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上海:揭開非法組織賣血黑幕 規範運行無償獻血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4日 21: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人民網上海10月24日電 (記者包蹇 周峰)不久前,上海市衛生局組織召開全市“打擊非法組織他人賣血”專題工作會議,研究部署打擊非法組織賣血的若干措施。會上,市衛生局醫政處、衛生監督所、市血液管理辦公室、市血液中心等共同商討了進一步打擊非法組織他人賣血行為的若干措施,協調了彼此之間的工作銜接。

  這場專項整治活動,源於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會同上海市檢察院偵監處,針對該市農村地區非法組織賣血犯罪現象多發的特點,在開展無償獻血管理的專項綜合治理,經過調研向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發出的一份檢察建議書。

  一則非法賣血案

  2010年6月底,犯罪嫌疑人施某在得知青浦區某鎮有獻血任務後,主動走上門聯絡該鎮村幹部王某,要求由她來組織人員幫助該村完成獻血任務。此時的王某正為完成獻血任務發愁,聽聞後立即表示同意。

  2010年7月初,犯罪嫌疑人施某、劉某兩人在浙江省平湖市組織人員來青浦賣血,並講好每人賣血400CC可以獲得人民幣800元。2010年7月6日,施某、劉某帶領招募的18名獻血人員到青浦區某鎮某村驗血。2010年7月20日,犯罪嫌疑人施某雇傭莊某開車,帶領劉某聯絡的周某、張某等人,浩浩蕩蕩從浙江平湖出發來到青浦區某村獻血點,冒充該村人每人獻血 400CC,劉某從每人處獲利350元,施某則從每一賣血人員處獲利450元不等。

  辦理此案的檢察官介紹説,我國之所以在《刑法》中增加《非法組織賣血罪》,主要是為了防止危害公共衛生,保證醫療用血安全,也是對獻血者和用血者的安全做出的強力保障。非法組織賣血罪,指的是“血頭”、“血霸”為牟取非法利益,未經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或者委託,擅自組織他人向血站、紅十字會或者其他採集血液的醫療機構提供血液的行為。

  我國《獻血法》第2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無償獻血制度。”這是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規定無償獻血制度,意味著對賣血行為及組織賣血行為的堅決取締。《獻血法》第18條也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非法採集血液的;(2)血站、醫療機構出售無償獻血的血液的;(三)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刑法》第333條更是明確規定: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封檢察建議書

  非法組織賣血罪危害有三:首先,危害獻血者身體健康。非法組織賣血案中獻血者都是出於經濟利益而獻血的,為了多賺錢,很多獻血者往往在短時間內多次獻血,且每次獻血量都為400毫升。

  其次,危害血液質量,獻血者周建設、劉一朋在2010年7月冒充青浦區某村村民獻血時,體檢和抽血均使用他人的身份證。這種血液與身份錯位的現象有可能影響血液質量追溯鏈,增加經血傳染病的風險,導致不合格的血液進入血庫,對臨床用血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第三,擾亂無償獻血制度。我國《獻血法》規定,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用血時,免交血液採集等費用。該優惠制度在實踐中只限于在獻血地醫院就醫時適用,即在上海獻血,在上海就醫時臨床用血可以免交費用。由於村子裏的獻血指標大部分是血頭組織外來獻血者完成的,而村民沒有實際參與無償獻血,有可能造成獻血者與義務獻血證上不是同一個人,與“完全自願,沒有任何經濟報酬或脅迫”的無償獻血發展方向相悖,直接擾亂無償獻血者臨床用血免交費用制度。

  針對案件中暴露出來的安全隱患,青浦區檢察院會同上海市檢察院偵監處,立即開展專項綜合治理。青浦區院領導和偵監處領導多次聽取案件和工作彙報,帶隊走訪調研案發地鎮政府、市衛生局、市血源統籌部、市血管辦和獻血中心等職能部門,了解本市獻血管理方面的相關制度,梳理其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對策建議。通過全面調查發現,自1997年以來,上海市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10件發生在農村地區非法組織賣血案的17名犯罪嫌疑人,浦東、青浦、松江、嘉定、奉賢、崇明等區縣農村都一定程度喪存在非法組織賣血現象。導致非法組織賣血現象一再發生,主要在於基層無償獻血制度宣傳不到位,沒有真正激發和實現公民內心的獻血意願,加上農村普遍對無償獻血制度存在片面理解,因此導致了農村地區自願無償獻血的村民很少。與此同時,巨大的非法組織賣血利潤驅使“血頭”、“血霸”不惜挺身走險,而村幹部為了順利完成獻血任務,當自願獻血的人較少,而 “血頭”又主動熱情的找上門時,村幹部大都會同意與“血頭”合作,由“血頭”從外面組織人員冒充本村村民進行獻血。

  由於此類違法犯罪不僅嚴重危害獻血者身體健康,而且對上海市公共衛生秩序、人民群眾生命健康造成潛在的隱患。懷著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在廣泛深入的調研後,上海市檢察院向市衛生局發出《檢察建議》,並提出如下建議:一是增強獻血指標數設置的科學性;二是加強獻血過程的管理;三是嚴格執行無償獻血工作制度;四是加強宣傳、培訓力度;五是加大對獻血中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

  專項治理顯成效

  加強無償獻血管理的檢察建議引起了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和相關職能部門的高度重視。市人大內司委、教科文衛委召集市政府法制辦、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衛生局、市血液管理辦公室召開座談會,專題研究落實“加強無償獻血管理檢察建議”工作,推進相關工作制度的規範和完善。

  市衛生局在接到《檢察建議》後,立即向全市各區縣作了轉發,並積極與檢察機關溝通,開展“打擊非法組織他人賣血”專項治理活動。各級血液管理辦公室和各類採供血機構正想方設法提高獻血宣傳的實效,建立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血液管理機構、採供血機構、醫療機構以及社區、企事業單位與社團組織等的聯動防範機制,進一步完善關愛、激勵獻血者的機制,形成公民從“要我獻血”到“我要獻血”的真正轉變。

  目前,全市正積極開展自願無償獻血宣傳,在獻血現場擺放血源安全警示展板,突出各區縣血源安全舉報電話,加大身份審查力度,修補在獻血流程中對身份審查的漏洞,嚴格核對獻血者身份。例如青浦區血站在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僅查看身份證的基礎上,增加查看《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和務工證(工作證);浦東新區血站制訂了《證件審查工作制度》,規範證件審核操作,杜絕防止冒名頂替獻血等違規違法現象的發生,推動採供血工作規範化,管理科學化。

  最近,青浦區檢察院在回訪時了解到,在開展專項活動以來,青浦區尚未發現一起非法組織賣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