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搶劫內宜高速宜賓收費站案主犯伍勇被執行死刑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2日 17: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新華網成都10月22日電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署的執行死刑命令,搶劫內宜高速公路宜賓收費站的主犯伍勇21日在四川省宜賓市被執行死刑。

    2008年11月11日和2009年2月23日,伍勇糾集多人,攜帶火藥槍、倣真左輪手槍、匕首等作案工具,著軍、警服裝,蒙面偽裝,以鳴槍、持刀威脅等方式,先後對內宜高速公路宜賓北站、南站收費站實施搶劫,共劫得現金6.5萬餘元。此外,2000年5月,伍勇持刀將其戰友郭某殺害;2001年10月16日,伍勇夥同陳澤奎、曾科等人(均已判刑)搶劫宜賓正源藥業公司營業款11萬餘元;2002年7月17日,伍勇與唐某某(已判刑),分別持木棒、火藥槍將12歲男童羅某殺害;2003年9月11日和10月2日,伍勇持槍先後襲擊駐宜賓某部哨兵和宜賓市某機關執勤保安,致哨兵張某重傷。2009年3月,伍勇糾集他人準備搶劫雲南省水麻高速公路收費站時被抓獲。

    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該案後,認定伍勇犯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復核。

    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認為,伍勇單獨或糾集他人,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一人重傷,並持槍、械多次搶劫,搶劫數額巨大。伍勇在共同犯罪中係主犯,其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極大,故裁定核準了對伍勇的死刑判決。

     相關報道:

     槍擊哨兵和保安主犯伍勇昨在四川宜賓執行死刑

     21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署的執行死刑命令,搶劫內宜高速公路宜賓收費站的主犯伍勇在四川省宜賓市被執行死刑。 >>詳細

     四川宜賓槍殺哨兵案二審開庭 兇手一審獲死刑

    槍擊宜賓衛星觀測站哨兵,襲擊市政府保安,持槍搶劫內宜高速公路宜賓北站、南站收費亭……曾製造了一系列驚天大案的犯罪嫌疑人伍勇,在被宜賓中院公開審理,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並罰判處其死刑後不服判決,提出上訴。2010年9月8日,四川省高院在宜賓二審開庭審理此案。 >>詳細

      拾荒人製造8起驚天大案(上)

      拾荒人製造8起驚天大案(下)

    (編輯:溫鳳浩)

責任編輯:祝新宇

熱詞:

  • 伍勇
  • 執行死刑
  • 主犯
  • 搶劫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