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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涉嫌貪污案續審 三被告控罪表面證供成立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6日 10: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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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涉嫌貪污案續審

王喜陪陳志雲一同出席審訊

  昨天(7月25日),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等三人涉貪污案進行續審。早前共傳召過30名證人,並曾傳召無線藝人黎耀祥作供,而法官亦裁定三名被告全部控罪表面證供成立。案件完成傳召證人程序,控辯雙方25日起進行結案陳詞,預計需時兩天。

  昨天早上約8時50分,陳志雲攜藝人王喜抵達香港灣仔法院,其餘兩名被告叢培昆、陳永孫先後抵達。一開庭,第三被告陳永孫代表律師即呈上82份品格證人供詞作辯方證物。

  隨後控方開始結案陳詞,控方律師表示第一被告陳志雲並非以無線電視代理人身份出席活動,即使陳志雲以名人身份出席,但他的行為與無線電視業務有關,故牽涉罪行。控方亦表示,當日播出的《志雲飯局》畫面字幕顯示陳志雲是無線總經理的職銜,而法官則質疑此字幕會否是後期製作時加上的,而陳志雲自己也不知是以該身份出席。但控方則指,大家自然會聯想起陳志雲是無線總經理。

  控方又表示陳永孫在《翡翠歌星賀臺慶2009》活動中與思潮公司簽約時實際上已知道新濠天地是唯一的贊助商,但卻表示仍在尋找贊助,被認為合約是刻意捏造以串謀騙取款項。

  中午休庭。下午2時24分,陳志雲從灣仔君悅酒店享用完午膳回灣仔法院。

  陳志雲案下午續審,由辯方陳志雲代表律師展開結案陳詞。陳志雲代表律師指出思潮公司一名員工錯誤地將支付予陳志雲11萬2千的單據上寫成為出版新書的酬勞,令陳志雲誤以為該筆款項為新書酬勞而非出席活動的報酬。

  陳志雲代表律師完成結案陳詞,其餘兩名被告代表律師會於今日開(26日)始結案陳詞。

  陳志雲于昨天下午5時48分離開灣仔法院。雖案件尚未完結,但陳志雲在步出法庭大門時,依舊笑容滿面,可見心情並未受影響。

責任編輯:郭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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