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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行竊敗露殺害女鄰居 妻隱忍九年終崩潰報案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1日 08: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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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行竊敗露殺害女鄰居,並偽造強姦殺人現場,妻子獲悉後不敢報案,揣著這個驚天秘密提心吊膽過了9年。期間兩人雖已離婚,但因為兒子的緣故,仍有剪不斷的聯絡。眼看兒子越來越大,終日跟著殺人犯父親耳濡目染,萬一學壞怎麼辦?39歲的鹽城婦女劉紅思前想後,終於下定決定,于去年5月走進了公安局……今年春節前,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劉紅的前夫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鹽法 陳珊珊

  懸而未決的案子

  少婦深夜家中被殺

  2002年4月3日淩晨,鹽城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説在城區紡西南路的一民居內發生命案。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發現一名青年女子橫躺在床上,上身赤裸,臉上蓋著兩隻枕頭,右耳有明顯撕裂傷。經鑒定,死者係遭捂口鼻、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警方很快查明,死者姓周,29歲,在附近一工廠打工,丈夫徐某搞個體運輸,還有個正在上小學的兒子,一家三口租住在此,家境非常普通。案發當天,徐某開車出去送貨,兒子去了奶奶家,只有周某一個人在家。

  發現出事並報警的是周某的同事小劉。小劉租住的地方離周某家很近,跟周某來往較多,她知道周某當天上夜班,兩人還約好一起走。夜裏12點左右,周某沒按時起床,小劉前去喊門沒人答應,後與丈夫一起翻墻進屋,發現周某已經遇害,於是報警。

  周某為何會死在家裏,是情殺還是仇殺?警方圍繞現場勘查所得及周某的社會關係展開了調查。經查,周某生活圈子很小,人際關係也很單純,並沒有“仇家”。由於死者幾乎全身赤裸,有被侵犯的跡象,辦案民警初步斷定,可能是強姦殺人。

  然而,順著這條線查下去,辦案民警卻越來越困惑,9年來,能想到的嫌疑對象(甚至包括死者的丈夫)全都排查了,卻一直找不到兇手。

  死者丈夫曾被列為“嫌疑對象”

  當時第一個被懷疑的是周某的丈夫徐某。徐某原本也在工廠打工,2000年左右跟人合夥買了輛卡車,做起了運輸生意。多位知情人證實,案發之前,徐某一直都在市內送貨,從未出過鹽城,而偏偏就是案發那天早上,他接了一單去南通的生意,有了“不在場證據”。這個反常行為加重了他的“嫌疑”。卷宗顯示,案發後半年內,徐某被警方傳喚、詢問達50多次。

  經過嚴密的偵查和審訊,警方最終排除了徐某的嫌疑。此後,陸續又有其他嫌疑對象出現,但都一一被排除。其中,最無辜的嫌疑對象當數一個姓賀的男子。賀某的妻子小劉是死者周某的同事,案發當晚,正是她發現周某被害並報了警。當時,小劉跟賀某一起到周某家,小劉先進房間,看見周某半裸著躺在床上,她嚇得跑出來,讓賀某進去看怎麼回事,賀某説了句“我不進去,我不敢”。沒想到,因為這句話,賀某也被認定為有“嫌疑”,被警方傳喚多次。

  一個又一個嫌疑對象被排除,案件偵查一度陷入僵局,兇手逍遙法外,死者的家人沉浸在痛苦中,久久不能自拔。特別是死者的丈夫徐某,這些年,他一直被妻子的娘家人猜忌,被社會上的流言攻擊,精神深受折磨,過得苦不堪言。

  令人震驚的真相

  當年女鄰居打破沉默:兇手是我前夫

  轉眼,9年過去了。就在辦案人員苦苦尋找新的線索時,一個名叫劉紅的女人前來報案,稱她的前夫李申就是當年的殺人兇手。

  劉紅説,2002年,她和前夫李申也租住在紡西南路,和死者周某是鄰居。李申當時在澡堂做搓澡工,每晚6點多上班,半夜才回家。案發當晚9點多,有朋友到家裏玩,説在家後面的巷子看到李申,劉紅還不相信。“我説怎麼可能,他在澡堂上班呢!”劉紅回憶。第二天一早,朋友又來玩,並帶來一個大新聞東邊一戶人家的老婆睡覺時被殺了,警察把整棟樓都圍了起來。説這話時,李申正在裏屋睡覺。此時劉紅並沒想到,這起兇殺案會跟李申有什麼關係。

  大約半個月後,劉紅在李申的外套口袋裏發現一對金耳環,耳環的接口有點變形,像是強行從耳朵上拽下來的。她問李申耳環哪來的,李申不肯説,她忽然想起,鄰居們曾繪聲繪色地説起過那個被殺的女人耳垂上有傷口!聯想到朋友説曾在案發當晚見到李申經過樓下,她心裏産生了懷疑。

  在劉紅的再三追問下,李申承認周某是他殺的。原來,嗜賭成性的李申為還賭債産生了盜竊的念頭。2002年4月2日晚上8點多,李申翻墻進入周某租住的房子偷東西,被周某發現了,因害怕被認出,他用枕頭將周某捂死在床上,並製造了強姦殺人的假象。此外,他還劫得一副耳環和一本存摺。

  劉紅説,聽到這些她嚇呆了,根本不敢聲張。幾個月後,李申找了一家金銀加工店,將耳環熔掉製成一個金戒指送給她。2003年,她跟李申鬧離婚,這枚戒指在推搡中弄丟了。

  當初不敢説,現在怕兒子學壞不得不説

  這些年,劉紅揣著這個驚天秘密,惶惶不可終日。“我一直活在恐懼跟內疚中,對李申恐懼,對死者內疚。”劉紅告訴民警,她跟李申長期感情不睦,“那件事”之後,兩人因為心理壓力太大,更是經常吵架,有一次李申動手掐她脖子,似乎要致她于死地,她心裏非常害怕,便謊稱寫了好多遺書,藏于多處,如果李申害她,遺書就會被發現,李申的秘密也會曝光,李申聽了這話便放開了她。經過這事,劉紅下定決心要離開李申。2003年7月,她跟李申離婚,帶著兒子獨自生活。多年來,她始終沒有勇氣到公安部門去揭發真相。她跟民警説,自己原本打算將這個秘密帶進棺材,可現在為了兒子,不得不打破沉默了。

  “哪個當媽的願意自己孩子跟著殺人犯生活?”劉紅説,當初離婚,不僅是為自己,更是為了兒子。可是父子親情不是她想掐斷就能掐斷的,這兩年,兒子漸漸大了,討厭被她管教,經常跑到李申那生活,跟李申關係越來越密切。李申離婚後雖重組了家庭,也生了孩子,但在她看來,始終是陋習難改。半年多前,兒子故意毀壞他人財物被派出所教育處理。這讓她更加擔心,怕兒子再繼續跟李申接觸,會耳濡目染變得越來越壞。此外,兒子經常埋怨她,稱叛逆是父母離婚所致。她思前想後,終於下定決定説出真相,想讓李申得到法律的制裁,也給兒子一個深刻的提醒。

  判決

  鹽城中院公開審理 兇手一審被判死刑

  公安機關依據劉紅的舉報將李申抓獲,起初,他試圖狡辯,稱前妻對自己不滿,處心積慮污衊自己。不過一份鑒定報告讓他啞口無言。原來,9年前,警方在死者床單上找到3根黑色毛髮,當年鑒定發現,一根是死者的,一根是死者丈夫的,另一根身份不明。劉紅舉報後,警方再次對第三根毛髮進行鑒定,發現正是李申的。

  2011年12月20日,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這起沉寂了9年的兇殺案。檢方指控稱,李申在入室盜竊被發現後,為抗拒抓捕,當場使用暴力,致他人死亡,構成搶劫罪。李申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法院認為,李申的罪行給被害人親屬造成極大的傷害,至今得不到被害方的諒解,社會危害性特別嚴重,雖然落網後認罪態度良好,但不足以從輕處罰,因此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宣判後,坐在旁聽席的死者家屬失聲痛哭,遲到的真相和審判雖不能挽回死者的生命,卻是對生者最大的慰藉。(除兇手外,其他案件相關人姓名為化名)

  追問

  9年後才説出真相 構成包庇罪嗎?

  劉紅沉默9年才説出真相,構成包庇罪嗎?記者就此請教了本案主審法官于浩。于浩説,包庇罪是指向司法機關提供虛假證明掩蓋犯罪人的行為,由此可見,“包庇”的行為形式是“作假證予以包庇”,一般包括虛構事實、隱瞞犯罪分子的身份;偽造、變造、隱藏、毀滅證據;謊報犯罪分子逃跑路線或方向;等等。本案案發後,公安機關並未將李申認定為犯罪嫌疑人,更沒有就李申是否有嫌疑向劉紅了解情況,劉紅只是“秘而不宣”,不存在向司法機關做假證包庇李申的行為,因此不構成包庇罪。

  刑訴法正在進行二次大修,如果此前提交的草案能夠通過,“大義滅親”將被徹底摒棄,除嚴重危害國家社會利益的案件外,一般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有權拒絕指證親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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