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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入刑一年 五大難題待解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2日 06: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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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酒駕醉駕

  降幅均超四成

  去年5月1日至今年4月20日,全國公安機關共查處酒後駕駛35.4萬起,同比下降41.7%。其中,醉酒駕駛5.4萬起,同比下降44.1%。

  在一些大城市,法律的震懾和教育效果更加明顯。北京、上海等地查處的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數量,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分別在50%、70%以上。

  酒駕、醉駕“雙降”,因酒後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明顯下降。據統計,去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全國因酒後駕駛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下降22.3%;截至4月20日,今年以來上述指標的同比降幅為28%。

  (據新華社電)

  鄭州一線交警談變化

  酒駕司機 一旦被抓

  哭跪拖逃 啥招都有

  本報記者 王漢超

  4月30日晚9點多,河南鄭州主幹道金水路未來路路口,街邊跳舞的人們陸續散場,交警李高超即將結束一天的執勤。“在這裡主要是疏導交通,酒駕不是不查,是幾乎查不到了,酒精檢測儀今天還沒用上。”李高超説,回想一年以前,每天都能抓到一兩個喝得爛醉的司機。

  兩個小時後,5月1日零時,“醉駕入刑”實施整整一年。

  效果——

  查處醉駕降九成

  根據鄭州市交警部門提供的數據,2010年全年,鄭州因醉酒駕駛治安拘留2000余人,而去年5月1日至今一年間,因醉駕刑事拘留的僅220人。

  金水路是鄭州市主幹道,一年以前,隔離護欄每晚都會被酒駕司機不同程度撞壞。“醉駕入刑”之後,護欄損毀,從當初每天一次,減少到每週一兩次。

  通過查醉駕,交警楊俊波感受到法律的力量。2010年一天,他攔住一輛看著就有些“搖晃”的汽車,測試後屬醉酒駕駛。男子握著方向盤,滿口酒氣説:“你不就扣駕照嗎?我有司機怕啥!你不就想罰錢嗎?我雙倍給你!”然而去年5月“醉駕入刑”剛實施時,攔下的醉酒司機很多下車便哭,有的居然跪倒在地。

  楊俊波説:“過去好多人仗著有頭有臉,不把醉駕當回事。現在誰也‘牛’不起來了,因為一旦受刑事處罰,直接牽連到就業、公職、升遷等,甚至會影響一生。所以我們查處也特別慎重。”

  鄭州市交警一大隊的孟繁勇介紹,一直以來,交警治理酒駕一是查處力度小,起不到震懾、預防作用;二是只要問題不是特別嚴重,説情電話就不斷,干擾很大。“醉駕入刑”較好地解決了這兩個問題。去年,鄭州每個交警大隊都成立了夜巡中隊,酒駕從抽查變為每天必查。巡邏車從晚8點到早8點,針對性穿行于大街小巷。

  “2011年往前那幾年,每年我們大隊查處醉駕300人以上,而去年到現在,查處的醉駕是10個人。”孟繁勇説。

  影響——

  潛移默化中酒風文明了

  在“逢宴必酒、無酒不歡”的酒桌文化中,多年來很多人對酒駕並不以為然。現在在鄭州的酒桌上,一句“我開車”,往往就能謝絕勸酒、纏酒。不少人感嘆,不知不覺中酒風文明多了。

  4月30日晚,李高超攔下一輛汽車,搖下車窗,酒氣撲面。司機對著檢測儀吹氣,顯示他滴酒未沾。他笑著解釋,一車人都喝得很盡興,唯獨留下他開車。類似情況“夜巡中隊”每天都會遇到。

  即使有人不自覺,也會面臨“被自覺”,因為監督的目光無處不在。“喂,我前面有輛車兩邊晃,是不是酒駕?車牌號是……”這樣的報警電話,經常通過110轉到夜巡中隊。

  今年3月一個晚上,在未來路上,交警劉雅峰攔下一輛汽車。他拿出測試儀正要上前,只見汽車猛打方向盤,從他身邊擦身而過,撞翻路障,斜衝越過警戒線,飛車逃逸。途經這裡的3輛出租車幾乎在同時調轉方向,追趕逃逸車輛。伴隨著劇烈的擦碰,逃逸車衝進一個死衚同,在一片車燈中乖乖就範。劉雅峰趕上前致謝,一位出租司機揮揮手:“謝我們幹啥!他這麼開車,害人害己,制止他還不是為大家好?”

  結婚不久的市民張靜説,最近跟老公出去應酬的次數變多了,“因為需要我開車。”現在,鄭州各駕校訓練場上,女性學員越來越多。“替老公開車”成為很常見的學車理由。張靜説:“打車赴宴,車輛寄存也流行起來。其實還是媳婦代駕最實惠。”

  困擾——

  司機拒檢、逃跑增多

  據介紹,讓酒駕司機吹一口氣,酒精監測儀器顯示的數據,僅供交警前期判斷。按照刑事案件取證的標準,有醉駕嫌疑的司機必須進行抽血取證,才能出具鑒定結論。楊俊波説,從發現到抽血取證,有時間差,不少酒後駕車的司機,會想盡各種辦法拖延,等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降下來,以逃避懲罰。

  李高超説:“一旦被抓,酒駕司機那真叫用心良苦,有的車窗緊閉,任憑怎麼勸説就是不出來;有的趁亂找人頂包;有的佯裝停車,趁機縱車逃逸;還有更絕的,發現要檢查,馬上拿出一瓶酒猛灌下肚,辯稱自己先停車後喝酒,不是先喝酒後開車;還聽説過有報復或惡作劇的,拿酒漱口,滿口酒氣,血液裏卻檢不出酒精……”

  每處理一例醉駕,都牽涉到大量人力、物力、精力的投入。劉雅峰介紹,驗血、等報告、筆錄、網上辦案、採集信息等流程下來,最快也得四五個小時。當事人酒勁上來了,拒絕配合酒精測試。“我就不吹,你們能拿我怎麼辦?”一開始遇到“拒檢”,需要上報,批准後才能血檢。現在若勸説無效,直接送醫院,或由醫院派人取血樣。即使這樣,也省不了太多事。一次,一位當事人借著“酒勁兒”,在醫院亂摔亂砸,大喊救命。等將他制伏、驗血、做筆錄、登記完信息,天已大亮。

  為什麼有人敢於暴力抗拒酒精測試,棄車逃逸,甚至頂包?孟繁勇介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棄車逃逸事後只能按治安處罰,難以進行酒駕取證。頂包者即使屬於“無證駕駛”,最多罰款2000元,並處拘留15天。與醉駕入刑兩害相權,司機取其輕不難理解。

  現實中,隨著處罰越來越嚴厲,司機拒檢、強行衝卡、撞交警、逃跑等情況比以前明顯增多,對交警執法能力和安全防護的考驗陡然增加。劉雅峰説,因此受傷的同事每年會有。除了安全,楊俊波還提出了一個困惑:實踐中,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被作為酒駕與醉駕的分界線。有些人超出這個值,神智還很清醒。有人遠遠沒達到,但明顯醉得不輕。到底誰才是醉駕?

  摩托車醉駕

  農村地區違法居高不下

  本報濟南5月1日電 (記者卞民德)“醉駕入刑”一年來,“酒駕”違法逐日減少,但就農村而言,摩托車“醉駕”現象還十分突出,造成的後果也很嚴重。山東省莒南縣檢察院的一份有關“醉駕”案件的報告顯示,自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3月底,該院公訴部門共受理危險駕駛案件40件40人,農民身份37人,工人身份3人;屬於二輪摩托車駕駛員的20人。醉酒駕駛農民成了“主角”,摩托車佔五成。

  操作簡單、出行方便、費用低廉、監管較少,摩托車因此在廣大鄉村成為主要交通工具。但與之相伴的,是摩托車駕駛員持證率低、拒絕酒駕意識低、交通違法率高、交通事故發生率高的特點。2011年8月21日中午,被告人朱某在親戚家喝完喜酒,在騎著摩托車回家途中,與對行左轉彎的宋某駕駛的低速自卸貨車發生撞車事故。經檢測,犯罪嫌疑人朱某靜脈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為177毫克/100毫升,構成醉酒駕駛。朱某被提起公訴後,被法院判處拘役兩個月、罰金2000元。

  莒南縣檢察院受理的40件危險駕駛案中,農民身份的有37人,而且在農村摩托車駕駛員中存在著一種偏見,誤認為“醉酒入刑”是對大車、小轎車而言,與摩托車無關。然而相對小汽車司機酒駕而言,摩托車司機酒駕後更容易使自身受到傷害。

  電動車醉駕

  超標上路危險等同機動車

  本報杭州5月1日電 (江南、汪曉波)日前,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對一起因酒後駕駛電動車引起的交通事故進行了判決,酒後駕駛電動車的男子被判“危險駕駛罪”。

  今年1月25日晚,來浙務工人員張長友在家喝了半斤白酒,騎電動車出門與一輛小轎車發生碰撞。事故不嚴重,但是小轎車車主見老張一股酒氣,就叫來了交警。一驗血,老張被鑒定為“醉駕”。隨後,交警出具了事故認定書,認定老張全責。同時,把老張的電動車納為“機動車範疇”。就這樣,機動車加上醉駕,老張被判“危險駕駛罪”,拘役兩個月15日,並處罰金2500元。

  原來,根據相關標準電動車最高車速國標為不大於20公里/小時,浙江省標準不大於24公里/小時,整車空車質量國標為不大於40公斤,浙江省標準不大於50公斤。而老張的電動自行車經鑒定,最高速度為30公里/小時,整車空車質量為73公斤,因此認定為機動車範疇。而據記者了解,目前市面上大多數電動車使用的是比較重的鉛酸電池,超重現象相當普遍。一位車行老闆也説:“時速低於20公里的車,很多消費者嫌慢,不好賣。”

  蕭山區法院蘇傑法官告訴記者,醉酒駕駛超標電動車上路,造成的危險性與其他機動車輛相比沒有質的區別。因此,將醉酒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的行為認定為“危險駕駛罪”,有充分的法律和事實依據。

  毒駕

  慘劇常發生驗毒有難度

  本報成都5月1日電 (記者張文)成都市高新區人民檢察院日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被告人楊博提起公訴:成都市某公司司機楊博在吸食氯胺酮(K粉)後,違規駕車造成1死4傷的慘劇。

  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了解到,在路面上檢查駕駛員是否“毒駕”目前缺乏可行性。因為檢測是否吸毒的一般做法是尿檢,需要花費一定時間。而且“毒駕”沒有相關法律約束,只要沒有引發交通肇事,警方目前也僅能按規定對吸毒司機的吸毒行為給予治安處罰。

  成都市檢察院主訴檢察官秦永春告訴記者,目前吸毒後駕駛並不屬於刑事犯罪,而如果“毒駕”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一般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現在各地的檢察機關對毒駕肇事的案件都傾向於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訴,畢竟這種行為本身就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後果。”

  四川大學刑事訴訟法教授馬靜華説:“‘毒駕’是比‘醉駕’更嚴重的行為,對醉酒的認定標準已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而‘毒駕’不像‘醉駕’那麼容易鑒別,畢竟驗血和尿檢鑒定還不同。”

  藥駕

  吃藥易犯困司機缺防範

  本報南京5月1日電 (記者姚雪青)前不久,南京市民楊某開著車跑在高速公路上,不知不覺打起了瞌睡,要不是車輪越過應急停車帶發出的噪音將他叫醒,車子可能就撞上路邊的護欄了。

  並非疲勞駕駛,為什麼還會犯困呢?回到家中仍然心有餘悸的楊某開始覺得很奇怪,仔細一想,原來是早上開車前服用了兩顆抗過敏藥。

  中國藥科大學藥學院副院長于鋒介紹,鎮靜催眠藥、抗過敏藥以及復方製劑的抗感冒藥等,服用後容易引起嗜睡,導致人注意力和判斷力下降;抗精神病藥物,由於具有比較強烈的安定作用,會影響人的反應能力和判斷能力,因此,這些藥物在服用期間均不宜開車。“藥後駕車的危害不次於‘酒駕’、‘醉駕’,只是很多車主還沒有意識到或者沒放心上。”

  江蘇省公安廳交巡警總隊安全處副處長黃文松建議,駕駛人到醫院看病時,應主動表明司機身份,也請醫生儘量避免開出會對駕駛産生不良影響的藥物;如果到藥店自行買藥,也要諮詢店裏的執業醫師;服藥時務必仔細閱讀説明書,了解藥物的副作用,等藥效消失後再開車,駕駛時要留意自身狀態,如有不適立即停車休息。

  代駕

  亂象叢生損害消費者權益

  本報北京5月1日電 (記者白龍)自2011年5月1日,醉酒駕駛行為被納入危險駕駛罪之後,代駕服務行業獲得空前發展。然而,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代駕服務行業存在無統一收費標準、無規範合同、無從業資質限制等三方面問題,容易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據介紹,我國目前尚無行政管理部門對代駕服務行業進行監管,整個行業收費無統一標準,有的代駕服務收費畸高,損害消費者權益。以北京為例,20點至22點,10公里以內酒後代駕最低報價50元,最高報價80元,最高報價比最低報價高出60%。代駕服務多采取口頭合同方式,對代駕服務合同條款約定不夠明確。發生糾紛後,消費者維權往往缺乏依據。此外,由於缺乏相關規定,代駕服務的從業資質缺乏限制。一方面,代駕服務從業機構多以其他相關行業註冊或由其他相關行業兼營。一旦代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這些隨意設立的代駕服務機構或個人經營者賠償能力有限,導致消費者不能獲得充分賠償。另一方面,代駕從業者魚龍混雜,部分從業者趁消費者酒後意識模糊之機,進行人身侵害,或盜竊物品。

  針對上述問題,朝陽區法院法官建議:明確代駕服務行業的行業主管部門,統一行業收費標準,製作代駕服務合同示範文本,設定準入標準等多措並舉,規範代駕服務行業健康發展。

  視覺設計:蔡華偉 張芳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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