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案例曝光 >

水果店老太為要回錢砍小偷 檢方決定不起訴(圖)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05日 06: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砍小偷“甘蔗老太”不予起訴

  南京檢察機關認為這位大媽構成故意傷害,但情節輕微;

  本報記者昨訪老人,她稱當時忘了手上有刀,砍人並非故意,事後壓力很大

  今年4月17日本報A8版報道了《水果店六旬老太激情抓賊,追了條街,要回錢,再砍小偷三刀》一文,文中那位激情抓賊並砍3刀的老太就是南京邁皋橋老街一水果店裏62歲的劉大媽。當時不少市民齊聲為這位“彪悍老太”喊好,也有市民擔憂老太砍賊會不會觸犯法律。記者從南京檢方獲悉,檢察機關在尊重法律和事實的基礎上,認為劉大媽構成故意傷害罪,但情節輕微,依法決定對其不起訴。而大媽承擔了受傷小偷部分醫藥費,共1.2萬餘元。

  昨天下午,記者再次來到邁皋橋老街,重訪劉大媽。時過境遷,劉大媽向記者再三表示,當初絕不是成心要砍小偷,只是激憤之下忘了手中有鋒利的甘蔗刀,其實只是想敲敲小偷的頭警告他。而事後,她的精神壓力非常大,目前事件得以平息,她也能安心做生意了。

  案件回放:

  賣甘蔗老太砍賊

  一夜成名

  4月16日下午2點20分,一名鄭姓男子在邁皋橋老街劉大媽的水果店裏偷走放在錢箱子裏的一疊人民幣,被劉大媽察覺,大媽當即大喊抓小偷,情急之下提著當時削甘蔗的刀一路追趕。

  在追出百餘米後,小偷被周圍市民發現並抓住,劉大媽衝上前去,男子交出了拿在手裏的錢,劉大媽隨即拿起手中的甘蔗刀,向小偷頭部砍了三刀,小偷當即血流如注。因為擔心警察趕到,小偷用手捂著受傷的腦袋,向一旁的十字街方向逃去。逃跑約十余分鐘後,這名男子終因失血過多,在十字街一處公用電話亭旁昏倒。警方聞訊趕到,調查得知此人正是剛才被劉大媽砍傷的小偷。警方立即將受傷的小偷送至附近醫院救治,而拿刀傷人的劉大媽也被帶至派出所接受調查。在接受警方調查後,警方允許劉大媽回家。而此時,因為刀砍小偷,劉大媽不僅在邁皋橋老街“一夜成名”,而網上,全國有不少網友紛紛發表評論,支持劉大媽的行為。而在醫院裏,這名姓鄭的小偷因大量失血而忍受著痛苦,在接受治療時,他承認自己偷了錢,但表示對方的傷人過度,自己要追究她的責任。

  老太自述:不是成心要砍賊,事後壓力很大

  昨天下午4點多,記者再次來到邁皋橋老街,劉大媽的水果攤生意出奇得好,記者站了約20分鐘後,劉大媽才騰出空來跟記者聊聊。“那純粹是一個意外,我不是成心要砍那個小偷的。”了解到記者的身份後,劉大媽尷尬地笑笑説,自己也有孩子,那小偷還沒她小孩大呢!自己肯定是不忍心下手砍的,“為這點事,哪能有意砍人呢?”

  回憶起當初的情景,她稱,當時有兩個人前來買甘蔗,一個在一邊讓她削甘蔗,擋住了她的視線,而另一個則從背後繞過去,偷偷跑到離她四五米遠的錢箱子裏偷錢,偷了就跑。“我做了這麼多年生意,錢箱子雖然離得有點遠,但一有動靜,我還是能感覺到的。”劉大媽説,當時就感覺不對頭,一抬頭就看到那個小偷偷了自己的錢跑了,於是大聲喊抓小偷,自己也是一手拿著甘蔗,一手拿著削甘蔗的刀,追了出去。

  “當時追到小偷後,有人拽著他,我本來想用手上的甘蔗敲敲他的頭,沒想到,敲敲竟然敲出了血,一低頭,這才發現手上拿的是甘蔗刀。”劉大媽説,追小偷的時候,左手拿的是甘蔗,右手拿的是刀,可能當時頭腦蒙了,掄起甘蔗敲小偷頭時,竟然掄的是刀。而手又控制不住地多掄了幾下,直到出了血才知道壞事了。

  “真不是有心傷人的,為了這事,我的精神壓力相當大,身體也因此差了很多。”劉大媽不斷地向記者重復了這樣一句話,從劉大媽的話語中,記者覺察得出她的真誠,也相信這位老人當初傷賊並非出自本意。

  當初鄭某從中偷過錢的那只箱子,依然躺在離劉大媽身邊四五米遠的地上。當她收錢找錢的時候,可以清楚地看到裏面成疊成疊的10元20元的鈔票,偶爾還有50元100元鈔票夾在其中。

  “你還把錢放在這個箱子裏,又離這麼遠,為什麼不買個腰包挂在腰間,這樣安全些。”記者提醒她。“那樣的事不可能再發生吧?”劉大媽笑了笑稱,這麼多年習慣了,再説來的大部分都是老主顧,周圍都是熟人,錢箱放在地上,沒事的。

  瘦小精幹的劉大媽一直是她家位於邁皋橋老街這家水果店的主力,她説,自己每天淩晨3點多就要起床進貨,進完貨就開門賣貨了,一直要忙到深夜12點。“前一天晚上是忙到淩晨1點才回家睡覺的,3點多就起來了,今天兒子休息,中午來替了我一會,我才睡了一覺,2個小時吧,又來了。”劉大媽説,自己每天睡三四個小時,要換在以前,有時一天只睡2個小時,中午“小瞇”幾十分鐘,一天就過去了。

  “真的很辛苦,掙的也是辛苦錢,不容易。”劉大媽伸出結了老繭的手説,雖然這街上的人都説她砍得好,但刀砍小偷並非出自本意,自己事後想想,一度精神壓力非常大,前後有幾十天的時間。

  鄰里説她:老太太人挺好,性格不暴

  在劉大媽的水果攤前,一個小夥子前來買水果,先買了12塊錢的桃子,又要買葡萄。“來,先嘗一個,不甜不買。”劉大媽隨手摘了一個,塞給小夥子。嘗過之後,小夥子買了18塊錢的葡萄。

  “江心洲的葡萄還沒有上來,這是浙江來的葡萄,很甜,可也很貴。”劉大媽邊做著生意,邊向記者介紹著。這時,又一位小夥前來買水果,劉大媽又拿出一個稍小點的桃子,讓對方品嘗。

  在記者採訪的1個多小時時間裏,劉大媽從頭到尾幾乎沒有歇下來的時候。一位上了年紀的老人前來買西瓜,跟劉大媽聊了一會,他向記者伸出了大拇指,稱讚劉大媽是個好人,信得過。“她賣水果,不瞎要價的,不會騙人。”老人説話間,劉大媽將一個無籽西瓜裝好遞了過來,收錢的時候,大媽把零頭抹掉了。

  當然,並不是這位老人説了她的好話,就抹掉了零頭。記者發現,前來買水果的顧客中,有相當多的是熟人。而幾乎每個顧客買完水果,在稱量後,劉大媽都是報個整數,零頭自然去掉了。

  記者找到了老街上當初目擊事件經過的一名證人小黃,他告訴記者,劉大媽人確實不錯,她砍傷小偷一事,老街上幾乎所有知道的人都説砍得好。後來聽説她賠了一筆錢後,又有人為她感到可惜。“砍傷小偷,沒有人覺得她有什麼錯,都挺支持她的,但可能是過度了,這也讓老街上知情的人得到一個教育,要合理合法地維權。”小黃説。

  檢察機關:構成故意傷害,情節輕微不予起訴

  劉大媽砍傷小偷後,經警方及司法機關深入調查查證:4月16日下午,自貴州來寧務工的無業人員鄭某,在邁皋橋老街一水果攤位內,趁攤主劉某為顧客削甘蔗皮之機,盜竊劉某營業款被發現後立即逃跑。隨後,被聞訊而至的群眾抓住,緊追而至的劉某取回被盜營業款後氣憤不已,手拿甘蔗和甘蔗刀往鄭某頭部打去,致鄭頭部受傷。見鄭某頭部流血,劉某便撥打110報警,並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經法醫鑒定,鄭某損傷程度為輕傷。

  記者從南京檢察機關獲悉,經過檢察機關耐心細緻的工作,最終這起事件的當事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而檢察機關認為,劉某雖構成故意傷害,但情節輕微,依法決定對其不起訴。

  據介紹,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後,棲霞區檢察院就該案主持調解。劉某認識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雖然合理,但過度維權也是侵權。而作為盜竊一方的鄭某,在公共場所實施盜竊被失主砍傷,對危害後果的産生應承擔一定的過錯責任,其行為也應受到相應的法律處罰。

  此後,檢察機關到醫院調取了醫療費用清單,參照相關規定,結合當事人雙方的責任比例分擔醫療費用,由劉某承擔12612.60元,鄭某自行承擔5405.40元。雙方自願達成和解協議,本案最終得到圓滿解決。記者同時從檢察機關了解到,被砍傷的鄭某涉嫌盜竊,但數額尚未達到盜竊罪的法定數額,故而不構成盜竊罪。(通訊員 陳士金 梅建明 魏曉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