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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稱拐賣兒童屢打不絕緣于“市場需求”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4日 03: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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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排從左至右依次為王志、陳永軍、劉宏鋼、紀明玉,後排從左至右依次為楊發芝、盧艷軍、劉軍厲。本報記者蒲東峰攝

①劉宏鋼用大衣裹住小川。

②劉宏鋼得手,陳永軍騎著三輪車前來接應。

③二人抱著小川乘三輪車逃離現場。 據央視視頻截圖

  對人販子來説,短短兩分鐘就能將一個在路邊玩耍的孩子“搞到手”,而給孩子的家庭帶來的卻是長達數年或一生的骨肉分離之苦。

  一個由5男2女組成的拐賣兒童團夥,在北京、河北等地先後拐賣3名兒童,其中只有一名孩子在被解救後重回父母身邊。昨天下午,該團夥因涉嫌拐賣兒童罪在海淀法院受審。在法庭上,7名嫌疑人均表示認罪,但他們都沒有對被拐賣的孩子和家長表示愧疚。

  團夥受審均無愧意

  該團夥中除了劉宏鋼是湖南人外,其餘6人都是河北邯鄲人。其中王志、陳永軍和紀明玉,都曾因拐賣兒童或拐賣婦女被判刑。

  法庭上,7人均表示認罪,但除了為自己辯解,他們都沒有對被拐賣的孩子和家長表示愧疚。60歲的王志參與了全部三起拐賣兒童案,他説,女兒出嫁後,自己沒有經濟來源,“想倒賣孩子掙點錢,要是被抓了,老了就在監獄裏過吧”。

  男孩獨自玩被抱走

  2010年1月19日下午2點,住在海淀區四頃地的小川在路邊玩,他的母親劉女士當時正在忙碌,沒有在意。大約半個小時後,劉女士找兒子,但街上根本沒有孩子的影兒,一家人都慌了,最後還是一位鄰居打電話報警。

  警方調取街面上的監控錄像,發現在下午2點24分左右,兩名穿黑大衣的男子在街上轉悠,看到獨自玩耍的小川後,其中一人脫下外套把小川包起來,另一名男子蹬著三輪車前來接應,並迅速逃離現場。整個過程只有兩分鐘左右。

  這兩名男子就是團夥中的陳永軍和劉宏鋼。案發當天的監控錄像成為抓獲二人的重要線索。一名曾在案發地附近開過小賣部的目擊者對警方説,騎三輪車的人曾經給店裏送過雪糕。2010年1月27日中午1點,偵查員在豐台區樊羊路北口將陳永軍抓獲,劉宏鋼等人也相繼落網。

  賭徒為錢當人販子

  據陳永軍説,他于2005年來京打工,平時靠給商店送雪糕、給舊貨市場送貨生活,每天大約能掙100元左右,但這些錢大多被他賭博輸光了。

  2010年1月,眼看著要過年了,他覺得回家沒法交代,便找到賭友劉宏鋼,説有個老鄉沒孩子,想弄個孩子賣給這位老鄉,劉宏鋼同意了。

  兩人到海淀區四頃地尋找作案機會時,最先看中的是一名沒有大人看管的小女孩。劉宏鋼抱起她逗著玩時,陳永軍説不行,得找男孩。於是,那名小女孩逃過一劫。用大衣包起小川的是劉宏鋼,陳永軍騎著三輪車前來接應。他們遠離四頃地後,把三輪車賣掉,打黑車到了邯鄲。

  2歲男孩賣3.8萬元

  作案前,陳永軍已經和團夥成員紀眀玉通過電話,共謀拐賣兒童。在河北邯鄲長途汽車站,紀眀玉接過小川,通過團夥成員盧艷軍和其女友劉軍厲,聯絡梁岐(在逃)、梁振芳(在逃)尋找買家,梁振芳又找到團夥成員王志、楊發芝,最終以3.8萬元的價格,把孩子賣給了河北邯鄲永年縣姚寨鄉梨林堡村的楊氏夫婦。

  據了解,陳永軍對楊氏夫婦説,2歲的小川是他的私生子,養不起了想賣掉,為此他還提前和小川拍了合影。

  楊氏夫妻已經有兩個女兒,還想要個兒子。他們帶小川去醫院做體檢,當時,醫生半開玩笑地提醒他們“可別是買的孩子”。此後,楊氏夫婦開始懷疑孩子的來路,他們想看陳永軍的身份證被拒絕後,決定不買小川。

  然而,楊氏夫婦的父母抱孫子心切,又聯絡到陳永軍。最終,雙方談妥價格並成交。陳永軍留了1.5萬元,給劉宏鋼5000元,給紀眀玉5000元,剩下的分給其他團夥成員。

  倆被拐孩子還未回家

  除了拐賣小川之外,王志還曾夥同他人拐賣過兩個孩子。

  據被另案處理的周景蘭供述,2009年,她在雲南接了一個“大貨”(黑話:男孩)。2010年1月7日,她從雲南坐車到邯鄲,找到王志開的沙場,把孩子交給王志,得到3.2萬元。當天,她坐車回了雲南。王志聯絡楊蘭成(另案處理)找到買主,讓本家叔叔王超貴(另案處理)送到了河北館陶縣,以4.3萬元賣給了買主。王志説,他從這筆買賣中得到1500元。

  2010年1月26日,王志還夥同姜永香和韓文琴(均另案處理)等人,聯絡雲南上家,以2.2萬元的價格在車站接到剛剛出生20多天的男嬰,他們把男嬰安頓在河北省肥鄉縣,沒賣出孩子就被警方抓獲。

  據了解,這兩名被拐賣的男孩因尚未找到親生父母,一個寄養在買主家,一個由警方安置。

  ■對話陳永軍

  用好吃的哄住小孩

  記者:孩子被抱走的過程中哭鬧過嗎?

  陳:沒有。我給他買了些好吃的,沒打也沒罵。

  記者:孩子找過父母嗎?陳:沒有,我走哪他都跟著我。

  記者:你自己有孩子嗎?有沒有想過你的孩子丟了是什麼感受?

  陳:有兩個兒子……(沉默)記者:在看守所裏反省過嗎?

  陳:很後悔,非常後悔。出來以後我要飯也不會再幹這事。

  ■追訪

  回家男孩未留陰影

  昨天,記者聯絡到小川的爸爸彭先生,他表示,和其他兩個尚未回家的孩子相比,小川算是幸運的。他和妻子是四川人,帶著兒子在北京打工,平時小川經常在自己家門口玩,妻子一般都陪著,當天就是一時大意,結果孩子失蹤了8天。“這8天過得太煎熬了。”彭先生説,孩子媽媽幾乎精神崩潰,而且不敢讓老人知道。所幸孩子回來後沒有受什麼傷害,身體挺健康的,也沒有留下什麼陰影,“抱回來時還對我們笑呢!”經過這場虛驚,小川現在出去玩,他和妻子都寸步不離地看得緊緊的。

  ■檢察官説案

  拐賣兒童打不絕緣于“市場需求”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表示,王志等人以出賣為目的拐賣兒童,均觸犯刑法,應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可處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王志拐賣3人以上,應給予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拐賣案底的被告人屬於累犯,也應從重處罰。

  檢察官表示,拐賣兒童屢打不絕的現象,首先在於此事的利益屬性,不費力氣就能獲得數千到數萬元的收入,讓犯罪分子鋌而走險。此外,現在無論是城市和農村,買賣孩子都有一定的市場,有人出於不能生育或者想要男孩的目的,通過各種途徑去尋求購買。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對買主並沒有處罰,一般來説如果買主不阻礙解救,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