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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答問(全文)

發佈時間:2012年09月13日 18: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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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9月13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日前,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在新形勢下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出了明確要求。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以下是全文:

  問:在全面實現“兩基”的基礎上,提出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何時代背景和歷史意義?

  答:2011年,隨著西藏、四川、青海、甘肅等四省區通過“兩基”國檢,我國所有縣級單位均普及了義務教育。從1986年《義務教育法》頒布算起,我國用25年全面普及了城鄉免費義務教育,從根本上解決了適齡兒童少年“有學上”問題。義務教育全面普及後,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學校之間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差距問題凸顯出來,成為擇校、學生學業負擔過重、亂收費等熱點難點問題的深層次原因。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質量的義務教育成為新時期義務教育戰略性任務。

  多年來,各地積極創新實踐,切實推進工作,探索了不少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好做法。有的開展標準化學校建設,改造薄弱學校;有的著力縮小城鄉之間、學校之間圖書、設備差距;有的均衡配置教師資源,創新教師補充和流動機制;有的推行集團化辦學、學區化管理,共享優質教育資源。2011年和2012年,教育部與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簽署了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備忘錄,各省還與各地(市)或縣(市、區)簽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責任書,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協同推進機制。

  2006年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要求,“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到2020年,基本實現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切實縮小校際差距,加快縮小城鄉差距,努力縮小區域差距。為全面實現《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均衡發展目標,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進一步加大力度,加快進度,為此,有必要在教育部2005年、2010年出臺的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基礎上,由國務院出臺相關政策措施,進一步明確地方各級政府責任,統籌教育資源,確保完成預定目標。

  《意見》的出臺和實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教育事業的高度重視和關心,對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著力提升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辦學水平,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努力實現所有適齡兒童少年“上好學”,對於堅持以人為本、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解決義務教育深層次矛盾、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於進一步提升國民素質、建設人力資源強國,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問: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總體目標是什麼?

  答: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總體目標就是辦好每一所學校,促進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具體地説,就是要讓每一所學校符合國家辦學標準,辦學經費得到保障。教育資源滿足學校教育教學需要,開齊國家規定課程。要使學校班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消除大班額現象。教師資源得到合理配置,使教師的整體素質得到提高,使每個學生都能享受有質量的義務教育。率先在縣域內實現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縣域內學校之間差距明顯縮小。

  由於我國各地經濟和社會發展存在較大的差異,因此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要總體規劃,統籌城鄉,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分步實施。根據教育部與各省簽署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備忘錄,到2015年,全國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3%,實現基本均衡的縣(市、區)比例達到65%;到2020年,全國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實現基本均衡的縣(市、區)比例達到95%。

  問:如何保障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總體目標如期實現?

  為確保目標的實現,主要從以下五方面來推動工作:一是加強學校標準化建設,大力改造薄弱學校,逐縣(市、區)明確改造薄弱學校的重點、進程,並根據當地實際明確改造方案和方法。二是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共享。鼓勵各地實行“集團化辦學”和“學區化管理”,“集團”和“學區”內,都要有當地群眾認可的優質學校,併發揮輻射帶動作用。推動學校寬帶網絡建設和農村學校班級多媒體教學設備配置,開發優質數字化教學資源。提高社會教育資源利用水平,探索學校教育與校外活動有機銜接的有效方式。三是均衡配置辦學資源。進一步深化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實行全國統一的定額基準。按標準為農村中小學配齊圖書、教學實驗儀器設備、音體美等器材,著力改善農村中小學辦學條件。四是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實行城鄉統一的中小學編制標準,並對村小和教學點予以傾斜,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吸引優秀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實行教師資格證有效期制度,加強教師培訓,提升教師師德修養和業務能力。實行縣域內公辦學校校長、教師交流制度,不斷優化教師配置。五是加強和改進學校管理,特別是規範招生辦法。把區域內學生就近入學比率和招收擇校生的比率納入考核教育部門和學校的指標體系。要規範辦學行為,完善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問:如何通過合理配置教師資源使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制度化?

  答:教師是立教之本。教師資源是教育的第一資源,有高水平的教師,才能有高水平的教育。各地各學校辦學之間的差距也主要體現的教師的差距上,因此要使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制度化,就必須合理配置教師資源,通過教師資源的相對均衡來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一是要改善教師資源的初次配置。各地在新任教師的配置中,要優先滿足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的需要。國家已經出臺了相關政策,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教師,在工資、職稱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在核準崗位結構比例時高級教師崗位向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傾斜,同時完善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切實維護農村教師社會保障權益。今後的主要工作是認真研究落實這些政策的具體措施,研究制定出可以操作的方案和辦法,使國家對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教師的優惠政策能一一兌現,真正把優秀的教師吸引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

  二是實行縣域內公辦學校校長、教師交流制度。當前,不少地方已經按照國家要求和本地實際,初步建立了縣域內公辦學校校長、教師交流制度,明確規定城鎮學校教師評聘高級職稱原則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農村學校任教經歷。要繼續加強縣域內校長、教師管理的統籌,促進縣域內校長、教師輪崗交流長效化、制度化。要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逐步實行縣級教育部門統一聘任校長,原則上校長不在屬於某一特定學校,可以在縣域內各學校任職。大力推行校長聘期制,各地可以根據實際確定校長交流的任職年限,發揮優秀校長的示範和輻射作用。

  問:如何按照《意見》要求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

  答: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就是要全面提高每一所學校的辦學水平,促進每一個學生的健康成長,是實現有質量的均衡。因此在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過程中要始終把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放在重要位置。

  一是要合理設置課程,切實解決課程和作業偏多、偏深、偏難問題。各階段教育都要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合理設置課程和課程標準,特別是小學階段,要讓學生有更多時間鍛鍊身體、參加社會活動、發展個人興趣愛好,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和學習壓力。

  二是要建立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學業質量評價體系,科學評價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當前,在一些地方考試分數和升學率幾乎成了評價學生、教師和學校的唯一標準,要下大力氣改變這種狀況。通過建立科學的、多元化的教育評價體系,把學生、教師和學校從應試教育中解脫出來,引導學校按照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實施教育,引導社會按照正確的教育觀念評價教育和學校。

  三是要深入推進教育改革,倡導改變教學方式。要採用啟髮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的教學方式,引導學生掌握學習方法、自主學習、獨立思考和判斷,鼓勵創新思維、激勵個人興趣,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每一所學校都要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實驗,努力辦出特色、辦出水平,為每位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和生動活潑主動發展。

  問:針對“擇校”問題,下一步將採取哪些措施有效解決?

  答:目前,在一些大中城市擇校問題仍然是一個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破解這個難題,核心是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均衡配置教育資源,縮小區域內校際間辦學差距,整體提高學校辦學水平。凡是擇校問題突出的區域都應當有適合當地實際的優質教育資源共享的具體形式。同時要按照《意見》要求,針對當前問題較為突出的環節,採取有效措施,逐步解決擇校問題。一是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就近免試入學的規定。縣級教育部門要按照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學校分佈情況,合理劃定每所公辦學校的招生範圍。二是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實施有效政策。鼓勵各地探索建立區域內小學和初中對口招生制度,讓更多的小學畢業生直接升入對口初中。支持初中與高中分設辦學,推進九年一貫制學校建設。提高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的比例。三是加強監管,規範入學行為。招生工作要做到公開透明,要把區域內學生就近入學比率和招收擇校生的比率納入考核教育部門和學校的指標體系。堅決查處擇校亂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禁止將捐資助學與擇校挂鉤;禁止公辦學校舉辦各種形式的變相招生考試;禁止以奧數或各種競賽成績作為入學依據。

  問:《意見》中突出強調了“保障特殊教育群體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有哪些新的相關支持政策?

  答: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2011年,全國義務教育階段有1260.7萬農民工隨遷子女,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總數的8.4%,在輸入地進入公辦學校就讀的有80%。隨著我國城鎮化、工業化深入發展,隨遷子女基本按照每年近100萬人的速度增加,保障隨遷子女平等享受義務教育的任務依然十分艱巨。為此,將指導各地重點做好以下兩項工作:一是在堅持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兩為主”政策同時,努力做到“全覆蓋”。不斷提高全日制公辦學校接受能力,在公辦學校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保障隨遷子女在依法舉辦的民辦學校免費接受義務教育,儘快實現全體隨遷子女在輸入地免費接受義務教育。二是將常住人口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推行按照隨遷子女在校人數撥付教育經費。

  此外,教育部等部門研究制定的《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已經國務院批准印發。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在年底前制定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具體政策。

  建立健全農村留守義務教育學生關愛服務體系。201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適齡留守兒童有2200.3萬人,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總數的14.7%。留守兒童雖不是問題兒童,但由於長期遠離父母,其身心發展也會受到一定影響。針對留守兒童的特點,提出兩項具體措施:一是把關愛留守學生工作納入社會管理創新體系之中,構建學校、家庭和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關愛網絡,創新關愛模式。二是實行留守學生的普查登記制度和與社會結對幫扶制度。

  重視發展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要求各級政府要根據學生殘疾情況,制定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加大對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落實特殊教育教師待遇,既辦好每一所特殊教育學校,又在普通學校開辦特殊教育班或提供隨班就讀條件。

  此外,《意見》進一步強調關心幫助貧困家庭學生、孤兒、流浪兒童等特別需要關注的群體,切實保障他們的受教育權利。

熱詞:

  • 教育部
  • 義務教育
  • 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