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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砸車黨狂撬170余轎車 4個月幾乎天天作案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9日 01: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湖南電視臺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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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撬碎170多臺小轎車車窗行竊 警方提醒:貴重物品要隨身帶走

  “砸車黨”瘋狂作案難逃法網

  在4個多月時間內,他們不分白天黑夜,幾乎天天作案。來自警方的消息顯示,一個以徐恒、李學生為核心的犯罪團夥,共撬碎170多臺小轎車駕駛室車窗玻璃,從駕駛室盜竊高檔煙酒、手提電腦及現金等合計價值20余萬元。部分贓物銷贓得幣5萬餘元,損毀玻璃合計價值6萬餘元。

  所有案件均發生在湖南嶽陽臨湘市,臨湘市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後,經過多方走訪,加大偵查破案力度,于年前一舉破獲了該案,徐恒等6名犯罪嫌疑人先後悉數落網。

  案件頻發

  要了解這個犯罪團夥的犯案特點,有這樣一組案例需要提及。

  2011年8月9日上午10時許,王國平(化名)將一台黑色的現代途勝小轎車停放在臨湘市長安河邊後,去了附近的一個茶樓。一個小時後,王國平準備駕車離開時,卻發現汽車駕駛室右側前玻璃被砸得粉碎,而他放在車上的挎包沒了蹤影。顯然,盜賊正是衝著他的這個挎包而來的。王國平報案時稱,他放在車上的勁霸牌黑色挎包內,裝有現金8500元。事後,王國平修車又花了400多元。

  2011年9月6日晚上8時許,何平(化名)將一台雪佛蘭樂馳型小轎車停于臨湘市南正街其住宅樓下。(法制週報新聞熱線:0731-84802117)次日早上7時多,他發現車的左後門玻璃被砸碎,車內一台價值3000多元的惠普牌10英寸手提電腦被盜。報案後,何平修車花了300多元。

  2011年10月21日中午12時,馬劉(化名)將一台銀灰色現代越野車停于臨湘市長安河邊某餐館前。半個多小時後,馬劉發現其車駕駛室前門右邊玻璃被砸碎,車內的金利來牌棕色揹包被盜,包內有現金3.8萬餘元。報案後,馬劉修車又花了500多元。

  據臨湘市公安局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這樣的案件,在案件被破獲前幾乎天天發生,不同的是,被砸車輛中被盜的財物有多有少,但共同的是,車輛內都有招賊的包。警方通過本報提醒廣大駕駛人,下車後千萬不要將包及貴重物品如手機、手提電腦等留放在車上,以免遭遇不測。

  小車砸盜案連續頻發,人民群眾反映強烈,也引起了各級領導的關注。臨湘市政法委書記許永、公安局局長韓新根多次到臨湘公安刑偵大隊聽取案情彙報,共商、制定偵查方案,並迅速成立以副局長劉木清為組長、刑偵大隊民警為主要力量的“809”專案組,全力偵破系列砸車案。

  賊影憧憧

  專案組成立後,決定採取調查摸排、蹲點布控與技術破案同步交叉進行的偵查模式。

  一週後,案件偵查的“諸葛亮會”在臨湘市公安局刑偵大隊舉行。在這次會議上,經綜合各路辦案民警調查和現場勘查情況彙報,專案組基本認定臨湘市區自8月以來發生的系列盜竊轎車駕駛室內財物案,係同一犯罪團夥所為。(法制週報新聞熱線:0731-84802117)進一步分析後發現,這個系列案件呈現出典型的規律性和明顯的作案特點。

  這些特點歸納為幾點:一是作案工具以起子、鐵錘、手電筒等為主;二是作案者年齡不大,估計在20歲左右;三是作案者每次作案人數不多,估計為2至3人左右且有明確分工,其中一人負責撬玻璃、一人負責從玻璃破碎的窗口鑽入室內行盜,一人負責望風;四是作案時間不分白天黑夜,帶有連續性的特點;五是作案者中可能有人從事過或正在從事汽車修理業。臨湘公安相關辦案人員説,根據各案發現場調查了解的情況發現,作案者中至少有一人個子特別瘦小。

  會後,辦案民警根據“諸葛亮會”上給案犯畫的“像”,繼續全方位展開偵查。

  2011年12月9日,偵破工作終於露出一絲曙光。

  這天上午8時許,郭葉(化名)向公安機關報案稱,前一天晚上10時,他將一台黑色大眾2000小轎車停于臨湘市某賓館停車場,9日早上7時發現駕駛室前右邊玻璃被人敲碎,幸好車內沒東西可盜,只是修理玻璃要幾百元錢。

  賊影的再次出現令案件峰迴路轉。接到報案後,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劉招國率民警趕至案發地調取監控錄像,但因安裝的監控系統離作案現場較遠,錄像資料上顯示的頭像模糊,面目無法辨清,但可以認定係三人作案。作案者個子均較瘦,穿著時尚,動作敏捷,年齡在18歲左右。(法制週報新聞熱線:0731-84802117)最後,劉招國指著視頻上一個長得最瘦最矮、走路總是貓著腰的青年,對同事説:“這人有點像李學生”。

  李學生小名小黑,綽號“猴子”,現年17歲。2010年8月因盜竊,被臨湘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2011年7月刑滿釋放。

  偵查目標瞄準了李學生。

  民警通過調查,有人證實,2011年7月,李學生從監獄釋放後從沒回過家,沒收入的他卻總是與幾個年齡相近的社會青年泡網吧、進灑樓、住賓館。還有人證實,李學生與在臨湘市某汽車修理店做學徒的徐恒關係“特鐵”,二人行蹤神出鬼沒……

  徐恒,男,現年18歲,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在臨湘市某汽車修理店當學徒;2011年8月初,因家庭瑣事與母親吵了一大架後從此沒回過家……

  綜合分析,專案組認為李學生、徐恒作案的可能性很大,遂開始圍繞此兩人進行更加嚴密的調查。

  2011年12月28日淩晨,民警得到李學生在臨湘市城東區作案的重要情報。淩晨1時30分,李學生與歐書、李修兵正對公路邊一台的士車實施犯罪行為時,被民警發現並抓獲歸案。2011年12月28日晚,辦案民警再次獲取了徐恒在臨湘市城西區活動的信息。(法制週報新聞熱線:0731-84802117)當晚11時許,刑偵大隊長沈家文、副大隊長劉招國率民警在臨湘市某商場邊,將犯罪嫌疑人徐恒、劉冷抓獲歸案。

  最後一名團夥成員李凱于2012年1月4日被民警抓獲歸案。

  民警通過對徐恒、李學生等6名犯罪嫌疑人多次審訊。他們先後交代了自已的犯罪事實。

  “爆玻璃”盜竊

  警方通過審訊得知,1993年7月出生的徐恒是該系列犯罪案中的核心人物,也是該團夥中年齡最大者。作案前,徐恒為打發無聊時光,每天在網吧玩遊戲,後結識了李學生。兩個臭味相投的小青年到一起後形影不離,身上的錢也合在一起用。不久,二人身上的錢玩得所剩無幾。

  8月初的一天,李學生突然提出盜竊搞錢,這時,徐恒朝李學生一打量,突然起了歪點子。他想到自己在修理店做學徒時,師傅教他為別人車輛換玻璃的技術,覺得自己找到了“致富路”。(法制週報新聞熱線:0731-84802117)於是,他對李學生説:“‘猴子’老弟,看你這身段,是個‘鑽窗’的好料子,日後,我們倆一起去‘爆玻璃’撈大錢。”

  “爆玻璃”是徐恒對同夥説的黑話,具體做法是:由徐恒用一把起子從汽車車門窗戶玻璃頂端插入窗戶縫內,然後,慢慢的往下撬碎玻璃。其同夥再將碎玻璃從車內扯出來。然後由一個個子瘦小的同夥從撬碎玻璃的汽車車窗口爬進去偷東西。

  之後,由徐恒準備了起子、鐵錘、手電筒,于2011年8月9日上午10多鐘,兩人竄到王國平停下的車邊,由李學生望風,徐恒用攜帶的作案工具撬碎玻璃。之後,李學生從窗口鑽入駕駛室內,將裝有8500元現金的勁霸牌黑色挎包盜走。

  徐恒、李學生非法獲取“第一桶金”後,盜癮一發而不可收。隨後,二人又數十次在臨湘市城區多處作案。到2011年10月,李學生跟徐恒學會了“爆玻璃”的技巧,二人為了“擴大業務發大財”,商量兵分兩路到臨湘市區和臨湘市城鄉接合部的鄉鎮“爆玻璃”。經“考察”,二人拉上社會上的小混混李修兵、劉冷、歐書、李凱入夥。(法制週報新聞熱線:0731-84802117)由徐恒帶劉冷、李凱在臨湘市城西區、由李學生帶李修兵、歐書在臨湘市城東區作案,且屢屢得手。得手後,兩路人馬一起泡網吧、進酒樓、住賓館,盡情瀟灑。

  據臨湘警方辦案民警介紹,該犯罪團夥將所盜現金及所盜物質銷贓所得的現金已全部揮霍一空。6名嫌疑人落網時,身上的錢所剩無幾。(文中犯罪嫌疑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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