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廣東佛山高明原副區長誣告區委書記獲刑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5日 08: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高明原副區長梁瑞強誣告陷害和受賄案昨一審宣判

  本報佛山訊 (記者 劉藝明 通訊員 禪法宣)昨日,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對高明區原區委常委、副區長梁瑞強誣告陷害和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梁瑞強因犯誣告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

  記者還了解到,與梁瑞強共同實施誣告陷害犯罪的梁偉雄、林建波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和一年四個月。

  湛江師院原院長獲刑十年

  又訊(記者關家玉 通訊員馮斐、李利君)記者昨晚從湛江市有關部門獲悉,本報曾率先報道的《原湛江師範學院院長郭澤深涉嫌受賄一案》現有最新進展:據湛江市委部門通報介紹,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已以受賄罪判處郭澤深有期徒刑十年。

  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原湛江師範學院院長郭澤深(正廳級)受賄一案中,郭澤深在擔任湛江師範學院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湛江師範學院綜合實驗樓A、B棟建築項目招投標過程中,接受工程承建商林某某的請托,使林某某所挂靠的廉江市某工程有限公司順利中標,並非法收受林某某財物人民幣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