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天價過路費案"涉案武警被立案 嫌犯未認定自首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16日 06: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今日早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經歷了半年沉寂,震驚全國的河南368萬元“天價逃費案”又傳出最新消息,有武警涉案且已被立案,犯罪嫌疑人時家兄弟仍然被訴詐騙罪,並新添了一項妨礙作證罪。兩人的辯護律師表示,曾在今年1月投案的時軍鋒,並未被認定為自首情節。案件移交至基層檢察院,標誌著二人刑期減輕,但二人仍面臨著10~15年的刑期。

  涉案武警已被立案

  2011年1月11日,河南農民時建鋒因在8個月偷逃過路費368萬元被判無期徒刑。就在案件塵埃落定之後,哥哥翻供,弟弟自首。並稱其與自稱武警支隊官兵的張新田、李金良簽訂的一份合同,時軍鋒向對方支付120萬元,對方保證其懸挂軍車牌照被武警部隊、收費站、高速公路、平頂山軍分區查扣時,必須保證做到派車派人及時排除。

  近日,該案已由平頂山市魯山縣公安局偵結,並移交至魯山縣檢察院。魯山縣公安局起訴意見書顯示,經公安機關查明,2008年年初,時軍鋒、時建鋒為謀取利益,確實與某武警支隊的張新田、李金良 (兩人均另案處理)合作。偽造了武警部隊的車牌號等等相關證件,目前涉案的武警已經立案處理。

  自首情節未認定

  自從時建鋒、時軍鋒兄弟被訴詐騙罪帶走後,唯一與他們保持聯絡的就是代理律師常伯陽。讓常伯陽有些意外的是,時軍鋒的投案行為未被公安機關認定為自首。“我非常吃驚,據時軍鋒説,公安機關認定他沒有如實交代案情,故不認定為自首。”常伯陽告訴記者,從1月至今,他一共與兄弟倆見過三次,其中7月12日在魯山看守所見過一次。得知自己仍然被訴詐騙罪,時軍鋒非常失望,表示後悔自己當初聽信別人的話,“講得太多”。

  常伯陽表示,案件目前移交魯山縣檢察院,而非在平頂山市檢察院提起公訴,這表明時家兄弟的刑期肯定會有所下調,不會再判無期徒刑。那麼具體刑期有多少年?常伯陽分析,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以及本案在基層法院審理,時家兄弟被判10-15年有期徒刑的可能性比較大。但若時家兄弟的罪名不是詐騙罪,而是“偽造、盜竊、買賣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根據《刑法修正案(七)》,刑期則會輕得多,可能被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時建鋒由於是從犯,罪責較輕,刑期應該在10年以內。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簡正德表示,若時建鋒、時軍鋒以詐騙罪論處,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産。既然本案由基層人民法院審理,結合本案的實際情況,即使時軍鋒構成詐騙罪,也不會判處無期徒刑,最多判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增妨礙作證罪

  時軍鋒因為指使兩名相關證人做偽證,被公安機關增加一個妨礙作證罪。記者從律師常伯陽那裏看到了魯山縣公安局的起訴意見書。

  意見書顯示,經公安機關查明,2008年初,時軍鋒、時建鋒為謀取利益,與某武警支隊的張新田、李金良(兩人均另案處理)合作,通過偽造武警部隊車輛號牌等相關證件,于2008年5月~2009年1月期間騙免高速公路通行費數額特別巨大,犯罪嫌疑人時建鋒、時軍鋒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涉嫌詐騙罪;時軍鋒指使他人作偽證,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涉嫌妨害作證罪。

  從1月至今近半年過去了,時家兄弟仍被羈押。外界和不少法學專家質疑:時家兄弟是否被超期羈押?

  記者致電平頂山市檢察院宣傳處處長武方曉,他表示,該案相關進展情況平頂山市檢察院均不了解,目前案件由公安機關負責偵查,已移交魯山縣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超期羈押是否提交過延期申請,武方曉表示並不知情。

  常伯陽表示,時家兄弟是否被超期羈押,現在還難説。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4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偵查羈押期限之內。對於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1個月。並且,檢察院如果發現案件有事實不清的地方,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又可延長一個月。如此一來,一個案件持續半年仍在檢察院也不奇怪。

  此外,《刑法》第三百零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時軍鋒構成偽證罪,則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綜合兩項罪名,這也與常伯陽所説的10~15年的刑期比較接近。據央視、新京報

責任編輯:焦健

熱詞:

  • 自首
  • 投案行為
  • 有期徒刑
  • 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