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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A級通緝犯成瑞龍案二審宣判 維持死刑判決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09日 19: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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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殺人狂魔”成瑞龍,昨日身著草綠色T恤,外套蘭色囚服,黑框眼鏡,依舊一副斯文靚仔的形象,再次坐在法庭受審。歐偉平 攝

  新聞摘要: 二審裁定中對湖南株洲一起進行了説理,認為雖然成在偵查機關曾供述殺害兩母女的具體地點及方式,但是破案後既未發現殺人現場,也未找到被害人屍骨,缺乏其他證據印證成瑞龍供述,認定被害人死亡的證據不足,故認定其下落不明。

  湖南株洲殺害母女案被推翻

  本報佛山訊(記者劉藝明、胡利)今日上午10時30分,佛山中院第一審判庭,成瑞龍故意殺人、搶劫、強姦一案正在進行二審宣判。一陣嘩啦嘩啦的腳鐐聲,被媒體幾度熱炒為“殺人狂魔”的成瑞龍再次被法警帶上法庭。廣東高院刑事第四審判庭審判長林填在宣讀了長達49頁的二審裁定書後,宣佈維持佛山中院一審的死刑判決。

  成瑞龍在上訴中對一審法院認定的幾起事實提出異議,分別是湖南株洲搶劫殺人案、浙江湖州搶劫殺人案、江西大余強姦殺人案等。記者注意到,二審裁定中對湖南株洲一起進行了説理,認為雖然成在偵查機關曾供述殺害兩母女的具體地點及方式,但是破案後既未發現殺人現場,也未找到被害人屍骨,缺乏其他證據印證成瑞龍供述,認定被害人死亡的證據不足,故認定其下落不明。

  但是,成瑞龍及其指定辯護人廣東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黃國根提出的對其他兩起事實有異議的上訴理由,法院沒有採納。

  案件回放: “殺人狂魔”10年搶劫殺人路

  成瑞龍,公安部A級通緝犯。據佛山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書認定,成瑞龍從1996年5月開始分別在廣東南海、廣西桂林等地入戶、持槍搶劫、故意殺人、強姦等共作案10起,搶劫數額巨大,致13人死亡, 1人重傷、1人輕傷,2005年5月因搶劫罪被江西省贛州市龍南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刑期至2012年1月17日,在江西省女子監獄服刑。2009年5月31日真實身份被發現,隨後被移送佛山警方。

  (南方日報)4月28日上午9點30分,佛山中院第一審判法庭。伴隨著“嘩啦嘩啦”的腳鐐聲,槍殺3名民警、身負多條人命,“殺人狂魔”成瑞龍依舊以一副斯文靚仔的形象再次步入法庭。針對成瑞龍提出的上訴理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在進行二審公開開庭審理。

  上訴人:對3起案件事實認定有異議

  法槌敲響。合議庭宣讀一審判決書之後,成瑞龍表示對一審法院判自己死刑的結果沒有意見。他上訴的理由主要有兩點:一是辯稱“整件事情”自己一開始都沒有殺人的故意,只是為了求財和保命;二是對一審判決認定的三起事實有異議。分別是湖南株洲搶劫、故意殺人案,浙江湖州搶劫、故意殺人案,江西大余強姦、殺人案。成瑞龍在上訴書中特別強調,一審判決書中對湖南株洲入室搶劫案及江西大余強姦殺人案兩次以“結合其作案後殺人滅口的一貫做法,認定其有殺害被害人的意圖”的表述提出意見,認為缺乏充分證據。

  此次旁聽庭審的,除新聞媒體外,還有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的25名民警和市檢察院的10名檢察官,而被害人家屬及被告人親屬並未現身,只有1名自稱與成瑞龍同村的成姓村民前來旁聽。記者看到,第一審判法庭還有約兩成空位。

  庭審中,坐在被告席上的成瑞龍面對辯護人及檢察官的發問,思路清晰,從容對答,還偶爾習慣性地晃晃腳,並不時向旁聽席上張望。

  在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中,出庭的檢察官與成瑞龍的指定辯護人針對上訴提出的4起事實及證據進行了質證和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