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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擊連戰之子兇手二審被改判無期徒刑

發佈時間:2012年10月24日 22: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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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台北10月24日電(記者 林甦 何自力)  台灣高等法院24日審理連戰長子連勝文遭槍擊案,兇手林正偉被二審判處無期徒刑。該案仍可上訴。

  2010年11月26日,台灣五大城市“三合一”選舉投票前夜,連勝文為新北市民意代表參選人陳鴻源站臺時遭兇手近距離槍擊,導致臉頰受傷,參加造勢晚會的民眾黃運聖遭流彈波及死亡。槍手林正偉被當場逮捕。

  板橋地檢署去年1月間依殺人、殺人未遂等罪將林正偉起訴。今年5月,板橋地方法院判林正偉24年徒刑。台灣高院24日二審判決認定,林正偉槍傷連勝文、流彈擊斃台下民眾,分屬殺人未遂與殺人,加重改判為無期徒刑。

  連勝文當日下午發表聲明對判決表示不滿。他指出案件相關疑點,呼籲有關單位對本案槍彈來源、槍擊對象、動機、有無共犯等問題持續追查,使被害人能免於疑懼,並弭平槍擊案的重大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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