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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縫肛門”案再度開庭 當事人索賠超27萬元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9日 06: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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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深圳10月18日電(記者劉芳)去年曾一度鬧得沸沸颺颺的深圳孕婦被“縫肛門”案再起烽火,該案18日下午在深圳羅湖區法院開庭,當事人林某(女)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對鳳凰醫院和助産士張吉榮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賠償精神賠償、前期陪護共計275440元人民幣。

  主審法官主要聽取原被告雙方的指證和答辯,法庭並未當場作出判決。

  去年7月26日,深圳媒體報道“縫肛門”事件之後,引起轟動,深圳市衛人委隨後介入事件的調查。2010年7月29日,深圳市衛人委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無證據證明助産士將肛門縫閉。” 2010年8月2日,深圳市衛人委宣佈此前調查結果係行政調查,非醫療鑒定結果。

  2010年8月22日,助産士張某突然將産婦丈夫陳某告上法庭,要求賠償精神損害10萬元。羅湖法院認為,本案係名譽侵權糾紛。根據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作出的調查報告認定,無證據證明張吉榮存在實施了縫合産婦肛門的事實。

  一審法院判決陳某在某媒體上刊登向張吉榮的道歉聲明,並賠償後者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

  原告稱,判決後,當事人向深圳中院提出上訴,深圳中院受理後終止了該案的審理。雖然一審判決並未生效,當事人的精神受到很大的打擊,林某慢慢變得沉默寡言,連孩子也不帶且整天精神恍惚,産後也不能正常工作。帶孩子照顧妻子和家庭的責任全部落到陳某的身上。

  昨天,林某被送進深圳康寧醫院(精神病專科醫院)治療。醫生在病歷上記錄:“抑鬱症症狀,有自殺傾向。”

  已有一次敗訴經驗的陳某,此次專程請來北京中醫藥大學的左小勤教授,作為訴訟公民代理人出庭。左教授引經據典列舉了大量的證據,證明被告在不具備資質的情況下實施了“逢扎”術。到底是“結紮”還是“逢扎”,雙方唇槍舌劍成了本案爭論的焦點。原告方向法庭提交大量證據,而被告方則顯得還擊乏力。

  去年7月23日,深圳孕婦林某到深圳鳳凰醫院待産,疑生産完畢後肛門被助産士縫上,當時由於助産士和産婦家屬各執一詞,事件暫無最終結果。而深圳市羅湖公安分局公示的法醫鑒定顯示,林某的肛門處可見“黑色絲線縫扎”,縫扎代表用針,這也推翻了助産士張某之前所稱“以人格擔保未動過針”的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