正是根據湖濱區法院出具的一份賠償證明,該證明稱肇事司機賠償了。

  對於這一説法,湖濱區法院負責審理此案民事賠償的法官翟二民説,他曾多次拒絕陜縣法院及被告律師提出的賠償證明要求,但陜縣法院最後以公函的形式,要求湖濱區法院介紹案件審理情況,他們才開了“賠償證明”。“你三番五次叫我這樣,我都不給你出,現在你把事推到我身上,你是耍冤大頭呢。”

  ■調查

  賠償證明有明顯表述錯誤

  在這份證明裏,有這樣的表述:“據被告人稱:能夠及時賠付被告家屬賠償款近90萬元。”其中,“被告賠償被告”的説法明顯錯誤。翟二民説,這個證明有瑕疵,但並沒有被告人已經賠償90萬元的意思。“據被告稱,據他稱要賠多少錢,並沒有説賠了90萬元了。”

  在這份證明裏,“據被告人稱”中的“據”和“稱”字是手寫體,在打印的文書中很醒目。若沒有這兩個字,就變成了“被告人能夠及時賠付賠償款近90萬元”。

  在陜縣法院下達的刑事判決書裏,不僅去掉了“據”“稱”二字,還把“能夠賠償”改成了“積極賠償”。因害怕賠償證明被陜縣法院“做手腳”,4月6日,翟二民專門從陜縣法院複印了這份賠償證明。

  ■承認

  審判長自稱當時眼睛花了

  對於判決與事實不符一事,審判長水濤説,主要是因為湖濱區法院提供的賠償證明表述含糊,自己當時“眼睛花了”。“他證明寫得有點含糊,我眼又花,我一看能夠及時賠償,他寫錯了,我們應該一個字一個字地摳。”

  受害人家屬聘請的律師毛轉江説,不論有沒有“據稱”二字,陜縣法院都應該核實被告人的賠償收據,如此草率判決極不負責任。

  目前,陜縣檢察院已向陜縣法院提出糾錯意見,認為本案判決與事實不符,陜縣法院決定啟動法律審判監督程序,本案或將再審。

  據中央人民廣播電臺

熱詞:

  • 審判長
  • 陜縣
  • 被告人
  • 致死
  • 做手腳
  • 肇事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