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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規範招聘制度程序公開 嚴防事業單位"蘿蔔招聘"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2日 16: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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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杭州7月22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特定群體不能加分,不能限定內部人員報考。有專家分析,這是在清除事業單位“蘿蔔招聘”存在的土壤。

  記者22日從這份指導意見中了解到,這個省的事業單位在公開招聘過程中禁止以各種形式規避制度規定擅自新進人員,禁止未經省級物價、財政部門批准向招聘單位和個人收取各類費用。

  同時,嚴禁違規干涉公開招聘資格條件設置、招聘程序和方法確定、考試命題和評分等行為。審慎處理招聘單位幹部職工親屬和臨時聘用人員等利益相關人員報名應聘問題。凡按規定不得應聘特定崗位的報名人員,必須明確勸退。招聘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和保密規定,確保公開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據浙江省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新規定,事業單位應根據崗位空缺,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政策性安置、按幹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機關任命及涉密崗位等確需使用其他方式選拔任用人員外,一律實行公開招聘。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清理與公開招聘制度不一致的政策規定,不得實行給予特定群體加分、限定內部人員報考等有違制度公平的規定。

  這位負責人表示,招聘單位應按照招聘公告明確的程序辦法,及時、準確公佈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人員遞補等招聘過程相關信息。有關體檢不合格、取消考試成績、取消應聘資格等涉及應聘者自身利益的相關信息,應按法定送達方式通知應聘者本人,並告知相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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