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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開“地下銀行”被抓 替人套現六千余萬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6日 10: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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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展示繳獲的POS機和大宗刷卡單。

  只要您有信用卡,並願意交納一定的好處費,就能通過一家“地下銀行”用P0S機刷卡的方式將卡內的額度轉換成現金,相當於間接從銀行獲取了一筆近兩個月的免息貸款。

  2011年6月底,(濟南)歷下公安智遠派出所和歷下公安經偵大隊破獲這一“地下銀行”。經查,該“行”七台P0S機11個月內瘋狂刷卡四千多張,套現六千多萬,堪稱省城最高。

  地下銀行名稱:P0S

  行長兼投資人:殷衝(化名)

  業務員:張某、葛某、周某等四人

  設備:七台P0S機

  辦公地點:工業南路一居民樓內

  主要業務:為持卡人刷卡套現或代還信用卡欠款

  利潤:向套現人收取總金額1%-1.5%的好處費

  成立:三台POS機起家

  6月28日,記者在濟南市看守所見到殷衝,他身穿橘紅色的監服,面容憔悴。

  他,就是這家“地下銀行”的創始人兼投資人;同時,他還有一個令人羨慕的身份:公務員。

  事情還得回溯到2009年底,時年33歲的殷衝供職于省城某機關,工作清閒。

  有一次,因家中急需用錢,殷衝用自己的信用卡找人在POS機上刷卡套取現金,這讓他覓到了“商機。”

  歷下公安經偵大隊一中隊中隊長李兆春説,不少個體商販、中小民營企業資金需求強烈。但他們去銀行貸款,相對門檻高、限制多、程序繁瑣,而用POS機刷卡套現,顯然更便捷。

  於是,利用家人開公司的便利,殷衝申請下三台POS機,刷卡地點就設在自己家人所開的那家公司:工業南路一居民樓內。

  意外:一台刷卡機被封停

  設備和辦公地點有了,可如何開展業務?

  得知殷衝處有POS機能刷卡套現後,張某、周某及葛某等四人隨即加入,並成了他手下的“業務員”,通過QQ、小廣告及手機短信等方式四處為其招攬客源。

  “之前,他們四人就曾幹過這行,類似于仲介。”民警説。

  坐在辦公室裏,用POS機為人刷刷卡、轉轉賬就能賺取數額不菲的好處費,殷衝嘗到了甜頭,但問題不期而至:一台POS機被銀聯封停。

  原來,銀聯會對POS機刷卡交易的情況進行監測。而殷衝的那臺POS機,刷卡數額太高、次數過於集中。

  “殷衝家人的這個公司主要經營畜牧業和皮草服裝,日常營業額平均不過萬元。”民警説,可該公司名下這臺POS機的日刷卡量卻高達數萬。

  發展:化整為零突破瓶頸

  難道煮熟的鴨子就這麼飛了?殷衝為此絞盡腦汁。

  “他用家人或朋友的名義註冊了兩家皮包公司,並以此申請了四台POS機。”李兆春告訴記者,之所以説是“皮包公司”,是因為民警調查後發現這兩家公司的正常交易幾乎為零,“比如,其中一個家電經營部,但實際上卻沒有任何家電交易,可申請的POS機上卻有大量刷卡記錄”。

  四台POS機加上沒被封停的另外兩台,殷衝一下就擁有了六台POS機。

  “不過他很狡猾,刷卡多交給手下的業務員。”民警説,有了“前車之鑒”,張某等業務員刷卡時都會將套現金額化整為零,“比如七萬元,分攤在六台POS機上。”

  盈利:11個月獲利四五十萬

  2010年4月到2011年3月,不到一年,殷衝就從中獲利四五十萬。

  “他們每天刷卡量少則數萬,多達三十幾萬。”民警説,套現人見不到這些POS機,而是將卡及密碼交給業務員張某等,由他們在POS機上按約定數額刷卡後再歸還。

  刷出的錢到公司賬上後,殷衝先扣除0.5%的好處費,再將余錢轉給業務員。而張某等人又要從中扣除0.5%-0.7%的好處費,“也就是説,持卡人套現一萬,最後拿到手的只有9900,被扣除的100元就是殷沖和他業務員的好處費”。

  除刷卡套現,這家“地下銀行”還有代還欠款的業務。

  如果持卡人無法及時歸還信用卡欠款,他們可先幫對方還款,然後再將這筆錢刷出,相當於將對方的欠款繼續無息延遲。當然,代還的好處費也高,比套現多0.5%。

  露餡:內訌牽出“地下銀行”

  六台POS機頻繁刷卡交易,可所屬公司卻未與客戶産生相應的實際交易。對此,殷衝等人又利用假賬、虛構交易的方式來掩蓋自己的行為。

  本以為一切天衣無縫,可精於算計的殷衝卻被前來套現的小張“坑”了一把:小張知道殷衝等人所為不對,就想敲詐對方。

  沒能得手後,2011年3月25日,小張向歷下公安智遠派出所報假警説,自己刷卡套現被騙。

  案情很快查明,可在對工業南路居民樓內的那家公司例行檢查時,辦公室內的三台POS機、兩大包POS單及四個賬本卻讓民警心生疑竇。

  原來,為監控刷卡資金,殷衝將每次刷卡套現、獲利的情況詳細記錄在冊。

  根據該賬本,歷下公安經偵大隊一中隊的民警將殷沖和他的業務員張某、周某等五人抓獲,並從張某家中找到了他所藏匿的另外四台POS機和一大包POS單。

  結局:套現過百萬就獲刑

  “11個月不到一年,七台POS機刷卡四千五百多次。”歷下公安經偵大隊一中隊的民警經過數月艱苦查證後發現,有兩千多張信用卡在這家“地下銀行”刷卡套現,涉及省城12家銀行,金額達6600萬,堪稱省城最高。

  “知道違規,但不知違法。”看守所內,雙手捂面的殷衝並未想到自己的行為後果如此嚴重。

  據歷下公安經偵大隊的民警介紹,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了《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超過百萬的,應當依據刑法第225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處罰”。

  目前,殷沖和他的業務員等五人因涉嫌非法經營而被歷下警方依法刑拘,此案也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中。(記者 尉偉 實習生 曹雪真)

責任編輯:劉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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