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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瀾"被出書"終審勝訴 張藝謀趙本山亦曾"遭劫"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1日 07: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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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書《楊瀾給女人的24堂幸福課》。

  今年9月,知名主持人楊瀾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冠名”出書一案,北京朝陽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出版社北京工業大學出版社及作者李文靜二被告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45萬元。被告對一審判決拒不服從,提起上訴。時隔3個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于12月16日就此做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由被告負擔全部訴訟費用。

  “楊瀾説”大多為臆想編撰

  據了解,2009年12月,北京工業大學出版社出版了作者署名為李文靜的《楊瀾給女人的24堂幸福課》一書。在未經楊瀾本人許可,也未就該書的內容進行確認或取得授權的情況下,以楊瀾的姓名為書命名,在書中大量使用其肖像照片,構成對楊瀾姓名權和肖像權的事實侵害。同時,作者李文靜從未對楊瀾本人進行過任何形式的採訪,書中大量引用所謂的“楊瀾説”的內容多為臆想編撰。

  楊瀾認為,出版社和作者通過這樣的手段,將這本書打上了“楊瀾”烙印,強行將侵權作品與楊瀾之間建立聯絡,以實現其違法獲利的目的。

  2010年5月,楊瀾正式函告被告停止侵害。2010年6月4日,被告以虛假承諾的手段答覆停止銷售後,仍繼續擴大侵害後果追求獲利,導致侵權書籍銷售至今。其主觀惡意明確,行為惡劣,侵權後果和影響嚴重。事實上,按法律規定,僅侵犯肖像權一項該書就應該立即停止銷售,儘管一審已判定該書構成對楊瀾姓名權及肖像權的侵害。但是一審後該書卻並沒有下架,反而在大書店成為熱銷區的推薦書。

  趙本山張藝謀都曾“遭劫”

  名人是公眾人物,為名人立傳自然無可非議,但是應按照相關出版法律完善手續。而且還存在“怎樣寫真實”“該不該曝隱私”等細節問題。如果處理不當,造成的不良後果,不僅是名人本身,被告方也同樣受損。但是,利益面前,膽大吃膽小,“先斬後奏”不時發生。

  近年來,許多名人都陷入過“被出書”的尷尬。楊瀾“被冠名”出書外,趙本山、張藝謀也未倖免。此前,一本名為《企業家趙本山》的圖書惹怒了“本山大叔”。趙本山以肖像權及名譽權等受損為由,將該書作者、出版方、銷售方等告上法庭,索賠205萬元。趙本山的起訴內容與楊瀾案類似,傳記未經他的許可與授權,書的封面和內頁大量使用他的姓名及肖像,侵犯了他的肖像權、姓名權、名譽權。2010年,張藝謀曾起訴《印象中國:張藝謀傳》侵權,張藝謀勝訴,作者黃曉陽和華夏出版社被判賠償張藝謀經濟損失40萬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

  與名人打交道難“繞道走”

  這種打著名人旗號,利用其名字、口吻、經歷、照片進行出書的行為,不僅侵犯了名人本身的權益,更是誤導讀者,對整個社會風氣特別是青少年的價值觀和人生觀塑造形成不良影響。

  名人有號召力,有市場回報,自然吸引書商冒險為之。由於與名人打交道很麻煩,授權、約稿、寫作的時間相對比較長,而且傳主往往會有很多禁忌,因此一些書商只能“繞道走”,聘請第三者來寫,因此,造成質量稂莠不齊。此前,《楊瀾給女人的24堂幸福課》作者李文靜曾通過代理人表示,寫書的目的是基於作者對楊瀾的喜愛甚至崇拜,目的是引導公眾積極上進。顯然這種説法,是為其侵權行為辯解。原告方認為,楊瀾打假打的不僅借名人之名謀一己私利的功利主義者,打的更是這種公然欺騙和誤導廣大讀者的行為。

  本報記者 蔡 震

熱詞:

  • 楊瀾
  • 出書
  • 終審判決
  • 被告
  • 楊瀾給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