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夫婦尋回被拐八年孩子 將其送回養父母身邊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9日 12: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孩子被拐8年尋回親爹娘 養父母傷心討要撫養費》追蹤

  本報中山訊 (記者肖成 通訊員苗萬文) 昨日,記者從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獲悉,本報今年1月13日報道《孩子被拐8年尋回親爹娘 養父母傷心討要撫養費》有了下文,親生父母在失蹤數月後,終於出面接受調解,同意讓小孩回到養父母身邊。同時,養父母放棄向生父母索賠法院判決所確定的12余萬元,並補償4萬元。

  回顧:喜劇變悲劇

  2002年3月9日,湖南人陳先生2歲的兒子小樂在中山南朗鎮泮沙五村市場附近玩耍時被拐走,後被送到韶關市福利院,2002年9月被韶關市民周先生合法收養並改名。8年之後,警方破獲這樁陳年舊案,2010年3月7日,陳先生將小樂領回家。

  小樂回家後,親生父母切斷了他與養父母的聯絡。傷心之下,周先生夫婦將陳先生夫婦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陳先生夫婦賠償他們收養小樂期間花費的各種費用共15萬餘元。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在2011年1月判決,陳先生夫婦補償周先生夫婦約12.5萬元。

  陳先生夫婦並未在規定時間內支付款項,周先生夫婦隨即請求法院強制執行。“我並不在乎這十幾萬元,我們沒有孩子,我想把孩子養大。”周先生當時説。

  養父母:遠赴湖南尋子不遇

  法院判決後不久,原本在中山南朗鎮賣菜的小樂親生父母失蹤了。據房東介紹,小樂的親生父母是在一個清晨突然離開的,被子等生活用品也沒有帶走。

  小樂的養父隨即趕往湖南邵陽小樂親生父母的老家,不過,老家空無一人,只有一塊被雪覆蓋的空地,房子都沒有。小樂和親生父母就像人間蒸發一樣,警方、法院嘗試聯絡,都徒勞無功,小樂再也沒有給養父周先生打過電話。

  正月初十,周先生終於接到小樂生母的拜年電話,對方表示可以談。

  生父母:糾結後願意協商

  小樂的生父陳先生説,回湖南老家過年時,由於不懂湖南方言,不習慣新環境,小樂感到很孤單,終於鼓起勇氣表示想回韶關。

  “還是尊重孩子的意思,他要回那邊,我們也不會強留。”陳先生坦誠,他們的條件確實不如小樂養父母,小孩在那邊成長會更順利一些。大年初十,開學在即,為不耽誤小樂學習,陳先生夫婦給小樂養父母打了電話,同意協商。

  和解:養父母放棄索賠

  3月初,兩方來到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接受調解。

  在葉如惠法官和眾多親友的見證下,周先生鄭重問小樂:“你究竟是願意跟哪邊,是我們還是他們?”小樂毫不猶豫表示要跟養父,現場撲入周先生懷裏。

  養父母和生父母達成執行和解,孩子歸養父母撫養,不過,周先生放棄追討法院判決的12萬餘元,此外還要補償4萬元給陳先生夫婦,因為他們曾經撫養了小樂兩年。

  雙方約定:生父母自願將未成年的小樂交由養父母帶回居住地撫養、教育,直至成年滿十八周歲;期間生父母可以到養父母居住地探望小樂的學習、生活情況。雙方同意小樂滿十八周歲後,由其自主、獨立選擇與哪方繼續生活。

  現狀:兩家人共同的獨生子

  孩子回來後,周先生一家恢復了往昔的歡樂,小樂也不再拘謹,放開地玩。

  小樂的親生父母回到湖南邵陽老家,開了一家商店,談起小樂,生父陳先生很無奈:“他們只有這個兒子,我們也只有這個兒子。現在只希望他能過得好一點,長大後還能想起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