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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建通道凍結電信騙子賬戶 實際操作慢被質疑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7日 16: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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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報記者 李青

  本報《十萬火急,如何凍結可疑賬戶?》報道昨日出街後,宛若一石激浪,引起廣泛關注。電話詐騙層出不窮,是否也與銀行的“無心之失”有關?耐人尋味的是,東莞張先生今年2月份也遇到類似情況,當事銀行採取了不同的措施,讓張先生免遭損失。

  類似境遇有人挽回損失

  今年2月份的一天,東莞的張先生接到“電信公司”打來的電話,稱在其郵政包裹中發現毒品,警方正在調查。張先生必須將錢存入銀聯專用監管賬戶,待驗證通過後,才能免於刑事責任。

  張先生不知有詐,立刻衝向建行東莞樟木頭支行,通過ATM存錢。張先生邊打電話邊存錢、語氣焦急、神色慌張的樣子引起銀行工作人員老袁的注意。

  老袁斷斷續續聽到張先生的對話,立即意識到可能有電話詐騙風險。他馬上將“有騙子騙你錢!”的紙條擺在張先生面前,張先生依然不為所動。老袁再寫上:“你認識對方嗎?”張先生恍然大悟,可這時,他已經向對方賬戶存入兩筆錢,合計18200元。

  18200元已經存到騙子名下,怎樣保住這筆錢?報警顯然來不及,張先生很著急。關鍵時刻,老袁迅速安排ATM管理員快速查出可疑交易,對照張先生提供的零碎資料,確定犯罪分子的作案賬戶,由工作人員飛速按照流程進行口頭挂失。

  從查詢可疑交易,到口頭挂失、凍結賬戶,每個步驟甚至可以用秒來計算!幸運的是,銀行挂失的速度跑贏了騙子轉款的速度,張先生的18200元終於被成功凍結。“要不是銀行員工反應迅速,我的血汗錢肯定要被騙子騙走”,幾天后,張先生專程來到銀行,送上錦旗。

  工行:説“無心之失” 失偏頗

  為什麼類似情況,廣州的馮先生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錢被騙子轉走?有觀點認為,銀行的“無心之失”助長了電話詐騙。

  對於“無心之失”這種説法,工行廣州市支行相關人士直言“有失偏頗”。該行昨日向記者提供了多宗工作人員協助事主戳穿電話詐騙騙術的個案。這些個案的共同點在於,事主在銀行轉賬時,神情焦急、不斷打電話,在銀行工作人員干預下停止了轉賬。

  但對銀行未滿足客戶請求及時凍結對方賬戶的做法,工行廣州分行回應稱,銀行是“嚴格按照國家及監管部門法律法規辦理凍結業務”。

  相關人員表示,按照我國《儲蓄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佈的通知》,“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存款,應當在存款人開戶的營業分支機構具體辦理。”“辦理協助凍結業務時,金融機構經辦人員應當核實相關證件和法律文書”。

  “根據以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我行不能隨意替代任何單位和個人凍結儲蓄存款,在協助公檢法辦理被執行人存款凍結工作時,必須依據‘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執行。”工行回復指出。

  馮先生:欲告銀行“不作為”

  眼睜睜看著3萬元飛入騙子荷包的馮先生昨日則告訴記者,“準備向法院起訴,告銀行不作為”!

  馮先生表示,銀行向來注重資金安全,儲戶操作出錯,賬戶都會被鎖住。相形之下,自己被騙證據確鑿、警官也願意補辦凍結手續,銀行為何不能以儲戶資金安全為先,先行凍結騙子賬戶?“銀行如果能像對待自己的資金一樣對待儲戶的資金,這樣的事情肯定不會發生”。

  “為什麼電話詐騙屢禁不止?銀行是否也需要承擔一定責任?”馮先生提出。他坦承,並沒有把握能夠打贏官司,但希望自己的教訓能警醒更多人,推動銀行相關制度的完善。

  觀點1:銀行需有社會責任

  面對類似的情況,兩家銀行給出兩種答案。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認為,銀行未能及時止付,雖然從法理上銀行不具義務,但馮先生的個案中,銀行仍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朱律師分析,銀行在止付還是不止付上,應當考慮到兩種行為的後果。“款項一旦劃走,就成為一筆騙款,被騙的可能性非常大;款項沒有劃走,當事人最多投訴銀行到賬不及時,這種情況下,銀行應當權衡後果”。

  朱列玉認為,銀行雖然沒有法定義務,但作為金融企業,還應該承擔起社會責任、公民道德。

  觀點2:活人不能被尿憋死

  “活人不能被尿憋死!”通過本報報道了解了馮先生的遭遇後,廣東省政協常委王曉華律師如是表示。

  他認為,馮先生的個案屬於正在發生中的刑事案件,銀行有義務配合警方辦案,銀行完全可以通過停止支付來暫停交易。即使款項轉賬出去後,轉出行也可以向接收行發出停止支付的請求。

  至於銀行聲稱的“相關規定”,王曉華指出:“嫌犯拿著一把刀衝向事主,假設警察需要相關部門配合,這種情況也需要先出示協助通知書嗎?”

  觀點3:規程上看銀行無錯

  “規程上看,銀行沒有過錯”,廣州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章成勇則認為。

  他分析,當事銀行作為金融機構進行自我風險保護並無過錯。“錢的確是事主打過去的,從所有權的角度來説,銀行的確是不能對賬戶擅自凍結。”

  他認為,從實際操作看,“對個人賬戶的凍結肯定需要依據一定的規程”,否則不排除存在商業風險的可能。

  追問1:“快速通道”,為何總慢半拍?

  據介紹,早在2010年3月,廣州警方已針對電話詐騙建立了快速凍結騙子賬戶的“快速通道”。不過,廣州警方相關負責人昨日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透露,廣州警方啟用的這條快速通道只針對省內賬戶,而對電話詐騙多發的跨地、跨境賬戶無法啟用。這意味著,大量的跨省、跨境電話詐騙案件中,即便事主發現被騙,也不可能對騙子賬戶“快速凍結”。同時,實際操作中,事主向派出所報案後,需由兩級公安機關相關部門審批後,才能轉交銀行實施快速凍結。“一個流程走下來,一個小時算快的”。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騙子的速度更快。

  該人士透露,從查處案件看,詐騙團夥對轉款、取款有明確分工。受騙人一旦將款項打入指定賬戶,款項會迅速通過網上銀行被分散轉入數十個、甚至上百個賬戶內。“操作時間只需要幾分鐘”。

  為什麼“快速通道”總是慢半怕?“銀行堡壘攻不破”,該人士稱,警方只能在外圍環節,如取證等方面加快速度,真正讓快速凍結“坐上火箭”只能寄望于銀行。而這顯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統計顯示,過去數年,各地公安機關依法凍結的資金還不足被騙金額的10%。

  追問2:電信詐騙,為何屢滅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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