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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4個中石化加油站試行先付款後加油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10日 14: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錢江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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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康讀者徐小姐昨天向《浙中城事》熱線0579-89111111報料:我在永康高速路口加油站加油,發現貼著通知,説要先付錢後加油,這樣的規定,我還是第一次遇到。

  記著核實:昨天下午,在徐小姐加油的永康五金大道永鑫加油站,記著看到了這份名為《關於對現金客戶執行先收費後加油的通知》。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規定是從8月1日起實施的,原因是最近遇到了多起加油逃單的事情。

  油箱還沒蓋上

  奔馳車一腳油門跑了

  最近一起逃單事件發生在8月6日,對方還是奔馳車。

  當天淩晨0點36分,一輛銀色奔馳駛入永鑫加油站。車內坐著四五名年輕男子,副駕駛上的人搖下窗玻璃對加油站的工作人員説:“97號,加滿!”

  工作人員小傅拿起油槍,加到468元時,油箱滿了。小傅抽出油槍,對車上的人説,不能再加了,但對方卻要求湊個整數,加到470元。

  就在小傅準備繼續加油時,奔馳車迅速關上車窗,一踩油門走了,“我手裏還握著油槍,車子的油箱蓋子都還沒來得及蓋上。”

  小傅很鬱悶,她一個月的工資才2000元不到,奔馳車這一逃,468元油錢就要她自己承擔,相當於一個星期的工資。

  加油站負責人胡衛群説,從監控中看,當時奔馳車是往高速方向逃竄的。當晚,加油站就此事報了警。

  逃單車多為套牌

  有重復作案嫌疑

  胡衛群告訴記者,從6月份至今,永鑫加油站共遭遇4起逃單事件,涉及的車都還不錯,分別是現代、豐田、馬自達和最近的這輛奔馳。

  逃單並非只發生在永鑫加油站。據中石化金華分公司永康支公司朱經理統計,中石化在永康市的34家加油站,最近一個多月發生了16起逃單事件,比今年上半年加起來(共15起)還多。

  “全部的逃單都報過警了,但是因為逃單車子大多是套牌車,現在還沒找到。”朱經理説,他們通過監控觀察,發現這些車子加油的時間都在深夜或者淩晨,而且有幾輛逃單車輛很相似。

  “7月26日在城東加油站、28日在長城工業區加油站、30日在花街浙石加油站,都是銀白色的奔馳,而且是同一個車型。還有一輛雪佛蘭,也在不同的加油站出現了三次。”方經理懷疑,這些逃單車很有可能是把汽油用來販賣賺錢的。

  “先付款後加油”

  僅在夜間執行

  為了防範這類事件,永康中石化出臺了“先付款後加油”的規定,試行的加油站有4個,分別為永鑫、城東、城北和長城工業區加油站。

  但胡衛群説,這不是一個強制行為,“白天和往常一樣,一般情況下可以先加油後付款。到了晚上,值班人員減少,我們就會告訴車主,要先付款後才能加油。”

  朱經理認為,小傅就是因為太疏忽,沒有嚴格按照通知執行,才會發生逃單的事情。

  律師説法

  先收錢後加油是“霸王條款”

  浙江厚望律師事務所魯邦升律師認為,永康中石化的這張通知,與民事法律行為的相關規定不符,而且也與石油公司應承擔的社會職能相違背,“對現金客戶一律執行先收款後加油,是一種霸王行為。”

  惡意逃單1000元以上涉嫌搶奪

  魯邦升律師同時認為,汽車駕駛員惡意逃單的行為,符合搶奪特徵。

  “搶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趁人不備,公然奪取他人財物的行為。根據浙江省的規定,搶奪財産達到1000元以上,就構成搶奪犯罪。”

  但是,一般轎車一次性加油達不到1000元,因此從單次來説,未達到定罪標準。但搶奪犯罪數額是按累計計算的,如果同一個人累計搶奪達到了1000元,公安機關則應當要依法立案偵查。未達到1000元的,可按《治安管理法》處理。

  此外,加油站與加油者也構成合同關係,雙方均應當要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合同義務,加油者在獲得油料後,應當及時支付油款,否則構成違約。

熱詞:

  • 浙江
  • 中石化
  • 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