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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回應網絡拍賣質疑:並未違背法律規定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10日 07: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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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明文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産”。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規定交有關單位拍賣或者變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産。也就是説,法院可以委託拍賣公司拍賣,也可以不委託拍賣公司拍賣,是不是一定要委託,法律並沒有禁止性規定。

  關注理由

  1個多月前,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淘寶網聯合推出的網絡司法拍賣平臺上線。隨後,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法院的寶馬730轎車和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的三菱歐藍德越野車成為第一批拍品,並在網友們的熱情關注下最終被成功拍走。

  8月3日,在沉寂了近1個月後,淘寶第二期司法網拍將在8月13日上午10時正式進入拍賣程序。

  從一拍到二拍,網絡司法拍賣這一新鮮事物在引發關注的同時也引起了不少爭議,其中就不乏關於“網絡拍賣平臺是否合法”這樣的質疑。作為吃螃蟹的人,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如何看待這些質疑?《法制日報》記者獨家獲悉了此中內情。

  □視點關注

  本報記者陳東升

  淘寶網第二期網絡司法拍賣將在8月13日上午10時進入拍賣程序。8月3日和6日,淘寶網司法拍賣頻道分兩次挂出了4輛轎車,這是繼7月9日舉行首次網絡司法拍賣以來,浙江法院第二次在淘寶網上舉行網絡司法拍賣,與第一次一樣,同樣沒有拍賣公司參與。

  “網絡交易,是近十年才新興的市場方式,過去制定的司法拍賣規定尚無網絡市場的概念。”《法制日報》記者獲悉,對網絡司法拍賣,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齊奇近日首次在內部表態:相關試點法院務必堅持依法改革、實事求是原則,選擇好宜於網上司法拍賣的物資,有理有利有節地做好試點工作,努力實現司法為民、司法公開公平公正的司法拍賣改革初衷。

  第一拍引社會強烈反響

  7月9日,浙江法院首次在淘寶網上舉行網絡司法拍賣,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法院和鄞州區人民法院,分別將一輛寶馬730轎車和三菱歐藍德挂上了淘寶網。

  早在開拍前14天,淘寶網就開出了此次拍賣的頁面,將首次網絡司法拍賣品進行展示。統計數據表明,開拍前圍觀人數超過30萬人,相比較于傳統的舉錘拍賣,這無疑是一個天文般的數字。

  7月9日上午10點,競拍開始。醒目的36小時倒計時出現在淘寶司法拍賣頁面上。拍賣流程顯示,整個拍賣分為六個步驟:項目公告、付保證金報名、參與競拍、支付餘款、結算交付。與普通拍賣相比,網絡司法拍賣最大的區別在於這些步驟均在網上完成。

  與傳統拍賣一樣,競拍人需繳納保證金才能參與競拍。寶馬車保證金為5萬元,增價幅度1000元;歐藍德保證金為1萬元,不限增價幅度。“所有流程都由系統自動操作。”淘寶網負責拍賣監控的田心向《法制日報》記者介紹説,包括身份認證、保證金繳納、競價在內的環節,人工無法介入,並不存在一個法院和淘寶的可視後臺。

  寶馬車起拍價19.99萬元,經過整整36個小時挂拍,53次叫價後,最終以33.09萬元成交,買家為吉林遼源市民。三菱歐藍德評估價起拍價5萬元,經過15輪叫價後,最終以67000元被拍出,買家為寧波本地市民。

  按原先規定,法院賣掉被執行人的財産,應當委託拍賣公司進行,拍賣公司從中收取佣金。自1998年司法拍賣制度被確立並明確委託拍賣原則後,這一做法一直維持沿襲至今。

  然而,在委託拍賣中,法官和拍賣行有較大的尋租空間,極易産生腐敗。近年落馬的諸多司法官員,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吳振漢、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張弢等人,都曾涉及司法拍賣違規行為。數據顯示,全國70%落馬的法官與司法拍賣有關。

  浙江法院“零佣金”進行網絡司法拍賣的改革新舉措突破了以往做法,引起了強烈反響,有反對的聲音,但更多的是肯定支持,為浙江法院的創新之舉叫好。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副研究員李洪雷認為,網絡司法拍賣信息透明化,能加強公眾輿論監督,做到公平公正,而且網上競拍沒有地域限制,能將競拍結果最大化,維護當事人的正當合法權益。

  浙江省律師協會會長章靖忠説,網絡司法拍賣衝擊的是拍賣業的潛規則。傳統司法拍賣中私下拍賣、定向拍賣不是個例,辦法有很多,比如圈定幾家拍賣公司,把拍賣公告登在報紙的小角落裏,再由少數人低價競拍,都是常見手段。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譚秋桂曾多次赴日本、美國、德國等地考察司法拍賣,他説在這些國家,司法拍賣都界定為公法行為,由法院自己組織,幾乎沒見過委託拍賣。

  浙江省法學會副會長陸劍鋒教授認為,司法拍賣一向是腐敗易發多發的高危領域。傳統的司法拍賣佣金高、透明度低等弊端日益凸顯,司法拍賣制度的改革呼之欲出,浙江省高院的這一創新舉措,為全國的司法拍賣網絡化提供了一個值得借鑒的可行樣本。

  基層企業呼聲促進改革

  浙江省高院司法鑒定處處長饒文軍今天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介紹稱,進行網絡司法拍賣的目的,是為了實現被處置財産的價值最大化,進而實現當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更好地踐行人民法院司法為民的宗旨。

  司法拍賣是各級法院的日常工作,是法院執行工作的重要環節,也是腐敗易發多發領域。按照現行的做法,要委託拍賣公司實施,競買人必須支付佣金。但近幾年來,浙江的一些企業一再反映,司法拍賣的佣金太高,加重了困難企業的訴訟負擔,也容易滋生腐敗。從2010年開始,紹興、溫州等地不斷有民營企業主寫信給最高法院、商務部、省委、省政府、省紀委,認為“法院司法拍賣支付高額佣金嚴重損害企業利益、為法官受賄創造有利條件”。2011年9月,浙江省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專門給省高級人民法院呈遞報告,認為傳統司法拍賣既加重了企業負擔,也是法官“落馬”的主要原因,建議浙江法院參照重慶等地做法,通過互聯網電子競價拍賣。

  “為減輕企業負擔,從2011年2月1日起,我們省高院下調了最高法院規定的拍賣佣金上限,並規定了最高限額。實施新的佣金標準後,佣金下降幅度為36.14%。”饒文軍介紹,雖然佣金已大幅下降,但仍有不少企業給省領導寫信,反映司法拍賣佣金仍然過高,認為申請執行人已經支付了執行費,司法拍賣是執行程序中的一項工作,應由法院來完成。

  “傳統拍賣,由於受成本影響,不可能實行零佣金。”饒文軍説,經慎重研究,在今年年初召開的全省法院院長會議上,浙江省高院院長齊奇提出,進行網絡司法拍賣試點,讓司法拍賣陽光化。參加會議的一位法院院長向《法制日報》記者介紹,當時齊奇提到重慶法院系統的産權交易所模式,認為浙江還應該做得更透明,更徹底,要一步到位,要直接推上互聯網,真正實施零佣金。

  總部坐落在杭州的淘寶網是全球最大的網絡零售平臺,擁有4億註冊會員,並且有現成的拍賣平臺,這一切,無疑給法院實現網上司法拍賣提供了可能和便利。

  “零佣金,貌似我們淘寶網吃虧了。但是,網絡司法拍賣大大增加了淘寶網的人氣,這在客觀上也增加了我們的廣告收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淘寶網一高管如此解釋他們的合作動機。

  “首批試點的鄞州、北侖都是浙江的經濟強區,訴訟資産豐富。”此間分析人士認為,選擇基礎紮實的基層法院和最容易出讓的汽車,拍賣前還進行過多次預演、測試,足見浙江高院對此項改革的重視和慎重。

  “兩件拍品均以第一拍成交,分別溢價65.5%和34%,並實現了零佣金,良好的社會效果鼓舞了我們,使我們有信心將網絡司法拍賣繼續推向前進。”饒文軍説,從試點情況來看,網絡司法拍賣帶來了五個方面的明顯好處:一是擴大了競拍範圍,創造了良好的競拍環境。二是促使拍賣標的物交易價格最大化。三是真正實行零佣金。四是完全公開、透明,減少暗箱操作。五是減少中間環節,提高執行效率。

  饒文軍透露,在寧波試點基礎上,目前,浙江高院已確定全省19家基層法院作為網上司法拍賣試點法院,將選擇一些適合網上拍賣的標的物進行網上拍賣。

  創新並未違背法律規定

  一石激起千層浪。7月9日,浙江法院首次試水網絡司法拍賣後,7月12日,中國拍賣行業協會即發表聲明,認為浙江省高院聯合淘寶網推出網絡司法拍賣活動的做法不符合拍賣法律法規。

  中拍協副秘書長、新聞發言人歐陽樹英説,無論是淘寶網還是法院,都沒有司法拍賣的資質。因為按照商務部的拍賣管理辦法規定,各种經營性的拍賣活動應當由依法設立的拍賣企業進行。1998年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四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的被執行人財産進行變價時,應當委託拍賣機構進行拍賣。2004年,再次提出,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拍賣機構進行。

  針對中拍協的質疑,淘寶網司法拍賣項目負責人沈城回應説,淘寶網只是提供技術平臺,和法院不是委託關係,處理資産的是法院,淘寶不是拍賣主體。

  “網絡司法拍賣是依法改革、司法為民,並未違反法律規定。”寧波市鄞州區法院院長張光宏博士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分析説,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明文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産”。這就是説,人民法院有權自行拍賣已查封、扣押被執行人的財産,法院的強制拍賣權並非來自債權人的授予,而是法院司法權力體系中的一項獨立的強制權,是法院司法強制執行權的組成部分,必須由法院主導行使。網絡司法拍賣,是法院決定著拍賣程序的全過程,互聯網交易平臺本身並不享有同樣或類似的權利,只扮演協助執行的角色。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規定交有關單位拍賣或者變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産。”張光宏説,這一法律條文明白寫著,法院可以委託拍賣公司拍賣,也可以不委託拍賣公司拍賣,是不是一定要委託,法律並沒有禁止性規定。

  “再看我國拍賣法,其第二條明確規定: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拍賣企業進行的拍賣活動。”張光宏説,法院非拍賣企業,司法拍賣也非經營行為,可以不受拍賣法約束。事實上在目前法律實踐中,許多拍賣活動都是沒有委託拍賣公司進行的,比如海事法院拍賣物品、國土資源部門出讓國有土地,一直都是自己組織進行的。

  張光宏説,既然民事訴訟法、拍賣法都規定,法院擁有強制拍賣權,那麼,按照大法管小法、法律管法規的原則,浙江法院網絡司法拍賣是完全合法的。

  浙江省拍賣行業協會一直抵制網絡司法拍賣。7月8日,該協會以快遞方式,向省高院寄發了一份《對省高院擬推行司法淘寶網絡拍賣的意見》,表示“充分理解貴院利用網絡技術提升司法拍賣效率的初衷,但也對此種做法可能帶來的諸多問題表示擔憂”。

  浙江省拍協認為,浙江現行的司法委託拍賣管理辦法總體規範可行,成績應予肯定;對房産和土地使用權等是否適合網絡拍賣、如何避免網絡拍賣在權利義務方面出現盲點等方面表示擔憂;指出該網絡拍賣與當前拍賣相關法律法規明顯不符,有違最高法院的相關規定。請求浙江高院對司法拍賣改革作出更週密的安排。

  7月18日,浙江高院院長齊奇對此作出批示:網絡交易,是近十年才新興的市場方式,過去制定的司法拍賣規定尚無網絡市場的概念。經驗表明,並非所有物資均可上網拍賣。比如,屬於標準化、通用型的動産乃至不動産,可能適於網上拍賣;屬於非標的動産、不動産,如珠寶、古董、高級工藝品,特定性的建設用地、住宅區、工業生産線等等,可能仍宜採用傳統的拍賣方式。要與省拍協加強溝通,告知網絡司法拍賣僅為試點工作,省高院並未否定傳統司法拍賣方式的作用。

  本報杭州8月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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