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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院校招生男女有別被疑性別歧視 教育部未回應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2日 20: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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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廣網北京7月12日消息(記者李欣 車麗)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高考分數線一直被認為是現有教育體制下最公平的衡量標準,但是,今年部分高校的招生計劃卻顯示出男女有別。比如,中國政法大學理科男生投檔線是588分,而女生投檔線卻是632分,整整高出了44分。此外,中國人民大學2012年的提前批小語種專業,也首次區別男女劃出分數線。

  一位公益人士呂頻向教育部發出了一封特殊的信息公開申請表,內容是“請問2012年高考招生,教育部批准了哪些高校的哪些專業可以限制男女生錄取比例?依據是什麼?”。

  長期關注性別平等的公益人士呂頻就質疑這些高校的做法涉嫌性別歧視,這也是她向教育部提交信息公開申請的原因。

  呂頻:教育部曾經規定過,如果要設置男女性別比例,要經過教育部同意的,可以查閱到的這些是不是經過了教育部的同意呢?只有這些相關專業的考生和家長知道,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這不是一個合理的現象,當然考生和家長沒有辦法,但是我們不能接受這樣的現象,這個是不公平的。

  但是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負責人林方卻表示,在一個女生比例高達87%的語言類大學,只有在提前批次採取“男女分開劃線、特殊類型招生”的政策才能招到為數不多的男生,這樣的政策也是為了保證教學質量。

  林方:每個班的男生最大的量也就是5、6個人,剩下的20多個都是女生,我們要有一個男女情景對話的問題,很多時候,女孩不得已去充當男生的角色,而且,這個班的男女比例不協調,綜合的發展也會不協調。

  不過公益律師黃溢智卻認為,高校招生是人與人的競爭,不是男與女的競爭。無論如何分數線不應該由性別來區分。

  律師黃溢智:反歧視這方面有個説法叫“糾偏”行為,就是説,如果你認為男女之間出現了很大的不平等,你可以去糾偏,比如説側重於招男生,但是這個糾偏是需要有法律依據的,我國教育法裏明確規定,沒有經過教育部的批准的,就不能限制男女錄取比例,不論性別、年齡、種族都是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機會的。

  2006年,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明確規定:“未經教育部批准,高等學校不得擅自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而且這項規定在歷年的高校招生通知中也被多次重申。

  對於分性別投檔的合法性,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負責人林方解釋説,不僅他們一家,北京外國語大學和北京第二外國語大學同樣存在類似的政策。

  林方:這個是我們放在零批次的一個政策,已經實行了快十年了,我們針對語言類院校給的一個政策。

  記者:您説的這個政策是哪制定的?北京市還是教育部?

  林方:我們是經過報教育部之後,也要跟北京市的教育考試院來協調。

  儘管呂頻還沒有收到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回復,但是她非常堅信會在15天的法定期限內收到回復,但是對於回復的答案她並不確定是否滿意,因為就算部分高校的行為是合法的,她認為也不代表教育制度的公平。

  呂頻:如果真的有因為這樣的政策失去入學機會的女生,這對她們的人生影響太大了,這個是平等教育權的問題,我覺得這個應該是可塑的,教育部也應該反思是不是合理。我想強調的是,這個不是所謂的性別協調,這就是性別歧視,如果説小語種裏的女生特別多,怎麼從來不見在理工科裏面限制男生?這不是雙重標準嗎?

  北京外國語大學瑞典語教師徐昕介紹説,就業時的男女歧視現象其實也在有意無意中,影響著高校的男女錄取比例問題。因為現在絕大部分的用人單位來高校招聘都會公開的或者不公開的表示要招男生,大學其實也很矛盾,所以現在大學把男女比例按1:1錄取,其實是把社會矛盾前移了一下。

  對此,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的畢業生小張認為,大學是培育人的地方,而不是職業訓練場。相對男女平等,大學教育的目的和意義更值得探討。

  張珠同:社會做出這樣的選擇是趨利的,企業是獲得最大利益出發這沒有錯。但是大學是教育人的,人就有男有女,不能只教育男人不教育女人,受了大學教育不僅僅是為找工作,更重要的是女孩子走上社會,將來要做妻子和母親,事關下一代更應該受到良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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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
  • 招生計劃
  • 院校招生
  • 教育考試院
  • 性別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