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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稱“錯放嫌疑人” 舉報人説謊誤導公眾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9日 03: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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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龍崗警方錯放嫌疑人事件後續

  本報訊 (記者龍錕)深圳市龍崗警方沙灣派出所被質疑收錢放走嫌疑人一事引起廣泛關注,本報9月7日于珠三角版刊登了龍崗區檢察院發出的消息,據檢察院調查,龍崗警方並沒有存在收錢放人的行為,但是民警放錯嫌疑人,行為上有不妥。

  昨日晚上8時許,龍崗警方再次通報整個案件的詳細情況,稱當事的舉報人曾某存在編造謊言,誤導公眾的情節。並且警方還透露,曾某曾經冒充警方對嫌疑人進行毆打,已經大大超出線人的權限範圍。

  舉報人承認編造謊言

  經警方查明,2011年8月30日,沙灣派出所根據舉報,在布吉街道龍嶺山莊抓獲制售假發票犯罪嫌疑人邱某(女,34歲,廣東潮州人),隨後將邱某帶到派出所繼續調查。當天上午,沙灣派出所接到轄區另一宗報警,康橋花園一群眾稱懷疑其家裏的保姆偷東西,於是派出民警將保姆賀某(女)帶到派出所調查。晚7時許,由於警方未發現該保姆有盜竊行為,於是偵辦該案的辦案隊副隊長李強安排巡防隊員彭成報放保姆賀某回家。彭成報在派出所院子裏遇到辦案隊民警梁承光,便對其説“李強讓把後面那個女人放掉”。梁承光沒有與副隊長李強核對清楚,將犯罪嫌疑人邱某錯放,邱某8時09分離開沙灣派出所。9月2日晚,警方在汕頭市將犯罪嫌疑人邱某重新抓捕歸案。

  通過審訊犯罪嫌疑人,詢問相關當事人,目前查明這起事件中,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沙灣派出所民警收受賄賂放人,錯放嫌疑人的民警正在接受處理。

  調查過程中還發現舉報人曾某聲稱“派出所收受10萬元放人,嫌疑人花20萬元威脅舉報人性命”的説法是其自己捏造,根本沒有任何人對他説過這樣的話,也沒有任何人威脅恐嚇過他。舉報人在接受警方紀檢監察部門調查時,也承認係其自己編造。

  發現曾某涉嫌制售假證

  調查中同時發現,8月30日舉報人曾某帶領沙灣派出所民警在布吉龍嶺山莊查獲制售假發票犯罪嫌疑人邱某時,在現場邱某家中將犯罪嫌疑人邱某的手機卡趁亂盜走,交給其朋友顏某(男,20歲,四川省青神縣人,曾某鄰居)使用。通過循線追查,警方發現顏某偽造居民身份證件,在其身上當場繳獲偽造的居民身份證,顏某9月2日被刑事拘留,同時發現曾某亦有制售假證的嫌疑,相關情況正在偵查之中。

  冒充警方毆打嫌疑人

  警方調查中還發現,曾某並不是單純的舉報人。8月30日曾某對犯罪嫌疑人邱某的女兒小劉(女,15歲,在校學生)説“如果想讓你媽媽早點出來,叫你爸爸聯絡我”,並將自己的手機號碼留給小劉。小劉親屬劉某當天下午與曾某聯絡,曾某冒充沙灣派出所民警與劉某商談放人事宜,但劉某沒有上當。

  9月6日上午,水徑派出所接到曾某報警,稱在布吉大靚村一房間查到一個造假證的窩點,民警趕到現場發現曾某用一根腰帶捆住一名婦女手腕。該案中的兩名犯罪嫌疑人郭某及其丈夫朱某已被刑事拘留,但曾某的行為已經嚴重超出舉報違法犯罪的範疇。經查,曾某得知郭某製造假證的違法情況後,自稱“我是警察”,並毆打、捆綁嫌疑人,直到民警趕到現場制止他才住手。警方呼籲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違法犯罪線索,但舉報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人身和財産安全。

責任編輯:侯永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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