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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啟紅:栽在股票上的女市長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8日 15: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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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原市長李啟紅領刑11年當庭痛哭

    >>>庭審現場

    原中山市長李啟紅因內幕交易獲刑11年

    10月27日,中山市原市長李啟紅一案判決結果揭曉。廣州中院一審判處李啟紅犯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交易罪及受賄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2000萬元、沒收財産10萬元。同時接受判決的,還有其丈夫林永安、弟媳林小雁、弟弟李啟明、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譚慶中等9名被告,分別被判處1年6個月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李啟紅弟弟李啟明當庭表示放棄上訴,其餘9名被告均表示“考慮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一位檢察官這樣評價李啟紅案:“那只連續14個漲停的妖股,妖氣已除,但如何杜絕內幕交易,防止中小股東因內幕交易被套牢,仍然任重道遠。”

    “我從骨子裏愛黨 身上還有好的品質”

  主審法官宣讀判決的一小時內,李啟紅情緒平穩,甚至一度回頭張望前來旁聽的親屬,但被制止。

  宣判結束後,李啟紅情緒頗為激動,大聲向法官表示“我的兩個罪比以往犯同種罪的人都判得重!”同時表示有三點很不理解,“從起訴到開庭,內幕交易定性都是情節嚴重,為什麼剛才宣判是情節特別嚴重?” “我兩個罪都有自首情節,為什麼內幕交易罪沒有自首情節?”“罰金具體數額我不知道是怎麼算出來的?”

  説完這些話,李啟紅失聲痛哭,“今天是我人生最痛苦的一天”,法官安撫情緒後,李啟紅低泣著説,“我是從骨子裏熱愛黨的,我身上還有好多好的品質。”含淚懇求法官給自己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我十分後悔痛恨自己的過錯,一定會好好改造,爭取早日回歸社會,請法官相信我”。

    >>>李啟紅案內幕

    泄內幕交易 親屬炒股賺兩千萬

  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4月至5月,譚慶中籌劃將公用集團公司優質資産注入上市公司公用科技公司並實現公用集團整體上市。期間,譚慶中多次就此事向李啟紅作彙報,李啟紅表示支持。

  2007年6月,譚慶中向李啟紅彙報公用科技公司籌備資産重組事宜時提到公用科技股價會上漲,建議李啟紅讓丈夫林永安購買。同年6月中旬,譚慶中在辦公室約見林永安,向其洩露有關公用科技公司資産重組的內幕信息,並建議其出資購買公用科技股票。

  同年6月下旬,李啟紅在家中向林小雁(李啟紅弟媳)洩露了上述內幕信息,並委託林小雁購買200萬元的公用科技股票。隨後,林小雁從林永安存款賬戶轉出236.5萬元,從李啟明(林小雁丈夫)存款賬戶轉出350萬元,再集合其本人自有資金,籌集款項合計677.02萬元,並借用其弟林偉成和同事劉讚雄的名義在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營業部辦理了證券交易開戶手續,後分別轉入林偉成賬戶400.02萬元,轉入劉讚雄賬戶277萬元,讓朋友關穗騰負責買賣公用科技股票。2007年6月29日至7月3日期間,上述兩個證券賬戶在公用科技股票停牌前累計買入公用科技股票89.68萬股,買入資金6693262.37元,後於2007年9月18日至10月15日陸續賣出,賬面收益19832350.52元。

    首個被訴內幕交易罪的正廳級官員

  在已披露的證券個案中,這是迄今第一例正廳級官員被訴內幕交易罪,其涉及人員之多,獲利金額之巨,操作手法之隱蔽,堪稱罕見。中山公用的重組涉及當地多個部門,任何環節的參與者都可能成為內幕信息知情人,在保密制度闕如與監管仍存漏洞的當下,鋌而走險者眾多。

  雖然同涉內幕交易罪,但與“問題首富”黃光裕兄弟、廣發證券原總裁董正青等市場作手不同,李啟紅案的意義在於將刑責延伸至腐敗鏈條的上端——權力中樞。實際上,中山公用案突破了傳統的單點線性合作,而是以市長這一地方最高行政長官之便利,將行政權力、國有資本、市場作手匯于一體,內外互動,上下其手。這已凸顯某些權力向證券市場成規模滲透,亦警示重建監管追責體系的真空與艱難。

中山市原市長李啟紅現場下基層辦公(資料圖)

    >>>“妖股女市長”發跡史

    文革時被南下幹部看中 從織草帽女工做到市長

  1954年4月,李啟紅出生於中山縣石岐鎮一個貧困的農民家庭,在當時是“根正苗紅”。1968年6月,14 歲的李啟紅讀完小學,到鎮上的藤草工藝社做工人,每天主要的事情就是編織草帽等。李在工藝社時,有個南下的幹部看上了她,開始極力扶植她。15歲的李啟紅,就成了革委會委員。16歲,李啟紅出了工廠,徑直成為石岐鎮中區朝陽居委會主任。

  此後,李啟紅仕途順暢。1974年,20歲的李啟紅從居委會進入古鎮公社做幹部;1975年,21歲的李啟紅成為石岐鎮黨委副書記兼煙墩區黨總支書記、辦事處主任。1983年12月,中山獲准撤縣改市,石岐鎮建制撤銷設煙墩區,次年李啟紅升任煙墩區黨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1988年1月,中山市升格為地級市,1990年至1997年,李啟紅從中山市婦聯副主席做到主席。

  此後,李啟紅一直在中山市委、市政府擔任領導職務,沒有交流到其他地級市,也沒有過下鄉挂職。1997年10月至1999年3月,李啟紅擔任中山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此後,她分別擔任中山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校長、代市長等職務。2007年1月,李啟紅擔任中山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這也是她權力的制高點。2009年,李啟紅獲選“中國十大品牌市長”。

  2010年5月31日,56歲的李啟紅被中紀委“雙規”,她的官場生涯由此走到了終點。

    一人當官全家受益 家族聚財20億

  李啟紅的家族財富備受關注。有媒體報道説,估計其家族財富超過20億。這個數字,會讓文強為自家魚塘僅僅挖出665萬現金無地自容,亂寫香艷日記的煙草局長韓峰僅有幾十萬的黑金更讓人多了幾分同情。

  李啟紅的丈夫林永安身份體面,他是中山市高爾夫球協會常務副會長,也是中山市人大官方網站公佈的中山市第九屆人大代表,還擔任兩家名為“今科”的公司法人代表。其弟李啟明則在中山市從事房地産業。工商資料顯示,李啟明在中山市第五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下稱中山五建)、麗景灣房地産有限公司、中山市房屋安全鑒定所等都持有股份。

  “中山五建”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成立於上個世紀90年代初,為集體企業,後來公司改制,李啟明等人成為公司股東。從1999年新公司成立至今,已經承接樁基礎工程數百項,還有其他大小各類工程共約100多萬平方米。“中山五建”承接的土建工程項目也有數十個,包括麗景灣花園商住樓工程,盛景園商住樓22172平方米,東盛苑商住樓工程21000平方米等,其中還有不少政府工程。

  改制後的中山五建是個典型的家族企業,李啟明擔任法人代表,股東還包括林永安、林永燦、林元明。林永燦是林永安的弟弟,林元明與他們亦有親戚關係。此外,中山五建還是中山市麗景灣房地産發展有限公司的股東。在中山本地,麗景灣房地産公司自稱“只為中山高管建房子”,專注于豪宅開發。

  中山市中宏房地産有限公司,也有林永安、林永燦兄弟身影。公司成立時有3名股東,林永安出資40萬成為第一大股東,其後股權變更,林永安退出,林永燦則出資22萬成為第一大股東。

  接近當地建築市場人士稱,李啟紅家族成員通常不會公開參與招投標,但當地多個工程和房産項目背後都有林、李二人運作的身影。

  這種“一人當官,全家受益”的創富模式,使得財富的來源少了奮鬥與勞作的色彩,卻帶有強烈的權力印記。

    (綜合廣州日報、羊城晚報等媒體報道)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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