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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男童被綁架碎屍案開審 兇手自稱“下賤”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3日 10: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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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9歲男童被綁架碎屍案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被害孩子的家人在法院門前悲痛欲絕,呼籲嚴懲兇手

  第一被告張成勝也有孩子,他抬頭走進審判庭,聲音洪亮,極力為情婦撇清罪責

  李納也是一位母親,庭審中始終低著頭,數次泣不成聲,她願意任孩子的家屬打罵

  劉志偉邊哭邊説騙孩子的經過:“這是我作為男人幹過的最下賤的事”

  檢察官稱,這是近20年經手的最殘忍的綁架案一份千把字的公訴書,哭著寫了好幾天

  7月20日,河南商報報道了鄭州市一個9歲男孩兒在放學路上,慘遭綁架、殺害並被碎屍的案件。昨日,3名兇手站在了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被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綁架罪”提起公訴。

  旁聽庭審的被害男孩親屬泣不成聲,一份千把字的起訴書,檢察官哭著寫了好幾天……

  3名被告中,兩個都是有孩子的人,是什麼促使他們犯下如此人神共憤的罪行?他們又將面臨怎樣的審判?

  案件回放

  帶著情婦和同事

  他對9歲的孩子下毒手

  2010年11月2日晚上,別人家的孩子都平安地回到家了,可9歲的張世豪卻沒能像往常一樣按時回家。下午放學後,他被一個“叔叔”以幫忙買玩具為由帶上了車,這不是他想象中助人為樂的好事,卻是通向死亡的不歸路。

  把孩子騙到手後,劉志偉與張成勝將孩子捆綁,放在儲物箱內,開車拉到張成勝與自己的情婦李納在緯四路的住處。在向孩子要來家長的聯絡方式並索要贖金十萬後,張成勝勒死了孩子,與劉志偉一起用極其殘忍的手段碎屍。

  第二天劉志偉在山西取出兩萬元,第三天繼續向孩子的父親張曉索要贖金十萬元,然後在李納的陪同下到開封又取了兩萬元。

  2010年11月5日,張成勝和李納被公安機關抓獲,11月15日,逃到珠海的劉志偉也被抓獲。

  昨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3名被告人被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綁架罪”提起公訴。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庭審現場

  張成勝:殺人碎屍,是臨時起意

  表情:張成勝個子不高,走進審判庭的時候抬著頭,説話聲音很洪亮。他的第一句話是:“劉志偉沒有參與殺人,李納全過程都沒參與。”

  今年正好跨入不惑之年的張成勝顯然並沒能做到“明辨事理”。

  2010年春天,張成勝的汽車用品公司遭遇了經濟危機。到處借錢又到處碰壁,四面楚歌的他打起了違法犯罪的主意。

  2010年五六月間,張成勝和情婦、同時是自己公司財務人員的李納,到鄭州火車站附近收購了幾張別人丟失的身份證。10月,張成勝指使李納和劉志偉到山東,用收購來的身份證辦理銀行卡,還買了幾張當地的手機卡。

  2010年10月底,綁架小孩勒索錢財的想法在3人的商量中漸漸成型。他們專程開車到南郊和北郊轉了好幾圈,尋找合適目標。

  張成勝説,自己也有孩子。“當時就想找個不懂事的小孩,只是為了臨時週轉,沒其他意思。”他還説,孩子是劉志偉騙來的,具體過程自己沒看見。“我沒想到小孩這麼大,劉志偉在未經我允許的情況下把他綁起來。”

  要錢、殺人、碎屍、拋屍,“後面的事,都是我和劉志偉倆人臨時起意。”張成勝始終不承認李納的參與,極力為她撇清罪責。

  三被告

  劉志偉:“這是我作為男人幹過的最下賤的事”

  表情:一直語氣和緩、語速緩慢的劉志偉,在被公訴人問到碎屍細節時,當庭哭泣。“張成勝喊了我好幾次,我很害怕,我怕他對我下手。”劉志偉説。

  今年25歲的劉志偉是張成勝公司的市場部主管,案發時他進公司還不到一年。

  張成勝很器重劉志偉,在公司資金鏈出現問題時還曾向其求助。劉志偉説,他當時只勸張成勝找親友們借錢。

  至於張成勝給人的印象,劉志偉説:“當時感覺還好,可能他隱藏得比較深吧。”

  劉志偉説,把孩子騙來的當晚,因為自己不同意殺人,僵持到12點多張成勝才動手。

  提及騙孩子的經過時,劉志偉邊哭邊説:“我的良心過意不去,這是我作為男人幹過的最下賤的事。”

  劉志偉承認,3人在尋找目標時鎖定的是“一個人回家的小孩,因為大人不好控制。”劉志偉還交代:“之前綁過一個小孩,下不了手又放了。”

  向張世豪要家長的聯絡方式、兩次向張曉索要贖金,劉志偉還分別在山西晉城和河南開封喬裝取過兩次錢,每次兩萬元。

  自己留下了7000元後,劉志偉把剩餘的3.3萬元全部交給了李納,之後就逃往了廣東省。

  李納:綁架孩子要錢,“我以為他們是跟我開玩笑的”

  表情:李納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始終低著頭,背對著張世豪的親屬,數次泣不成聲。她説很恨自己,願意跪下,任孩子的家屬打罵。

  李納把自己和張成勝的關係總結為“朋友”。她説,張成勝這個人性格不好,脾氣比較暴躁,平時就愛説些狠話。“起初,張成勝和劉志偉説綁架孩子要點錢,我以為只是開玩笑的,根本沒當真。”

  “公司週轉困難,我們的心裏都很煩。”李納解釋,和張成勝、劉志偉二人一起去南郊是“為了散心,閒逛的”,根本就不是在尋找可下手的目標。最後決定綁架孩子要錢,“是他們倆人商量的,我聽到過。”

  事發當晚,李納在家裏看到被捆綁著蜷縮在儲物箱裏的張世豪時,心裏雖然覺察到是不好的事情,但是“不敢去問,也不敢去證實”。她説當時自己被嚇得説不出話來,張成勝和劉志偉就把自己攆到另一個房間的角落裏,殺人和碎屍都沒讓自己參與。

  李納的供述中説,她一直躲在屋裏哭,聽到水龍頭流水的聲音,刀砍骨頭的聲音,點煤氣的聲音,抽油煙機的聲音……她知道發生了什麼,但很害怕,以至於不敢去證實。

  公訴人提供的證據顯示,張成勝説小孩見過他們的臉,將來通過監控,能辨認出他們,所以向劉志偉和李納提議滅口,李納表示了贊同。但在法庭上,李納卻不承認自己説過贊同的話:“我自己也有孩子,我看到他(張世豪)也很心疼,我還拿了麵包和水,叫劉志偉給孩子吃。”

  公訴人

  一份千把字的起訴書

  檢察官哭著寫了好幾天

  鄭州市人民檢察院辦理此案的檢察官表示,在他近20年的工作中,這是他經手的最為殘忍的綁架案。手段惡劣,令人髮指。他説,很多細節都不敢也不願呈現在起訴書中。也就是這樣一份短短千把字的起訴書,讓這位辦案經驗豐富的檢察官流著眼淚寫了好幾天。

  在公訴人的最後陳述中,檢察官説,張成勝等3人利用了張世豪的善良,9歲的孩子幫了一個忙卻送了命,實在太可憐。案件發生後,也給張世豪所在小學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很大影響。“孩子們現在晚上都不敢單獨出門。”公訴人請求法院依法從重、從快判處3名被告人。

  公訴人強調,張成勝雖然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卻在極力替李納開脫。但是本案已經形成了一條完整的證據鏈條,張成勝的辯解只是徒勞。

  河南春秋律師事務所律師鞏藺娜分析,本案手段特別殘忍,屬於綁架罪情節加重的情況,可以從重處罰,判處死刑。

  眾親友

  情緒激動

  “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因為害怕情緒激動,影響案件的正常審理,張世豪的父母在親友的勸説下沒有旁聽審判,卻始終等候在審判庭的門外。

  數十位張世豪父母的親友和同事旁聽了審判,整個過程中數次大罵3名被告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親友們激動地説,“他的爸爸媽媽自責在陽間沒有保護好孩子,想去陰間看他……”

  在公訴人宣讀證據,陳述孩子被害經過的過程中,啜泣聲此起彼伏。由於細節過於殘忍,帶著孩子來旁聽的家長也不得不把孩子帶出了審判庭。

  有兩位旁聽人整個庭審過程中始終高舉著張世豪的照片,照片上孩子笑容燦爛,雙手高舉著勝利的V字。

  案發後,2000多名社會各界人士、學生家長自願聯名上書,強烈要求將故意製造人間悲劇的3人全部立即執行死刑。

  遙遠的關心

  一封來自美國的慰問信

  8月10日,河南商報記者收到了來自美國懷俄明州中部一個叫做卡斯帕的城市的一封特殊的信。

  信是用中文寫就的,可能出自一位美籍華人之手。寄信人在信中對張世豪的父母表達了深切的同情,對殺人犯感到極大的憤慨。

  在寄信人看來,中國實施“一胎化政策”,萬一孩子有了閃失,做父母的依靠就斷送了。寄信人更希望國家對於殘害虐待兒童行為給予更嚴厲的制裁,情節嚴重的,希望判處死刑。

  寄信人還説,自己寫這封信,是想得到張世豪父母的地址和通訊方式,安慰他們,表達自己的關心。

責任編輯:邢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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