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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1+1]急救車,需要“急救”!(20121210)

發佈時間:2012年12月10日 22: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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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1+1》2012年12月10日

  ——急救車,需要“急救”!

  解説:從現場到醫院不到3公里,卻足足走了40分鐘,這怎麼會是急救車的速度?

  王雨竹 北京市急救中心醫生:我們幾乎是沒有路可走,自行車路也都停滿了社會車輛。

  解説:一個在急救車上逝去的生命,一位在車流裏面無奈惋惜的醫生,在這個城市,這樣的場景是否還會上演?

  范達 北京市急救中心副主任:急救車呢,已經出發,但是被困在某個地方幾乎不動。

  解説:被堵在路上的急救車如何能夠救護生命?生命之路如何才能保證暢通?

  《新聞1+1》——今日關注:急救車需要“急救”!

  主持人 董倩:在人們的印象裏救護車應當是什麼樣的?一定是像這張圖片一樣風馳電掣,一路上沒有任何阻礙的就到達了目的地,但這是我們的想象。而現實生活中救護車在路上是什麼樣的一個樣子呢?我們可以看到他們經常被堵在路中間一動不動比蝸牛還慢,往往救命車到後來就甚至成了要命的車。就在上週五的北京,在下班晚高峰的這麼一個時間段,一位傷者本來已經被抬上了救護車,但是由於救護車在路上耽擱的時間太長,以至於這名患者在路上就丟了性命,我們不妨回去看一看,那條要了人命的路到底是一條什麼樣的路?

  解説:“現場到醫院短短不到3公里的路,足足走了40分鐘,幾乎無車避讓,可悲,作為醫生我為之生命而惋惜。”12月7日晚19點14分,北京120急救醫生王雨竹的微博記錄下了一個急救大夫的無奈。當她寫下這段文字時,一個55歲的生命剛剛從她身邊離世。

  當晚17點58分,王醫生第一時間趕到車禍現場,她看到一輛罐車後方不到10米遠的地上側臥著一位50多歲的傷者,傷者是在騎車時不幸被罐車碾壓,造成開放性骨折,血肉模糊。王醫生和同事立刻對傷者展開了心肺復蘇搶救,隨即他們決定趕往最近的武警總醫院,從現場到武警總醫院最近的路線全程不過3公里,而這輛救護車卻足足走了40分鐘,時間流逝下,王雨竹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傷者的心跳歸零。

  王雨竹的微博引發了媒體的關注,生命通道如何就被堵上?這是所有人共同的疑問。輿論的焦點也紛紛放在鮮有車輛避讓的拷問上。今天記者重返事發地點,北京金溝河路和永定路,試圖還原這條街的交通生態,狹窄是記者對金溝河路的第一印象,産生這一印象不單因為這僅是一條一車道寬窄的道路,更因為路兩旁原本規劃的自行車道都被長龍式的停靠車輛佔據,寒風中禁止停車的指示牌早已被小廣告遮住了本來面目,甚至供人行走的便道也有多處被停靠車輛盤踞。報刊亭的攤主告訴我們,自行車道上違規停靠的車輛更多的是周邊小區業主的車輛。

  記者:那小區裏的車他們都怎麼停?

  報刊亭攤主:就停在這路邊上。

  記者:您的意思這都是這周邊小區的車嗎?

  報刊亭攤主:對,差不多都是,停車位(價格)好像挺高的。

  記者:所以他們可能都跑到外頭來停車?

  報刊亭攤主:對對。

  解説:除卻一片居民區,金溝河路上還有幾家超市和無數沿街餐館,而這更加劇了違規停靠的狀況。

  記者:咱超市的停車位收費嗎?

  超市車位管理員:不收費,有的他們(停外面)可能就為了走方便嘛,就直接買完東西就走了。

  記者:這個是咱全部的停車位的空間嗎?

  超市車位管理員:裏面還有個車位,還有一個,這邊也可以放一個。

  記者:但是更多的(車進來)可能就不行了是吧?

  超市車位管理員:對。

  解説:整個下午記者從這場悲劇的起點金溝河路沿途採訪行至這場悲劇的重點永定路上的北京武警總醫院,面對記者的話筒,沿途的商戶、醫院門口的交通疏導員都對上星期五的那場悲劇知之甚少。也許大家早已對金溝河路和永定路上的擁堵和違規停靠習以為常,他們可能從未注意到那晚在車潮中始終閃燈鳴道大喊:請讓一讓的急救車!

  今晚18時,與上週五擁堵發生的同一時間,金溝河路兩旁的自行車道依舊被違規停靠的車輛死死佔據,而便道上也時常可見車輛橫在那裏,可以想見,那晚即便擁堵在這條街上的車輛想為救護車讓出生命通道,他們又有何處可讓呢?

  董倩:生命通道被堵上了40分鐘的時間,這40分鐘使得傷者在救護車上失去了最後的挽救他生命的希望,整個親歷這個過程的急救醫生王雨竹寫下了這樣的微博。她説第一要注意避讓大車,第二,她説作為醫生我為生命而惋惜,作為公民,我為省略號而無奈。接下來,我們就連線120急救的醫生當事人王雨竹。王醫生,我們看完您這個微博最感興趣的一點是,你為什麼要在那兒點上幾個省略號,你省略的是什麼?

  王雨竹 北京120急救醫生:這個我省略的是什麼,現在想起來也是百感交集。首先我覺得這其中包含了我對我這份工作困難的一份無助,因為當時確實是病人生命垂危,我們想儘快到達醫院讓他得到更好的救治,但是我們還沒有更好的辦法能夠讓他儘快送達醫院。另外的無奈我是認為我們這個社會還對我們這個應急車輛、救急車輛的避讓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然後還有全民的這種比較淡漠的意識吧,主要是這三方面。

  董倩:王醫生,另外我注意到你的微博實際上轉發的頻率是很小的,只有100齣頭的人去進行轉發,當時你在發這條微博的時候,你為什麼要發?可能你不發的話,也許就沒有人會知道這樣的事情,你發這條微博,希望提醒人們注意什麼?

  王雨竹:首先我是有感而發,因為在我這麼多年的急救生涯當中呢,眼看著生命從我手中逝去的現象也不多見,因為從返程途中,我確實對於這起事件的惡性程度,另外對這些交通擁堵的程度,還有我們急救車不能順利通過這種困難的程度,確實是心中有很多的感慨,所以在返程的途中我就寫下了這個微博。

  董倩:你能告訴我們就是當時你和患者在經歷這40多分鐘的時候,心情是什麼樣的心情?那種焦急能不能用語言來形容一下?

  王雨竹:現在回想起來確實焦急是首當其衝的,因為我們急救車上的設備是很先進,但是我們人員是有限的,我作為醫生還有一名護士,我們盡全力在後車廂搶救,那麼司機師傅是在前面奮力地往前衝,只能這樣講,所以當我在搖晃的車廂當中,在搶救的過程當中,突然發現這個急救車停滯不前了,我才有時間抬頭看一眼周圍的狀況,周圍全都是車輛,停著的車還有我們前後左右的車,我們幾乎是匯入到了一個車海當中,幾乎沒有調頭的可能,左衝右衝的可能性也沒有,只能待在原地,所以焦急、焦慮還是最主要的感受。

  董倩:因為當時哪兒哪兒都很堵,你們在當時那種情況下,在特定的那種情況下,有沒有可能説我再嘗試一種其他的路線,你們選擇的那條路線是不是一條最優的路線,為什麼會走到那麼堵的一條路上去呢?

  王雨竹:首先從事發現場到醫院確實還有另外一條路線可走,這個當時我沒有親眼看到,是我的司機師傅他當時在車廂當中自己叨嘮説,如果走航天橋二院可能會更好,但是在金溝河路上發生了一起公共汽車和私家車的刮蹭事件,把我們通向二院的路口給堵住了,所以他不得以選擇了左轉的路線,等當他一左轉上來以後,發現完全陷入了車流當中。

  董倩:實際上你們這是第二選擇,是吧?

  王雨竹:對。

  董倩:好,王醫生,稍候我們會跟您繼續連線。

  那就在這件事情發生之後,也做過一個網絡調查,我們來看一下,網絡調查的問題是你會為救護車主動避讓嗎?我們可以看到這個比例太懸殊了,有絕大多數人,95%,23000多參與的調查的人説他會,只有5%説不會,這是調查的反映。但是我們在上週五的北京看到的是幾乎沒有人避讓,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一個反差,那也許會有這樣的可能,就是我願意去讓,但是現實條件制約著我,就是想讓我也不知道該如何去讓,有沒有這種可能性呢?我們繼續往下看。

  解説:對於那些每天都需要與死神賽跑的急救車來説,交通的擁堵無法輕鬆面對。來自北京120急救中心的數據,每天他們會接到1000多個急救電話,需要出動900多次急救車,按照去年的統計,從接到急救電話到急救車趕到現場平均需要15分鐘。

  范達 北京急救中心副主任:這個反應時間還是相當長的,因為我們知道在搶救的時候,應該每一分鐘都是非常寶貴的,到達現場需要用十五分鐘,然後再要把病人送到醫院,那麼這個時間就進一步延長了,應該説和國際上還是有相當大的差距。

  解説:為什麼反應時間會有如此差距?范達給出了兩個主要原因。首先是急救站點佈局不能滿足需要,其次就是道路交通的阻礙。法律規定,急救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違反交通規則,但是現實情況是即使違反交通規則急救車也無法做到救急,應急車道被佔,公交車道被佔,甚至自行車道也被大量私家車所佔用,急救車量根本無法通行。在急救中心每天都會接到近10%的市民投訴,然而在北京道路擁堵高峰時段,誰也想不出辦法。

  范達:我們是非常害怕的,我們已經把車派出去了,但是對方不斷打電話來問,你們車什麼時候到,我們調度在調度平臺上可以看到我們的車已經出發,但是被困在某一個地方幾乎不動,我們只能是指導病人周邊的人對病人進行一個簡單的救治。

  解説:在北京,危急情況下,儘管救護車可以借助交通廣播平臺,利用警車開道,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不能全部指望這些手段。

  范達:北京的120和北京的交管部門,也就是122,有著很長期的這方面合作歷史了,這個是出現嚴重突發事件的時候或者非常重大的時候,我們會採取這個,但有時候是有困難的。

  解説:也許最徹底的解決方案還是在路上。

  范達:我覺得這條生命通道不是給別人的,應該説是給我們自己的,因為我們不知道我們哪一個人會在哪一個時段來使用這條生命通道,如果我們現在不為這條生命通道的暢通做出我們自己應有的努力,也許有一天我們會因為這條生命通道的不通暢,而喪失了我們最寶貴的東西。

  董倩:我們先來看一個權威的數字,在2011年北京市急救呼叫總量是65萬多人次,那麼出動救護車的總數是56萬多車次,日均的呼叫是1788人次,換句話説,每天有將近2000個呼叫的電話。這就意味著每天有將近2000個救護車在出行,我們都知道北京現在的路況是一個什麼樣的情況,對於這些救護車來説,可能堵是常態,而通暢不堵倒成了一種比較異常的情況,那我們剛才短片裏面也已經説過,現在遇到非常危急的情況,也可以選擇用交警開道或者利用交通廣播平臺這樣呼籲大家支持的方式來幫助去解決。但是面對一個每天1788人次的呼叫,我們不可能指望個個、次次都使用這樣的一種方式,那怎麼辦?接下來,我們繼續連線王醫生。王醫生,説到事發當天,在那種危機的情況下,你們有沒有想過去嘗試聯絡交警,然後再聯絡這種交通廣播的這種網絡平臺?

  王雨竹:首先是説聯絡交警這個還沒有在我們應急預案當中是個常規的預案,還沒有在我的學習生涯還沒有完全納入,所以在救治這個病人的過程當中,首先我和護士沒有完全地精力和能力再去想其他的事情,我只是要求我的司機師傅建立和醫院的綠色通道,還有另外就是現在想起來如果當時我們通過交警來幫我們維持一下交通秩序的話,這個可能性有,但是可能性也不會太大。

  董倩:您這話什麼意思?

  王雨竹:我講的意思是交警過來靠什麼交通途徑呢?根本就過不來。另外,其實這短短的兩三公里的路程,在我們常規救護當中這種擁堵是非常罕見的,所以沒有想到這個層面,這確實應該算是我的一個工作方面的一個不足,我想以後如果再遇到類似的情況下,我們會引以為鑒的。

  董倩:另外一個就是在當時那樣的一種情況下,因為剛才我們已經引用大量的數字,現在擁堵已經是一種常態,作為你們急救車,貴在一個“急”字,但是“堵”和“急”永遠是矛盾的,你們在需要急的時候,有沒有備案,就是説如果我這麼急遇到堵了,我怎麼辦?

  王雨竹:常規情況下我們會通知我們的調度指揮中心跟他講我們在哪個路段發生了擁堵,我們的救護車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況,我們會讓調度中心給我們增援,從其他的路線看看能不能增援其他一輛車來幫助我們完成這項任務,但是這個相對來説是稍微困難一些的,因為這個畢竟是一個非常態的狀態下,但是我們會努力去做的。

  董倩:好,謝謝王醫生,稍候我們再連線。

  那面對這樣的一種尷尬的情況,有人就説,如果我們立法怎麼樣?我們用嚴格的法律讓每個人去遵守,好消息是有的。北京市衛生局表示説,《北京市急救醫療服務條例》有望明年出臺,但是接下來的問題就是説我們以前不是沒法,那現在我們如果有了新法,有了法就足夠嗎?我們繼續關注。

  解説:看看這擁堵的車流,我們希望《北京市急救醫療服務條例》能夠儘快通過審議並實施,條例5規定,如果急救車輛正在急救救援、轉運危重病患者,應享有道路通行優先權,社會車輛故意拒不讓行的將受到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如病患死亡,還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范達:這樣的一部法律由誰來執行又由誰來做,這可能會有些問題,其實我們相應的法律不是沒有,而是我們在執行法律層面上應該加強。

  解説:范達告訴記者,事實上法律對於保障急救車的路權早有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而北京市2005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也有規定:駕駛機動車遇有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未按照規定讓行的要罰款200元。但是對於這個已經實施7年多的規定,北京的市民了解多少?又有誰因此被罰過款?

  市民:我還不太清楚。

  市民:真不知道。

  市民:什麼時候開始的?

  市民:不知道。

  市民:救急的救火的都應該給讓道。

  市民:一個是宣傳一個是執法,這兩方面你都不夠。

  解説:這段資料記錄的是德國高速公路上行駛車輛給消防車讓道的場景,打雙閃靠路邊自覺讓路,所有人的意識使消防車一路高速衝到救援現場。

  卡爾-海茵茨-弗蘭克 法蘭克福總消防隊副隊長:在德國給消防車讓路是有明確法律規定的,我們有《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條例規定,在急救車輛需要優先佔用車道時,例如打開緊急信號燈、警笛拉響時,這些車輛擁有最高通行權,他們是去救人滅火,維護公共安全,對於其它車輛人員來説,必須立即給他們讓路。

  解説:高速公路如此,交通擁堵的市區也一樣,前方車輛一聽到消防警笛就會自覺向路兩側分散停靠,為了給消防車讓路,有的車甚至開到反向車道,有的為了避讓險些追尾,在擁堵的路上,消防車基本沒有減速照樣能迅速通過,為急救車輛讓路已經成為習慣。

  路人:

  我首先想到的是給消防車讓路,也就是説我先看一下消防車從什麼方向來,然後根據我在駕校裏學的一樣,儘快把車開到路的一邊。

  董倩:剛才我們説到德國,我們不妨看看德國在這方面的法律規定是什麼?德國相關法律中説,任何車輛聽到救護車等等鳴笛聲必須讓道,請注意用的是“必須”兩個字。我們再來看看我們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條:如果遇到消防車和救護車的鳴笛説是應當讓行,用的是“應當”。那接下來我們繼續連線王醫生,因為王醫生在以前有過一年在法國出急救車的經驗,王醫生,你在法國的時候,你遇到的是一種什麼樣的情況?

  王雨竹:法國的道路也是非常擁擠的,道路也都不寬闊,所以我們在出診救護車的時候遇到擁堵的路段也很常見,那麼就像剛才那個片子裏面看到的一樣,社會車輛會向兩邊讓行,能停車的就停下,停不了車的就是斜向前方,讓一輛車接一輛車緩慢地在兩邊貼一下,這樣就給應急車輛從中間讓出了一條應急的車道。

  董倩:如果他沒讓,他聽見了,但是他沒讓,在法國會是一種什麼樣的懲罰?

  王雨竹:就我一年的經歷來講沒有看到,但是下午我和我的朋友,一同留法的同事聊天講起,他碰到過一起不避讓救護車的這種情況,那麼下車以後這個急救車司機對著社會車輛的司機跟他大聲呼喊説,這是法律,法律,你一定要遵守法律,也就是説,在我個人認為當中,法律還是用來約束那些不守法的人的,這個社會的意識還是有待提高的。

  董倩:我們今天通過分析您在上週五親歷的這樣一件事情,我們通過分析很多條件方面的原因,你覺得現在缺乏的是什麼?

  王雨竹:首先我認為是兩點吧,我個人的意見來講,首先,我想也是通過各大媒體這種平臺。

  董倩:要讓更多人知道。

  王雨竹:對,更多人知道。第二就是要有一個相應的法律來約束那些不守法的人吧。

  董倩:好,謝謝王醫生給我們介紹這麼多的情況。

  今天我們説到關注這樣的一件事情,通過這樣一個極端事件的發生,我們知道給救護車讓路不僅僅是在遵守法律,更是給別人,更是給自己在爭取出一條生命的通道。

  好,今天的節目就是這樣,感謝您的收看,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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