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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17日財政部公佈了《民航發展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民航發展基金由原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原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合併而成,收費標準不變。
該《辦法》規定,航空旅客以及航空公司按不同標準繳納民航發展基金。其中,航空旅客按照以下標準繳納民航發展基金:
(一) 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每人次50元;
(二) 乘坐國際和地區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90元(含旅游發展基金20元)。
對以下旅客免徵民航發展基金:
(一) 持外交護照乘坐國際及地區航班出境的旅客;
(二) 年齡在12周歲以下(含12周歲)的乘機兒童;
(三) 乘坐國內支線航班的旅客。
該辦法同時規定原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的有關規定廢止。
原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起徵於1992年,對於為什麼要徵收此項費用,專家表示:
民航管理幹部學院教授 鄒建軍
由於機場的飛行區跑到作為一個基礎設施,它在建設的過程當中需要大量的投入,而在後期的使用呢,尤其是在更新的過程當中,又需要大量的投入,那麼這種情況下面完全依靠中央財政的資金是不夠的,你作為消費者、作為使用者你對公共基礎設施的使用,不應該是一味地無償地使用,幾乎所有的國家都有類似於機場建設費這樣的一個費用的徵收。
而對於民航發展基金的設立,財政部解釋説,為了更好地統籌安排支持民航發展的資金,2010年底經國務院同意,將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民航基礎設施基金合併為民航發展基金。民航發展基金不是新設立的基金項目,而是對既有兩項基金的整合。
記者:將原來的機場建設費改為民航發展基金是由於國家增加了對於通用航空和節能減排的補貼力度,這使得原來的機場建設費的概念已經不能滿足現在的資金使用情況。雖然收費名稱發生了變化,但是並沒有增加百姓的負擔。
編輯:甄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