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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瑞龍案昨終審維持死刑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10日 08: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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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將依法報最高法院核準 成瑞龍死前想見孩子他媽

  文/圖 記者胡利、劉藝明

  通訊員范貞、曹雨軒、何娟、歐偉平

  昨天,廣東高院就“殺人狂魔”成瑞龍犯搶劫、故意殺人、強姦罪在佛山中院宣佈維持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産的原判。這一終審判決將報最高法院核準執行。二審法院認為,因有一對母女的屍骨至今未找到,一審法院認定成瑞龍背負的13條人命減至11條。成瑞龍歸案後雖有自首情節,但難免其死。

  維持死刑

  成瑞龍面無表情

  昨日上午10時30分,一陣陣腳鐐聲從佛山中院第一審判庭走廊上傳來。大約半分鐘後,髮型整齊,戴著黑框眼鏡的成瑞龍在法警的押解下走進法庭。成瑞龍“熟練”地走到那張他曾坐過多次的被告椅子上,很配合地讓法警將椅子鎖上——他將在這裡接受故意殺人、搶劫、強姦等罪的二審宣判。大概是為了預防沉重的腳鐐磨腳,他的雙腳套了一雙米黃色的襪子。

  廣東高院刑事第四審判庭審判長林填宣讀長達49頁的二審裁定書。此間記者留意到,聽取宣判的成瑞龍有諸多小動作,他時而雙手合攏頂著下巴做祈禱狀,時而將雙手放于胸前玩弄著手指,雙腳還有節奏地交替抖動著。是緊張還是已經置生死於度外,也許只有他本人才能知道。整個過程中,他的身體坐得很直,囚衣上的“禪看0500”字樣清晰可見。

  當聽到審判長宣佈本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依法報請最高法院核準”時,成瑞龍的臉上沒有任何表情。成瑞龍被帶下法庭的剎那,依舊扭頭向旁聽席張望,似要尋找自己熟悉的面孔。事實上,偌大的審判庭很冷清,旁聽席上不足30人,來客主要是省內的一些媒體記者。

  今年2月21日,因被認定犯下13條命案,成瑞龍在佛山中院接受一審宣判,法院以他故意殺人、搶劫、強姦等罪數罪並罰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二審認定

  株洲母女死亡證據不足

  “我上訴的目的不是為了改變應有的懲罰,而是給法律應有的清白,就算沒有這幾單事,判我死刑也綽綽有餘。”成瑞龍二審庭審時曾如是説。一審判決出來後,成瑞龍在上訴中對一審法院認定的三起事實提出異議。它們分別是:湖南株洲搶劫殺人案、浙江湖州搶劫殺人案、江西大余強姦殺人案。

  記者昨天注意到,二審裁定中法院對湖南株洲的那起案件進行了説理。

  法官認為,雖然成瑞龍在偵查機關供述過殺害兩母女的具體地點及方式,但偵查機關破案後既未發現殺人現場,也未找到被害人屍骨,缺乏其他證據印證成瑞龍的供述,認定被害人死亡的證據不足,故認定兩被害人下落不明。但成瑞龍及其指定辯護律師黃國根提出的對另兩起事實有異議的上訴理由,法院沒有採納。

  懺悔:成瑞龍向父母道歉

  昨日下午,成瑞龍平靜地告訴辯護律師黃國根,現在的判決結果他早有心理準備,不會為此而激動。案件從總體上看實事求是,他比較滿意。特別是在株洲市搶劫殺人案中,省高院不認定他的犯罪事實,使他感到很欣慰。

  黃國根透露,成瑞龍沒有表示再行申訴。法院此前安排成瑞龍與其父母見了一面,會面時,成瑞龍向父母道歉並承認自己的錯誤。成瑞龍總結自己的行為認為,他本人急於求財,但方法錯誤。

  “他怕影響孩子成長,知道自己不方便與兒子見面。”黃國根説,不能見兒子成為成瑞龍心中的一大遺憾。成瑞龍現在最想見的是孩子媽媽,希望兩人能交流一下管理孩子的問題,希望自己的事情不要影響到孩子的成長。

  對話本案審判長林填

  認定事實改變

  照樣該判死刑

  記者:二審在事實認定上與一審具體有什麼不同?

  林填: 成瑞龍對一審判決所認定的三起事實有異議。湖州市入室搶劫案中,他認為自己沒有殺害被害人的主觀故意;江西大余縣強姦案中,他認為沒有殺人滅口,是在強姦過程中致被害人死亡;湖南株洲入室搶劫致三人死亡案件中,他認為殺害陳某、李某母女兩人的證據不足。雖有證據證實成瑞龍與同夥將陳某母女劫持到衡陽,但目前僅有他在公安機關的供述,缺乏其他證據,尚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發生,故採納成瑞龍及其辯護人此點意見。

  記者:二審認定事實改變,法院為何還是維持原審判決?

  林填:雖然株洲搶劫殺人案中沒有直接認定成瑞龍殺害被害人,但是由於成瑞龍多次搶劫和故意殺人,因此在罪名認定及最終的量刑上對原判結果予以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