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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楠起訴前妻買紅妹爭兒女撫養權 法院受理此案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1日 10: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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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孫楠、買紅妹還帶著孩子一起出席友人婚禮,時隔一年,兩人為孩子將對簿公堂。

  上週五,歌手孫楠將前妻買紅妹一紙訴狀遞到法院,要求將兩個孩子的撫養權判歸自己所有。在起訴狀中,孫楠首次證實他與買紅妹在去年3月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目前,北京朝陽法院已受理了此案。儘管雙方當事人都未對此事發表直接看法,但針對“孫楠奪子”“爭取撫養權是處心積慮的陰謀”等負面傳聞,孫楠經紀人稱,孫楠“並非奪子”,而是希望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作為父親的探視權和撫養權,兩人因子女教育問題無法達成共識所以才會對簿公堂。

  針對孫楠好友提出的“買紅妹拒絕孫楠探望孩子”説法,截止到記者發稿為止,買紅妹手機一直無人接聽。

  經紀人説法

  孫楠不是“搶”孩子,只是維權

  在起訴中,孫楠表示他和買紅妹于2000年結婚,婚後生有一子一女。2009年3月23日,兩人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離婚後,子女由買紅妹撫養,孫楠支付撫養費。如今女兒10歲,兒子3歲,孫楠認為孩子由他撫養更適宜,因此訴至法院,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至於為什麼在離婚這麼久後才提出爭取孩子撫養權?孫楠經紀人羅嘉慧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透露:“我不能代表孫楠發言,但據我所知,當初他們離婚時,孫楠考慮到孩子小,跟媽媽比較好。這一年來,他們雙方一直有就孩子的教育和生活問題進行討論,但在一些事情上無法達成共識,所以孫楠希望能要回孩子的撫養權。”羅嘉慧強調“孫楠絕對不是要從媽媽身邊搶走兩個孩子,而是希望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作為父親的探視權和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