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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為了尊嚴 音樂人繼續在戰鬥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7日 06: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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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這個草案來看,我們喪失了對自己作品的支配權,3個月後誰願意用都可以,只要(在集體管理組織)備案,把錢交了,就是在公廁裏播放,(著作權人)也管不著。這樣活得很沒有尊嚴。”4月11日,中國音協流行音樂學會副主席、著名音樂人劉歡,在中國音像協會唱片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唱工委”)和中國音樂家協會流行音樂學會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聯合發聲的會議上如是説。音樂人、唱片公司第一次如此團結地站在一起,為能有“尊嚴”地做音樂而戰。(前期報道詳見本報4月10日文化週刊《音樂人:著作權法草案一旦通過,我們就完了》)

  音樂人針對草案的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等9項條款,提出修改意見,在他們看來,如果這些條款不被修改,音樂行業將面臨“生死困局”。大家一致認為,新法一旦實施,將進一步打擊本已極為脆弱的權利人;極大程度地強化集體管理組織的壟斷地位;削弱了本已脆弱的權利人維權的法律環境,變相鼓勵網絡盜版。

  這樣的草案,讓本就對音樂行業的前景極不樂觀的音樂人更感無望。

  中國音協流行音樂學會主席付林用“四大四小”總結了當下音樂産業的現狀:音樂隊伍很龐大,但凝聚力甚小;音樂發聲力很高,但話語權很低;音樂市場最廣,健康( 質量)系數很差;音樂産值很大,但音樂人收入極小。

  一組數據或許能更直觀地體現出音樂人的擔憂。

  據唱工委秘書長盧建介紹:所有音樂版權人一年的版稅收入大概是8億元人民幣,樂觀估計其收益比例大概是整個音樂市場收益的2%。而在日本、韓國,這一比例為90% 、歐美為70% 、台灣也達到60%。此外,我國卡拉OK一年的産值上千億元,按照國家標準其交納的版稅應為100億元,但是去年,版稅大概收到1億元左右。這1億元中,除去集體管理組織收取的管理費、以及負責收賬的公司的手續費,留給權利人的大概是20%左右,大陸一線唱片公司去年每家只分到37萬元。

  不難發現,本該處於音樂産業“食物鏈”最頂端的版權方反倒被“弱肉強食”了,這一現象本就不正常。如果法律也“有失公允”,音樂人對整個行業也就失去了信心和希望。

  針對音樂人的修法建議,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音著協”)于4月13日公開發表聲明,聲明中稱:“昨日獲悉,中國音像協會唱片工作委員會及其旗下全體會員一致表示支持刪除《著作權法》草案46條及48條。協會對此倍感欣喜。由此排除錄音法定許可規定給詞曲作者及協會帶來的長期困擾、還詞曲作者完整的著作權專有權,將不存在任何障礙。因此,協會正式更改協會已提交的“修法意見”,要求刪除草案第46條及48條。”聲明中還特意澄清:協會不是國家版權局關於《著作權法》修法小組成員,協會在2012年3月31日與社會公眾同步在版權局網站獲悉該法修改草案。

  但是,“鳥人藝術”CEO周亞平提醒大家,音著協這樣做“目的是把水攪渾”:“音著協要求刪除草案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一説無非是把明知不可能的事情故意做個樣子、擺個姿態,誤導立法機關曲解著作權人的理性訴求,把著作權人要求調整的關鍵地方有意識忽略,給人一種著作權人要求刪除的是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的誤解,這樣很容易在立法機關否定刪除要求同時,把著作權人真正要求調整的內容同時忽略了。音著協選擇性‘失明’,巧妙地規避著作權人的根本訴求,實質上是想保住他們想保留的條款。”

  音著協左右搖擺的態度,把不少音樂人徹底弄糊塗了。

  年事已高的著名作曲家谷建芬當了十多年的全國人大代表,每次她的議案都跟版權有關,卻被別人誤解,反問她:“你為什麼老要錢,怎麼不學雷鋒?”谷建芬悵然地説:“ 我們對版權的認知度太可怕了,我的心已死,在我有生之年,要解決這個問題,不太容易。”

  老一輩音樂人“心已死”,年輕音樂人也很茫然。

  4月3日,音樂人小柯看到草案內容後,一夜未眠:“我想起了自己的‘前世今生’。我從10歲學鋼琴,而且決心一輩子和音樂在一起。一路摸爬滾打,最後逼得我這麼一個熱愛音樂的人不得不去經商。”

  小柯悲傷地説:“如果這個法案出臺,我真的不知道未來的路該怎麼走。”

  音樂人前景堪憂的同時,盧建也提醒消費者:“中國的音樂消費者大概有10個億,互聯網上活躍的消費者大概有4個億,這些消費者在網絡上消費免費的音樂。對消費者來説,這是‘天堂’,但是生活在‘天堂’,也要記住,你的耳朵要有品質,如果未來沒有基本上有尊嚴的創作環境,沒有那些殘存的唱片公司,大家聽什麼?”

  好在,目前音樂人還在繼續積極爭取自己的權益。而在音樂人看來,與集體管理組織進行對話也是十分有必要的。

  4月13日,付林主動與剛當選為音著協主席的趙季平通話,請他轉告音著協駐會領導,希望雙方對話,開會面對面討論《著作權法》。但目前,音著協方面還沒有要見面的意思。“網絡中也把《著作權法》和集體管理組織劃等號,這讓他們也有壓力,也有苦衷,具體事件上大家對他們也肯定存在誤會,但這就更需要雙方多溝通了。”付林在理解他們的同時,也希望雙方別在網絡上“隔山喊話”,大家需要一個溝通機制。付林無奈地説:“看來只有等了!見我們的‘代表人’還真難!”

  音樂人提出的對草案的修改意見是否會被採納,仍不得而知,但福茂唱片總經理張耕宇直言:“不恰當的法律會消滅一個行業。”在被“消滅”前,音樂人仍有期許:“對於音樂行業的從業者而言,我們一直期待的是(創作)更好的作品,而不是等待徹底‘死亡’的宣判。”

熱詞:

  • 音樂人
  • 草案
  • 著作權法
  • 集體管理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