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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領域成投訴新熱點 維權艱難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5日 07: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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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購維權舉證難“電子取證”法規有望出臺

  □記者 侯雲龍 北京報道

  “我早就向北京市消協投訴過,但因為提供不了有效的消費和付款記錄,所以問題一直都得不到解決。”北京市民小李在向《經濟參考報》介紹自己的網購維權經驗時,這樣向記者訴苦。

  小李在去年年底,通過某團購網站購買了北京一家飯店的餐飲服務,但等他去用餐時,卻發現飯店提供的菜式,和之前團購網站介紹的完全不同,實際價格要高於自己的團購價格。為此,小李曾向該團購網站和飯店“討説法”,但雙方卻互相推諉。無奈之下,小李撥通了北京市315投訴電話,希望消協能幫他做主。

  但讓小李沒有想到的是,由於無法提供紙質發票和消費明細,消協工作人員告訴他,很難幫他維權。而對於自己提供的網站消費記錄和支付記錄,消協工作人員則無奈地告訴他,這類“電子憑證”不能作為取證時的證據。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隨著網絡購物的發展壯大,網絡購物維權時的舉證難問題也越來越成為各界關心的熱點。據315消費電子投訴網的不完全統計,截至2010年底,收到有關網絡購物的投訴多達1200余件,是2009年投訴量的近1倍。但真正轉送工商等部門處理的僅有20%左右,其主要原因就是消費者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據。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儘管消費者在維權中,能提供購物網站的消費記錄等電子憑證,但在現行法規下,這些電子憑證卻不在有法律效力的證據之列,因此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對此,科技部現代服務業專家組副組長柴躍廷教授指出,目前我國尚未有電子合同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消費者網絡購物維權時舉證難的問題。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應儘快讓電子發票具有合法性。

  為解決這些問題,國家工商總局已于去年年末出臺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兩會期間,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付雙建還透露,為了打擊網絡交易中的各類侵權行為,國家工商總局正在制定有關網絡交易“異地查處”和“電子取證”的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