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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船稅法草案二審稿大幅下調小排量車稅額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4日 06: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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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升及以下乘用車稅額較車船稅草案一審稿大幅下調,但和現行車船稅稅額相差不大。昨天,全國人大常委會繼續審議車船稅法草案、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等,同時審議任免鐵道部部長的議案。其中,車船稅草案二審稿吸納民意後,調整幅度較大,1.0升以上至1.6升(含)乘用車稅負由一審時的360元至660元降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乘用車稅負由一審稿規定的660元至960元降為360元至660元。

  變化1

  2.0升以下車船稅較一審降低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柏林在作説明時介紹,與一審稿普遍提高車船稅額不同,二審稿對原草案規定作出大幅調整,降低排氣量在2.0升及以下乘用車的稅額,目前2.0升及以下乘用車佔乘用車總數的87%左右。

  乘用車是指核定載客9人或9人以下的小型客車。

  現行車船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小型客車按360元至660元的稅額幅度統一計徵。去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一審稿將現行規定修改為按排氣量大小分檔計徵,稅額幅度為60元至5400元。

  昨天公佈的草案二審稿提出的修改方案是:仍將乘用車按排氣量劃分為七檔,但將2.0升及以下的稅額幅度降低,具體是: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基準稅額由一審稿規定的360元至660元降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基準稅額由一審稿規定的660元至960元降為360元至660元。

  張柏林説:“這樣,2.0升及以下乘用車的名義稅負不會增加。”

  變化2

  我國擬按遊艇長度徵車船稅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3日審議的車船稅法草案二審稿,我國將按遊艇長度為計稅依據徵收其車船稅,稅額幅度為每米400元至2000元。

  草案一審稿規定,遊艇的適用稅額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審議中,有些常委會委員、專家提出,根據稅收法定原則,車船稅法應對遊艇的稅額幅度作出規定,具體適用稅額可由國務院在法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

  全國人大法律委經同相關部門研究認為,對遊艇的計稅依據可以考慮長度、價值、發動機功率或者噸位等因素,鋻於遊艇的長度與價值基本呈正相關關係,一些國家也以長度作為計稅依據,從我國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遊艇登記管理實際和徵管可操作性考慮,建議在車船稅法所附稅目稅額表中規定,以遊艇長度作為計稅依據。

  變化3

  驗車時應提交繳車船稅證明

  根據草案二審稿,車主定期檢驗車輛時應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繳納車船稅證明。

  此前的草案一審稿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辦理車輛相關登記和定期檢驗手續時,對未提交依法納稅或者免稅證明的,不予登記,不發給檢驗合格標誌。

  有的常委會委員提出,定期檢驗是對車輛性能的檢驗,是否納稅與檢驗是否合格沒有直接關係,建議對草案的規定再作研究。有些社會公眾對此也提出了意見。

  相關部門經研究認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車輛管理方面有監管措施,數據較全,規定由其在辦理車輛相關登記檢驗手續時,為稅務機關依法徵收車船稅做些協助工作,是可以的。

  據此,草案二審稿規定: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請辦理車輛相關登記、定期檢驗手續時,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依法納稅或者免稅證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查後辦理相關手續。

  變化4

  二審稿刪除對高能耗車加稅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車船稅法草案二審稿,刪去對“高能耗、高污染”車船加收車船稅的規定。

  一些常委會委員、專家提出,由國務院規定車船稅的減免是可以的,但不宜由國務院規定加收車船稅,而且對“高能耗、高污染”車船很難界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陳宜瑜在分組審議中就提出,“對高能耗、高污染的車船可以加收車船稅”的説法不太合適。“高能耗、高污染車船,應該嚴格禁止使用,不能用稅負來調節,不應鼓勵用交稅置換排污權。”其他部分常委會委員也提出了類似意見。

  ■審議意見

  建議明確車船稅立法目的

  此次審議過程中,部分委員建議進一步明確車船稅法的立法目的。如制定車船稅法是為了調節收入和財産分配,還是為了籌集地方的道路建設資金?是為了增加稅收收入,還是為了抑制奢侈消費?是為了節能減排、保護環境,還是為了控制車輛規模,解決城市擁堵?草案的規定不清楚,建議進一步明確車船稅法的立法目的,有針對性的對計稅依據、稅額作出規定。

  方新委員在發表意見時表示,與上一稿相比,這次修改比較好的是充分尊重各方面意見,對2.0升及以下排氣量的車基本保持稅負穩定或者有所減少,使絕大多數車主的名義稅負不會增加。

  龐麗娟委員認為,車船稅法草案的修改著重地吸收了上一次審議時大家比較集中的意見,就是2.0升排氣量及以下佔到乘用車87%,車主稅負不會增加,甚至適當降低,同時使現有車船的稅收收入跟原來基本持平。這都是充分考慮了大家在前面審議時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同意這部法律草案在這次常委會上審議通過。

  ■新聞幕後

  多方呼籲減輕百姓稅負

  尊重民意是此次“大修”的最大亮點。去年10月車船稅法草案開徵民意後,共收到近10萬條意見,不少公眾也要求降低稅額幅度。一些常委會委員也提出,一審稿中規定的車船稅稅額幅度上調過大,給群眾增加了負擔,建議經更細緻的測算後適當降低。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曾將車船稅法草案印發各地方徵求意見。

  根據反饋意見,上海、浙江、山東等地認為,在當前物質指數不斷攀升、中央提出大力增加城鄉居民收入的情形下,不宜增加工薪階層的車輛稅收負擔。

  同時,有的地方和部門提出,車船稅在地方財政收入中只佔很小比重,卻關係千家萬戶,應當在現行總體稅負不增加的基礎上對不同檔次的車輛稅負進行調整。建議降低排氣量1.6升以上2.0升以下乘用車的年基準稅額,或者保持現行稅額不變。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財經委員會和法制工作委員會于2010年11月9日聯合召開座談會,聽取部分專家和中央有關部門對車船稅法一審稿的意見。北京大學教授劉劍文提出,稅收立法不應當增加老百姓的負擔。

  去年10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國人大網公佈車船稅法草案,徵求社會公眾意見。截至11月30日,共收到22832位網民提出的近97295條意見。

  超五成公眾要求對一審稿進行修改、降低稅負。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孫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