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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推進徵地信息公開 維護被徵地農民權益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4日 20: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政府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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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5月24日,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在國務院小禮堂舉行。圖為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胡存智發言。中國政府網 陳競超 攝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胡存智]按照會議安排,我就國土資源部門做好徵地信息公開工作作一發言。發言的題目是:《大力推進徵地信息公開 切實維護被徵地農民權益》。

  土地是農民最大的社會保障,徵地事關農民群眾切身利益,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近年來,國土資源部門認真落實中央要求,堅持把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土地管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大力推進徵地信息公開。一是認真開展徵地前期調查工作。對擬徵收土地權屬、地類、面積及地上附著物有關情況詳細調查、摸清情況,為制定徵收補償方案、確保順利徵地奠定基礎。二是建立“告知、確認、聽證”和“兩公告一登記”制度,明確徵地報批前必須將徵地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方式等告知被徵地集體和農民,充分聽取意見;徵地批准後及時公告批准信息和補償安置方案,辦理登記手續。三是將徵地信息公開作為用地審批的必要條件,報批用地必須報送徵求農民意見、公告、聽證等情況,“告知、確認、聽證”不落實的一律不批准用地。四是將徵地信息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通過政府信息平臺、門戶網站等多種渠道及時發佈徵地政策和信息。

  徵地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較好成效,但一些地方還存在制度規定不落實、信息公告不及時、公告內容不具體、公告位置不明顯等問題。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好這次會議精神,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進一步做好徵地信息公開工作,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一、提高認識,更加自覺地做好徵地信息公開工作

  做好徵地信息公開工作是實現徵地公開、公平、公正,維護群眾權益和社會穩定的有效保障;是轉變行政管理理念、管理職能、管理方式和管理作風,建設透明政府、法治政府、責任政府和服務政府的重要舉措。國土資源系統將進一步加深對徵地信息公開重要意義的認識,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要求和會議精神上來,把推進徵地信息公開作為深化徵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環節和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更加自覺、更加主動、更加有力地推動做好這項工作。

  二、探索創新,進一步完善徵地信息公開的制度設計

  深入推動以徵地制度改革為重要內容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土地管理法》修訂和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條例起草工作,進一步從法律層面明確土地徵收及相關信息公開的原則和制度規定,提高農民群眾在徵收土地的增值收益分配上的比重,從根本上保障農民土地財産權益,併為徵地信息公開提供強有力的政策制度保障。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探索行之有效的操作規程和具體辦法,並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好的做法和經驗,加快徵地信息公開新的制度供給,增強相關制度設計的可操作性和實效性。充分運用科技信息手段,大力推行徵地信息查詢制度,為公眾提供徵地批復、範圍、補償、安置等信息查詢服務。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工作機制,依法滿足群眾對徵地有關信息的多樣化需求。

  三、強化責任,加大徵地信息公開制度規定的落實力度

  各級特別是基層國土資源部門要在政府組織領導下,加強用地報批環節的審查把關,切實履行徵地信息公開職責,確保公告、告知、聽證等各項要求落實到位,確保相關村組和農戶知曉徵地補償的方案、標準、結果等信息。基層國土資源部門要及時報備履行徵地程序、實施徵地行為等信息,部和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及時上圖入庫,完善國土資源遙感監測“一張圖”和綜合信息監管平臺,逐步實現徵地信息動態更新、實時公開,強化對基層公開徵地信息的監管。根據信訪、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等掌握的情況,對徵地程序履行不到位、信息公開不落實問題突出的地區進行重點督促指導,及時採取措施予以糾正。對徵地信息公開中存在弄虛作假、欺瞞行為的,要堅決予以查處,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四、協調聯動,形成推動徵地信息公開工作的整體合力

  徵地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主動與農業、建設、社保等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加強協調,搞好工作銜接,共同做好徵地信息發佈和政策宣傳解釋工作,維護被徵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申訴權和監督權,實現依法徵地、陽光徵地、和諧徵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熱詞:

  • 被徵地農民
  • 徵地制度改革
  • 農民群眾
  • 徵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