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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中醫用神醫治療儀“電死”患者 獲刑10年(圖)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10日 05: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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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某在法庭上。近日,無行醫資質的張某因非法行醫致患者死亡,獲刑10年。通訊員 周靜 攝

  本報訊 (記者陳博)51歲的李女士患有癔症,經無行醫資格的71歲“老中醫”張某的神秘治療儀診治,結果呼吸衰竭死亡。

  前日,密雲法院一審宣判,張某因非法行醫罪,被判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罰金1萬元,並賠償李女士家屬各項損失共計31萬餘元。

  患者就醫當場倒地休克

  據檢察院指控,51歲的李女士患有“癔症”,經常覺得自己有鬼魂附體,精神恍惚。李女士的母親經人介紹,聽説“老中醫”張某能治此病。

  3月30日下午3時,李女士由母親帶著,來到張某經營的北京科海康中醫藥技術研究中心就醫。張某拿出一台名為“小神醫經絡數控電位治療儀”的儀器為李女士治病。張某將儀器的兩塊電極片貼在了李女士身上,並通上電。不一會兒,李女士就感覺不適,倒地休克。李女士沒等到120到來,就已身亡。

  據了解,張某使用的儀器説明書明確標識:(儀器)不得將兩塊電極片同時放置在使用人身上,否則會造成觸電事故。

  法醫鑒定證明,李女士因急性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檢方查實,張某沒有取得醫師執業資格。檢方認為,張某的行為涉嫌非法行醫罪。

  法院刑事開庭前,李女士的家屬提出32萬元的民事賠償要求。

  被告人曾自做人體試驗

  庭審時,張某表示認罪,稱治療儀是一個自稱“教授”的人,上門推銷給他的,他為此花費了3000元購買,並曾在自己身上試驗過,沒有發生觸電事故。他對造成李女士的身亡,十分後悔,但自己沒有能力賠償。

  前日,密雲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張某因犯非法行醫罪,被判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罰金1萬元,並賠償李女士家屬各項損失共計31萬餘元。

責任編輯:侯永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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