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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民辦教師評職稱將等同公辦教師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9日 01: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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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周逸梅)昨天,教育部網站發佈了《教育部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進入教育領域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拓寬民間資金進入教育的渠道。文件指出,民辦學校教師也可以進行職稱評審,和公辦校教師享受同等待遇。

  鼓勵民間資金辦學

  文件提出要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以多種方式進入教育領域。在學前教育領域,會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特別是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幼兒園;在學歷教育領域,引導民辦中小學校辦出特色,鼓勵發展民辦職業教育,積極支持有特色、高水平、高質量民辦高校發展。

  以社會需求為導向,積極鼓勵民間資金參與在職人員職業培訓、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轉崗培訓等各類非學歷教育與教育培訓,推進終身學習體系和學習型社會建設。

  文件提出允許境內外資金依法開展中外合作辦學。

  民辦教師待遇提升

  過去民辦學校教師晉陞待遇與公辦校的差距,一直是限制其發展的一個很重要因素。這次在文件中指出,民辦學校教師在資格認定、職稱評審、進修培訓、課題申請、評先選優、國際交流等方面與公辦學校教師享受同等待遇,在戶籍遷移、住房、子女就學等方面享受與當地同級同類公辦學校教師同等的人才引進政策。

  民辦學校要依法依規保障教師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有關規定為教師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鼓勵為教師辦理補充保險。

  支持地方人民政府採取設立民辦學校教師養老保險專項補貼等辦法,探索建立民辦學校教師年金制度,提高民辦學校教師的退休待遇。

熱詞:

  • 教育部
  • 民辦教師
  • 評職稱
  • 公辦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