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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陪妻待産睡椅5天被收65元 怒上法庭要道歉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6日 06: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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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醫院病房的床椅竟然要收陪椅費!”在穗工作的潘先生因陪伴在醫院分娩的妻子,竟被醫院收取“每天13元的陪人椅費”。無奈之下,潘先生一紙訴狀將該醫院告上法庭,“要求醫院承認違規收費,並且道歉”。昨日下午,此案在黃埔區法院開庭審理。

  文/記者章程、練情情

  5天被收“陪人椅”費65元

  潘先生回憶,2011年9月8日,待産的妻子入住廣州黃埔區紅十字會醫院,兩日後順利産下嬰兒,但在妻子住院的這幾日,醫院每天都沒有開具住院清單。對此有疑問的潘先生向院方詢問,得到的答覆是“醫院電腦系統正在升級,不能打印清單”。

  “看不到住院清單,我們怎麼去了解醫院的每項收費?”為此,潘先生和妻子決定不再入住該院。9月13日上午,潘先生辦理出院手續,但“除了要到住院部收費處繳納5天的住院費外,醫院還給了我們一張費用通知單,需要另外到門診部收費處繳費”。

  在門診部收費處潘先生繳納了140.8元費用,“這些錢院方註明是16張8.8元一張的3M透明敷貼費用,我交完費後醫院卻不給我拿藥”,潘先生要求院方給出收費明細清單,但醫院遲遲不給答覆。

  無奈之下,潘先生向衛生局反映情況,終於在9月22日取得了一張醫院産科轉交的明細單,該單明細共有8項,其中一項標明“13元/天的陪人椅費,住院6天合計65元(按實際5天計算)”。

  “坐醫院病房的床椅竟然要收陪椅費!”對此深感詫異的潘先生多次與院方進行協調。“錢是退還了,但醫院卻始終沒有正式道歉”,無奈之下,潘先生一紙訴狀將黃埔區紅十字會醫院告上法庭,要求該醫院賠償損失並公開道歉。

  醫院收“陪人椅”費合理嗎?

  昨日下午,黃埔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究竟醫院一方有沒有權利自作主張對病人家屬收取 “陪人椅”費,“陪人椅”這項費用的收取究竟是否合規合理,成為昨日庭審雙方的爭議焦點。

  潘先生表示,黃埔區紅十字會醫院收取的65元“陪人椅”費是“有預謀的隱性不合理收費”,侵犯了其財産權。潘先生要求黃埔區紅十字會醫院對其收取的“陪人椅”費公開道歉,承認醫院收取“陪人椅”費是違規收費,並賠償侵權損失。

  對此,黃埔區紅十字會醫院代理律師當庭表示,“醫院對病患家屬收取‘陪人椅’費合理合法”,院方沒有義務免費向病患家屬提供陪人椅簡易床服務,實際上“醫院當初購買的數十張陪人椅簡易床,也是在長期醫療服務中應患方要求才購買的,以提供給患者方家屬使用”,但病患家屬不屬於醫療服務合同的範圍,醫院提供給病患家屬的陪人椅簡易床服務不是醫院的義務,並且它還佔用了醫院的空間以及衛生設施,為此,病患家屬對陪人椅簡易床的使用費用由患者方每日支付適量租金相抵。

  此外,黃埔區紅十字會醫院代理律師強調,院方也有權利決定收取“陪人椅”費,不需要獲得行政許可,這項費用是病患和醫院雙方可自主決定的事項,法律也沒有明文規定禁止收取該項費用。

  原告強調“不是為錢起訴”

  “我不是為錢而起訴的,我主要希望醫院能承認違規收費,向我道歉!”昨日庭審中,潘先生當庭變更庭審前向法院提出的訴訟請求,主動撤回此前要求醫院賠償的5000元侵權費、 1500元誤工費以及100元交通費,只要求醫院一方能公開道歉,以及承擔150元的通信費。

  黃埔區紅十字會醫院代理律師當庭反駁“不存在道歉之説”,此前院方已將收取的“陪人椅”費退還,雙方的矛盾已經解除,而且在法律層面上,院方也不構成侵權。

熱詞:

  • 待産
  • 上法庭
  • 醫療服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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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
  • 紅十字會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