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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經營短信群發業務 涉案502萬餘元被公訴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0日 03: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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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王麗娜)34歲的張國濱,私自經營短信群發業務,涉案經營額達502萬餘元。昨天,記者獲悉,張國濱涉嫌犯非法經營罪,被公訴至朝陽法院。

  檢方指控稱,2009年至去年8月,張國濱在朝陽區金海國際小區一房屋內,雇用他人,私自經營短信群發業務。經鑒定,張國濱涉案經營額為502萬餘元。據悉,經營短信群發業務需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而張並沒有該許可證。

  檢方認為,張國濱非法經營電信業務,情節特別嚴重,應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