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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再被拘留 滯留加拿大理由如被否將被遣返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12日 10: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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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檔案照片。(加拿大《環球華報》/黃運榮 攝)

等候開庭的記者。(加拿大《環球華報》)  

    中新網7月12日電 據加拿大《環球華報》報道,廈門遠華集團特大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日前再次被加拿大有關當局拘留。環球華報記者11日從賴昌星48小時拘留聆訊上獲悉,如果賴昌星滯留加拿大的理由被法庭否決,最快他有可能在本月25號被遣返中國。

  據《環球華報》獲得的消息,賴昌星于日前再次被加拿大有關當局拘留,加拿大移民部及賴昌星的代表律師馬塔斯已經證實有關消息。

  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發言人安德森在接受《環球華報》查詢時透露,賴昌星是在上週四或週五(7月7日或8日)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拘留,拘留後48小時聆訊將於溫哥華時間7月11日下午1時進行。不過,安德森沒有透露賴昌星再次被捕的原因。賴昌星上次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拘留是2009年。

  報道指出,賴昌星11日下午身穿紅色囚衣出庭接受聆訊。賴昌星代表律師是拉森(Darrell Larson)。

  加拿大移民部代表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由於聯邦法庭將會在7月21日開庭審理賴案,如果22日有結果,否決賴的留加理由,移民部最快會于25日遣返賴昌星。邊境服務局認為,離遣返不足14天,為防賴潛逃,予以拘留。(黃運榮)

責任編輯:侯永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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