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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世傑因醜殺人案後續:高院撤銷死刑發回重審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0日 09: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西都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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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世傑(圈內)和同學合影。(圖片來自同學qq空間)

  曾世傑在接受警方訊問的時候説,殺人的原因是有人嫌他長得醜,他受不了歧視

  曾世傑在案發之前寫了一篇日記,他在日記中描述了老師同學對他“冷漠”,他得不到重視

  曾經的高考狀元,四川某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學生曾世傑,于2010年3月30日在校內用刀將一名女生殺死,另刺傷兩名男生。曾世傑在接受警方訊問時説,殺人的原因是有人嫌他長得醜,他受不了歧視(華西都市報曾報道)。

  昨日,記者從四川省高院了解到,曾世傑“因醜殺人案”在一審判處死刑後,高院日前作出裁定:撤銷死刑判決,發回重審。

  2010年3月30日發生在某大學的一場殺人案改變了曾世傑的命運。曾世傑在學校用刀將一名女生殺死,另外還刺傷了兩名男生。

  曾世傑在接受警方訊問的時候説,殺人的原因是有人嫌他長得醜,他受不了歧視。

  事發後,同寢室的同學不曾見過曾世傑的家人。曾世傑的東西,是同學們幫他整理交給輔導員。也是輔導員後來告訴同學們説,出了事情之後很長時間他家裏都沒有來人,學校催了幾次,他們家裏才來了一個人。

  曾世傑同班的女生回憶説,曾世傑熱衷於整容。學校醫院門口有很多整形宣傳廣告,“我們有幾次看到過曾世傑在看廣告。”

  曾世傑告訴他的辯護律師、四川文典律師事務所主任姚飛,他給資助他上高中的某基金會組織寫過信,希望他們能夠贊助他一筆整容費,但是沒有收到回復。曾世傑也給他姐姐寫過信,説要整容的事情,但依舊沒有下文。

  曾世傑為何如此迷戀整容?他告訴律師姚飛,班裏有同學説他長得很醜,甚至連食堂打飯的師傅也嫌棄他長得醜。

  根據警方的調查,曾世傑在案發之前寫了一篇日記,他在日記中描述了老師同學對他“冷漠”,他得不到重視。曾世傑説,他曾經向輔導員傾訴過他長得很醜,輔導員安慰他説,美與醜只是一種外在表現,希望他不要介意別人的目光。但輔導員的努力並沒有讓曾世傑放棄犯罪的念頭。

  3月30日晚上,曾世傑看了一會兒電視後,揣著他半個月之前準備好的刀在校園內尋找目標,他走到明遠湖邊,隨意對附近的同學下手,一名女生因失血過多死在了曾世傑的刀下,另外兩名男生受傷,經過搶救後脫離了生命危險。

  曾世傑被趕到的學校保安擋獲,隨後被警方帶走。

  2010年12月29日,成都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曾世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曾世傑曾經告訴律師 他懷疑自己有精神病

  一審曾做精神病鑒定,結果顯示無精神障礙

  2010年9月1日,四川文典律師事務所主任姚飛接受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為曾世傑辯護;9月2日,他到看守所與曾世傑進行了開庭前的唯一一次會見,這也是姚飛與曾世傑的第一次見面。

  也正是這次見面的談話,讓姚飛發現了曾世傑可能患有精神病,萌發了為其做精神病鑒定的想法。

  那次談話中,曾世傑告訴姚飛,母親在2005年離家出走後溺水身亡,後經法醫鑒定其母患有間歇性精神病;他的大舅以及表哥都有精神病史,他也一直懷疑自己患有精神病,但此前從未做過檢查。

  因此一審開庭前,姚飛向法庭遞交了為曾世傑做精神病鑒定的申請書。

  一審第一次開庭時,當審判長問曾世傑為什麼會因沒有根據的猜測而殺人時,曾世傑説:“我懷疑我有精神病。”他還敘述了他的家庭有間歇性精神病史,請求法院為他做精神病鑒定。

  一審復審時,負責為其做鑒定的成都蓉城司法鑒定中心,在出具的鑒定意見書中認為,曾世傑在作案時無精神障礙,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應當對其行為負責。

  閱讀鑒定意見書後,姚飛提出異議:“我認為這份鑒定報告只是根據公安機關的筆錄所作,不科學。”

  公訴人認為,此份意見書具有法律效力,這個結果也是“合理、合法且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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