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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轉載經觀記者報道遭通緝市民已取保候審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30日 02: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青年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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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報記者 甘小虎

  昨日下午4點,麗水市公安局就“記者報道內幕遭通緝”事件召開了新聞發佈會,會上相關負責人表示:麗水市公安局已責令遂昌縣公安局依法撤銷對記者仇子明採取的刑事拘留決定,同時責令遂昌縣公安局向其本人賠禮道歉。

  隨後記者從紫晶置業行政人事總監周文高處獲悉:因轉載相關報道而與仇子明一同被通緝的紫晶置業財務總監翁安余已于下午2點從遂昌公安局取保候審,預計將於下午5點返杭。翁安余的律師吳定堅告訴記者,該案子尚未了結,翁仍需隨傳隨到。

  下午5點,記者撥打翁安余的妻子吳女士的手機,顯示已關機。

  各方説法:

  遂昌縣公安局:

  麗水市公安局調查核實後認定:遂昌縣公安局目前對仇子明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採取刑事拘留的決定不符合法定條件,責令遂昌縣公安局立即撤銷對仇子明的刑事拘留決定,並向其本人賠禮道歉。遂昌縣公安局于2010年7月29日上午10時,撤銷了對仇子明的刑事拘留決定。同時,麗水市公安局將對該案件辦理情況作進一步的調查,並將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和對法律、相關當事人高度負責的態度,在查明情況後,嚴格依照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經濟觀察報》:

  一、 本報對麗水市公安局的決定表示讚賞;

  二、 在事件發生後,本報得到了有關主管部門以及媒體同行和廣大公眾的支持和幫助,本報對此表示誠摯的謝意;

  三、 凱恩集團試圖壓制輿論監督,誣告本報記者,致使本報聲譽受損,記者人身安全遭到威脅。本報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力。

  四、 本報將一如既往,堅持以理性、建設性為宗旨,為維護市場公正,推進中國商業文明而盡責。

  王白浪:

  凱恩集團董事長王白浪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他沒有利誘過記者,也從來沒有要封記者的口。但他曾請過公關公司危機公關,對於公關公司是否要封口不清楚。而且以後有類似事情他還會繼續舉報。對仇子明的報道,王白浪予以了完全否認。

  中國記協:

  中國記協相關人員今日表示,已收到經濟觀察報社送來的材料,也關注到浙江麗水市公安局的最新決定。但麗水市公安局發佈的通稿中,仍有許多內容並不明確,記協將向各方了解,並一直會密切關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