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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偵破銷售加工病死豬肉案 問題香腸流入市場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3日 19: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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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間黑膩膩的屋子,走進去極深,瀰漫著濃重的腥臭味。昏黃的燈光下,堆放在案板上的豬肉清晰可見大量深色斑點和烏紫的色塊,黑黃色的血水正滴下來,不斷有綠頭蒼蠅“嗡嗡”地成群結隊飛過來搶先“品嘗”。3個超大的冰櫃打開來,裏面塞滿了上百公斤像這樣發臭的剝皮豬肉。

  這個地下屠宰場位於福建省仙遊縣楓亭鎮鄉下一處偏僻小山坡上,是陳某販賣病死豬肉團夥進行私宰的黑窩點。2011年7月24日晚,被當地警方一舉搗毀。

  當晚,因為做相同“生意”而“倒楣”的並不只有陳某。

  去年7月以來,在福建省公安廳的直接指揮下,福州、廈門、泉州、莆田、南平、龍岩6地公安機關實施統一收網行動,成功偵破近年來福建最大銷售加工病死豬肉系列專案,集收、運、制、銷“一條龍”的犯罪網絡被徹底打掉。

  非法銷售加工鏈條形成

  在福建省仙遊縣看守所,《法制日報》記者見到了只有小學2年級文化的犯罪嫌疑人黃某。

  2011年3月起,此前做生豬生意的黃某動起了歪心,雇傭李某等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到福州、福清和莆田等地收購病死豬進行銷售。短短4個月,販賣病死豬肉10余噸,涉案金額達20余萬元。

  陳某某,2008年就因販賣病死豬肉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然而,在高額利潤的誘惑下,他乾脆拉上妻子林某一起幹。

  據他供述,自己收購病死豬的成本一般是每斤0.2元到1元不等,有時甚至不需要花錢。收購來的病死豬經過其妻林某屠宰後,再以每斤2元到2.8元不等賣給陳某。至2011年7月案發時,陳某某夫婦銷售病死豬肉60噸左右。

  陳某某雇人將收來的病死豬肉運到泉州一帶賣給周某、秦某等客戶,價格漲到每斤4元至5元不等。其後,周某與妻子吳某將病死豬肉加工成香腸,再以每斤13.5元的價格在市場向顧客銷售。

  “經過這些不法分子層層加價,病死豬肉‘身價’漲了10倍有餘。”福建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沈冬認為,種種情況表明,一個非法銷售、加工病死豬肉的“産業鏈”已經形成,各個環節完整,分工明確,對象固定,打擊難度大,隱蔽性強。

  病死豬來自正規養豬場

  “自打幹上這個生意後,我就再也不敢吃外面用豬肉做的菜,就怕有一天那些肉到了我自己的嘴裏。”黃某對記者説。

  那麼,這大批的病死豬究竟從何而來?

  當地一家正規養豬場的工人告訴記者,100頭小豬養到出欄,起碼會有6至8頭病死。按照環保、衛生部門的要求,這些病死豬需要深埋或焚化。這意味著正規處理死豬,養豬場不僅什麼也撈不到,還要倒貼幾十元。

  於是,一些養豬場為了不做“虧本”買賣,便與販賣病死豬的不法分子“一拍即合”,能賣多少算多少,收購病死豬成了一個“行當”。

  據了解,目前福州年飼養生豬300萬頭左右,按8%的正常死亡率,每年産生大大小小的病死豬約24萬頭,這是流入市場的病死豬肉的主要來源。

  沈冬表示,要切斷病死豬肉的來源,必須加強對養殖場、生豬批發市場及屠宰場的病死生豬及産品的監督管理工作,對各自轄區內的生豬存欄量進行嚴格統計。

  他建議,要追查病死豬的去處,逐步形成病死豬上報機制,同時可由政府出面對養豬場無害化處理給予適當補貼,打消其害怕“虧損”的擔憂。

  發案不在首環節打擊難

  陳某告訴記者,未經處理的病死豬肉用肉眼就能看出來。比如表皮上常有紫色出血斑點,脂肪不是白色而是紅色、黃色或綠色,沒有彈性,有血腥味或腐臭味。

  由於市場上出售的豬肉需要經過質量檢驗檢疫合格,實行生豬定點屠宰等多道關卡,病死豬肉難以直接進入市場銷售。

  “好一些的肉可能會賣給小餐館,用辣椒炒著吃不出來。”據陳某交代,絕大部分病死豬肉製成香腸、火腿腸、臘肉、肉松等,通過各地集貿市場、食品超市、食品批發部等渠道走上餐桌。

  “這就給警方打擊增加了極大的難度。”沈冬解釋説,病死豬的死因十分複雜,低溫冷凍或者高溫蒸煮都會大大增加鑒定難度,加工成香腸、臘肉後鑒定就更難了,如果不在第一環節發現就很難打擊。

  同時,鑒定結果會直接影響到犯罪嫌疑人的定罪。當前銷售加工病死豬肉犯罪一般以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提請批准逮捕,立案追訴標準要求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貨值15萬元以上。

  “這一罪名入罪門檻較高,要求公安機關提供銷售數額的證據。”沈冬表示,一旦數額不夠,往往無法認定,只能以行政處罰了事。

  另外,銷售加工病死豬肉案件往往流通環節鏈條長、牽涉地域廣。“乍一看,很多部門都在監管,但每個部門只能按自己的職責開展工作,往往造成單一部門在單獨執法過程中的種種不便。”沈冬認為,加強執法信息共享,包括跨地區執法聯動,形成執法合力,才能真正斬斷病死豬從收購、屠宰到加工、銷售的利益鏈條,真正阻斷病死豬肉流入餐桌。(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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