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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家鑫撞人殺人案二審將於20日上午開庭(圖)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8日 03: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西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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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大學生撞人刺死傷者案

藥家鑫一審被判處死刑(資料圖)

    備受關注的藥家鑫案二審將於5月20日上午8點在陜西省高院開庭審理。

    5月17日今日下午,藥案原告代理人張顯在博客上透露“今天下午陜西高院通知王輝:藥家鑫案二審定於5月20日上午8點開庭 ”。隨後華商網記者致電藥案相關辯護律師,進一步確認二審將於5月20日上午8點在省高院開庭。

    另外據華商網記者了解,二審藥家鑫將增加一名辯護律師。

    藥家鑫案2011年3月23日一審後擇日宣判,4月22日法庭宣判藥家鑫死刑,4月28日藥家鑫提出上訴。

【關鍵節點】

2011年4月22日:藥家鑫一審以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 賠4.5萬元

    2011年4月22日上午,西安市中院對被告人藥家鑫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藥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約4.5萬元。

2011年5月3日:律師稱藥家鑫已提起上訴

2011年5月5日:西安中院確認藥家鑫已上訴 並立案

2011年5月13日:藥家鑫上訴理由公佈 律師稱應慎用死刑

    上訴狀顯示,藥家鑫上訴理由具體為:

    第一,原判決對“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認為定性不當。原因是“案發在車輛少和行人少的郊區路上;路燈暗,光線不如白天的好,藥家鑫高度近視眼神不好;殺張妙身上的部位比較亂,藥本人也不知道殺了多少刀,致命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間作案;是由平時的抑鬱和壓力所致。

    第二,西安中院認可了藥家鑫的自首情節,卻未按自首減輕判罰。

    第三,藥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進行積極地賠償。

    第四,根據國家目前針對死刑的慎重態度,認為中院量刑過重。

    此案已于5月5日立案。

張妙丈夫稱藥家鑫不死妻子不葬

    張妙被害已有半年多時間,但至今遺體仍存放在殯儀館。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藥家鑫死刑,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45498.5元。王輝的訴訟代理人張顯在徵求王輝及其家人意見後稱:不接受藥家鑫家人的一分錢賠償,民事賠償金留給藥家鑫的父母做養老金。

    王輝的訴訟代理人西安科技大學教師張顯,籍貫為西安長安區宮子村,媒體報道了藥家鑫的殺人動機後,義務為王輝擔任訴訟代理人。

    王輝説:"我們農民並不難纏,拒絕要帶血的錢,只要求藥家鑫用生命來為他的行為贖罪。"他至今沒為亡妻張妙下葬,就是為了等到藥家鑫被執行死刑的那一天,以此告慰亡妻。

【案件始末】

     【2010.10.20】開車撞傷農婦 連刺8刀滅口

    10月20日23時,藥家鑫駕車撞上騎電動車的張妙,發現張妙倒地呻吟,遂從隨身揹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對倒地的被害人張妙連捅數刀,致張妙當場死亡。

     【2010.10.22】 被警方訊問 隱瞞殺人事實

    2010年10月22日,專案組將犯罪嫌疑人藥家鑫抓獲。專案組民警透露,經審訊,藥家鑫起初沒有供述自己撞傷人持刀殺人的犯罪事實。

     【2010.11.23】作為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11月23日晚,疑犯藥家鑫被長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經長安檢察機關批准,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疑犯藥家鑫被依法逮捕。

     【2011.3.23】撞人刺死案一審 引發熱議

    3月23日上午9點45分,藥家鑫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藥家鑫提起公訴,藥家鑫當庭痛哭下跪,表示後悔,其律師辯稱為激情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