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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醉駕入刑第一人”二次血檢仍超標 稱後悔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2日 07: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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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被帶回交警四分局接受詢問

  該案進入警方偵查階段,將以涉嫌危險駕駛罪拘留當事司機蔡某

  “成都醉駕第一案”追蹤

  華西都市報記者李鑫攝影雷遠東

  ●今後無論是否造成交通事故,經呼氣測試有醉駕嫌疑的駕駛員,都要進行抽血檢測

  ●面對華西都市報記者的詢問,蔡某稱“沒想過(醉駕)嚴重性”

  ●酒後駕駛非機動車沒有入刑,但民警會按《道法》處罰

  昨日淩晨0點40分,開著捷達車的司機蔡某,在成都蜀金路西單商場路口被警方攔下。經酒精測試儀檢測,他血液裏酒精濃度為188.8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他也成為醉駕入刑規定執行後,被警方查出的成都第一名醉酒駕車者(華西都市報昨日報道)。

  昨日上午,華西都市報記者從成都交警四分局獲悉,蔡某在成都西區醫院接受的抽血檢測顯示,其血液裏的酒精濃度,仍然超過了醉酒標準的80mg/100ml。

  “目前,警方對蔡某的調查進入了偵查階段,由於他是新規施行後第一名醉駕者,我們會在反復詢問及確認後,再將其移交至檢察機關。”成都交警四分局民警説。

  醫院抽血檢測酒精濃度仍超醉駕標準

  為保證抽血檢測的準確度,在對蔡某進行了現場酒精測試後,交警四分局民警將蔡某帶回分局,進行了初步詢問後,就立刻帶他來到就近的西區醫院,進行抽血檢測。

  昨日淩晨1點30分,在西區醫院裏,醫生對蔡某進行了抽血。“這是一個新增的過程,今後無論是否造成交通事故,經呼氣測試有醉駕嫌疑的駕駛員,都要進行抽血檢測,以確認其醉酒駕車的事實。”交警四分局民警説。

  幾個小時後,檢測結果出來了。數據顯示,蔡某血液裏的酒精含量超過了醉酒標準的8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之後,蔡某在檢測數據單上簽字確認,並留下備份。

  整個抽血和簽字確認過程,民警都用攝像機記錄了下來,以作為證據保留。

  警方立案偵查醉駕司機或被吊銷駕照

  兩次檢測結果,確認蔡某成為新規實施後,成都醉酒駕車第一人。該起案件,也成為新規實施後成都醉駕第一案。

  按照新規,除了可能面臨拘役外,蔡某或將被吊銷駕駛執照,並且今後5年不能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如果5年都不能開車,對我工作影響挺大的。”昨日淩晨,面對華西都市報記者的詢問時,蔡某稱對自己的行為很後悔,“沒想過(醉駕)嚴重性。”

  抽血後,蔡某被帶回交警四分局,約束至酒醒。目前,該案已進入警方偵查階段,按照程序,警方將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將蔡某拘留。

  “由於這是新規後第一起醉駕案件,我們對蔡某的調查會很嚴謹和仔細,在材料蒐集齊備後,再移交至檢察機關。”民警稱。

  酒後騎電瓶車民警稱按《道法》處罰

  昨日淩晨起,《刑法修正案(八)》和《道法修正案》正式實施,全國很多城市都出現了“醉駕第一人”。

  如何理解醉駕入刑?醉駕入刑是否存在一些所謂的漏洞?昨日,成都一些論壇的網友,對新規展開了熱議。

  “我認為還是有辦法逃避醉駕(處罰)的。”一名瀘州的網友發帖稱,如果喝酒後駕車,遭遇交通事故時,最好不要等民警前來處理,而是趕緊離開現場。“就算是肇事逃逸,賠點錢就是了,絕對比醉駕的處罰輕。”

  “這是一種僥倖心理。”成都交管局一位民警説,如果因酒駕造成事故,還逃離現場,被民警擋獲後,將會數罪並罰,處罰嚴重程度也高得多。“為了一時的僥倖,導致更嚴重的結果,是相當不明智的做法。”

  網友MUALL則稱,不太清楚酒駕非機動車的處罰:“喝了酒騎電瓶車會不會入刑?我昨日就看到一個醉酒騎電瓶車的人,在馬路上玩特技,差點撞到人。”

  “酒後騎電瓶車,暫時不會進行刑罰處罰。”民警説,儘管沒有入刑,但民警查獲酒後駕駛非機動車的人,仍會按《道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我們建議,為了降低安全隱患,市民飲酒後,最好不要駕駛交通工具參與交通,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安全負責。”民警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