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律法規 >

我國修法調整預備役軍官退役年齡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29日 07: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專題: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

  授權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軍官法

  新華網北京8月28日電(記者陳菲、趙超)全國人大常委會28日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預備役軍官法的決定。修改後的法律調整了預備役軍官的退役年齡。

  修改後的法律規定,預備役軍事、政治、後勤、裝備軍官平時服預備役的最高年齡:擔任師級職務的,五十五歲;擔任團級職務的,五十歲;擔任營級職務的,四十五歲;擔任連級職務的,四十歲;擔任排級職務的,三十五歲。

  其中,法律還規定:"服第一類軍官預備役的人員確因工作需要,經過批准,平時服預備役的最高年齡可以適當延長,但是延長的年齡不得超過五歲。"

  根據這次修改,團職及以下的預備役軍事、政治、後勤、裝備軍官平時服預備役的最高年齡普遍下調了五歲。

  修改後的法律還規定,預備役軍官退出預備役時,根據其服預備役的時間和貢獻,頒發相應的榮譽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