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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實施創業板退市制度 必須把垃圾公司趕出股市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4日 06: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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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去3年納斯達克上市公司數量減少了13.08%。而10餘年間滬深兩市因連續虧損而被迫“退場”的上市公司不足50家

  ●如果不落實退市制度,股市就會被大量的垃圾公司所充斥,並最終變成一個垃圾場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週五公佈的《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給股市帶來震動。受退市風險驟然加大衝擊,本週首個交易日創業板出現逾5%的暴跌,並對滬深主板市場形成拖累,上證綜指未能守住2400點。

  專家普遍分析認為,將於5月1日起實施的創業板退市制度,不但將重挫垃圾股的爆炒與豪賭,而且對主板退市制度改革將産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嚴厲退市標準,杜絕以非經常收益調節利潤規避退市

  其實,早在今年2月24日,深交所就頒布了《關於完善創業板退市制度的方案》。本次修訂《創業板上市規則》,主要是將《方案》內容落實到《創業板上市規則》的具體條款,主要包括創業板退市標準體系等6個方面。

  《規則》豐富了創業板退市標準體系。在暫停上市情形的規定中,將原“連續兩年凈資産為負”改為“最近一個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當年年末經審計凈資産為負”,新增“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一年年末凈資産為負”的情形;在終止上市情形的規定中,新增“公司最近三十六個月內累計受到本所三次公開譴責”、“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和“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年末凈資産為負”。

  在制定嚴厲退市標準的同時,《規則》還完善了暫停上市的公司恢復上市的審核標準。第一,新增一條“暫停上市公司申請恢復上市的條件”,要求公司在暫停上市期間主營業務沒有發生重大變化,並具有可持續的盈利能力。第二,針對公司以補充材料為由,拖延時間維持上市地位並重組的情況,對申請恢復上市過程中公司補充材料的期限作出明確限制。第三,明確因連續3年虧損或追溯調整導致連續3年虧損而暫停上市的公司,應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凈利潤孰低作為恢復上市的盈利判斷依據,杜絕以非經常收益調節利潤規避退市。第四,明確因連續3年虧損和因年末凈資産為負而暫停上市的公司,在暫停上市後披露的年度報告必須經註冊會計師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才可以提出恢復上市的申請。

  此外,《規則》還明確了財務報告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又不予以糾正的公司將快速退市,強化了退市風險信息披露規定,增加了退市整理期的相關規定,明確了創業板公司退市後統一平移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優勝劣汰功能“失靈”,“不死”神話扭曲市場定價功能

  優勝劣汰功能的“失靈”,絕非創業板才有的痛。

  有數據顯示,過去3年納斯達克上市公司數量減少了13.08%。而A股市場誕生21年來,卻鮮有上市公司退市。自2001年4月PT水仙被終止上市後,10餘年間滬深兩市因連續虧損而被迫“退場”的上市公司不足50家。按照目前兩市近2400家上市公司總數計算,比例僅為2%。

  在新股快速擴容的同時,垃圾股“死不退市”儼然成為被默認的潛規則。此起彼伏的“重組遊戲”屢屢推動績差股股價一飛沖天。在這一背景下,A股市場的定價功能及價格信號無可避免地被嚴重扭曲。

  財經評論員皮海洲表示,所謂退市制度,其實就是股市的淘汰機制,這是股市的基本功能之一。“如果沒有退市制度,股市就會被大量的垃圾公司所充斥,並最終變成一個垃圾場。”皮海洲説。

  主板市場雖然早已擁有自己的退市制度,但由於退市通道幾乎被堵塞,這一制度長期處於“被退市”的狀態。而在一些業界專家看來,現行主板退市制度之所以形同虛設,其致命弱點在於退市標準單一,且易人為操縱。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認為,主板退市制度唯一可以量化的標準,就是“連續3年虧損”退市法則。由於這一法則所採用的凈利潤指標只是一個短期流量指標,很容易人為操縱,借助“報表重組”來規避幾乎毫不費力。這就是人們熟知的“二一二”報表重組法,即連續兩年虧損後,接著整出一個年度的微利,然後再連續兩年虧損,再整出一個年度的微利,如此循環往復,可以做到“死不退市”。

  事實上,現行主板退市制度存在的巨大漏洞,早已成為投資者、上市公司及監管層之間“公開的秘密”。但在殼資源奇貨可居的現狀下,在市場規範與地方利益的不斷博弈中,這個漏洞遲遲難獲修補。

  創業板為主板“鋪路”,多元化標準彌補制度缺陷

  國元證券廣州體育東路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周學雷分析,退市制度的最大亮點是加快優勝劣汰。與主板退市制度相比,創業板退市制度的先進性主要表現在退市標準的多元化、市場化、定量化,以及與IPO標準的對稱化。在這一背景下高調亮相的創業板退市制度,讓投資者對於主板退市制度的完善充滿期待。

  值得注意的是,創業板退市制度出臺後,市場對於主板退市風險的警惕也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統計數據顯示,截至去年三季度末,A股有數十家上市公司每股凈資産(扣除少數股東權益)為負。“這些長期資不抵債的上市公司極有可能在今年淪為1元股,甚至直接退市。這是2012年股民應該規避的最大風險。”董登新説。

  創業板退市制度已經出臺,主板退市制度或接踵而至。而對於龐大的中小投資者群體而言,在設置“生死線”實現優勝劣汰的同時,相關配套制度能否實現對惡意違規者的嚴懲和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恐怕是他們內心最迫切的疑問。

  皮海洲呼籲,創業板制度出臺後,與之配套的有關制度以及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制度也應儘快出臺,否則,創業板退市制度又將如主板一樣,令公眾投資者成為退市制度的最大受害者。

  北京市證監局原局長張新文則指出,在很多控制人和經營者將公司搞垮的案例中,公司控制人的利益可能在IPO時已通過合法的、非法的渠道實現。“如果強制終止上市懲罰不到公司經營者,法規鞭笞的對象會出現偏差。”

  在主板退市制度健全之前,對於長期無法提供回報的績差股,投資者唯有“用腳投票”,其結果可能是令自己“很受傷”。隨著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人們已經可以期待,嚴厲的“生死線”或將還他們一個“乾淨的市場”。

  (綜合本報記者鄧圩、新華社記者潘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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