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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11萬平米集體土地變國有 14年後村民方知曉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7日 08: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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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溪鎮茅輋村約11.1萬平方米集體土地變國有土地,村民稱之前並不知情

  原有企業轉讓土地,村民擔心以後因無法收取綜合管理費而導致收入下降

  相關部門稱是歷史遺留問題

  文\記者董哲

  “村小組集體土地咋成了國有轉讓土地?事發14年後我們村民才知道土地被‘賣身’。”近幾個月來,清溪鎮茅輋村的村民很憤懣。該村小組的集體土地姓了“公”,每年過百萬元的管理費可能要“蒸發”了,村民的收入也將受到影響。其實,該現象在清溪鎮並非個案,很多村小組都存在相類似的困境,亟待相關部門解決。

  昨天,相關部門回應稱,集體土地轉國有土地是歷史遺留問題,當年是政府為方便企業在工商部門驗資註冊,吸引外商投資而將集體土地徵收國有後出讓給企業的。現在問題已引起該部門重視,他們開始尋求該問題的解決之道。

  村民投訴:

  土地姓了“公” 管理費恐沒著落

  近日,清溪鎮茅輋村的村民向記者反映,該村約11.1萬平方米的集體土地不知何時悄悄地變成了國有土地,並且14年前土地就被轉讓給一企業,如今該企業倒閉再次將土地“易手”給其他工廠。

  “我們的村集體土地什麼時候被轉成國有土地,連我們的老村長都不知道。”茅輋村現任村小組組長藍某介紹稱,最讓他們苦惱的還不僅僅是土地所有權問題。

  之前,在這片土地上辦廠的欣鼎五金廠每年都會向該村支付108萬元左右(每月9萬元)的廠區綜合管理費。現在該廠倒閉,已將土地轉讓給另一家工廠,由於該地現在是國有土地,村民擔心轉手後的工廠不再支付該村綜合管理費了。

  “現在清溪鎮有些村已出現了與我們村相類似的情況,工廠不再向村集體支付管理費導致村民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如果該村每年百萬元的綜合管理費“蒸發”,茅輋村也將面臨同樣的困境。藍某稱,“村小組每年的分紅與開支就靠這些管理費維持,沒有這些錢我們村小組將難以繼續運轉下去,以後村民的生活福利也將受到嚴峻的挑戰。”

  記者調查:

  土地轉讓村民並不知曉

  昨天,茅輋村村小組組長藍某向記者出示了當年該村與欣鼎五金廠所簽訂的場地租賃合同。合同上註明,茅輋村向欣鼎五金廠有償提供80000平方米的場地供該廠建設廠房使用,合同的租賃期限為50年,即2046年終止。同時合同還寫明,廠方須在規定時間內分三次向該村繳納有償使用金240萬元(每年繳納的綜合管理費除外)。

  據了解,合同上,茅輋村租賃給欣鼎五金廠是80000平方米,但是其實際佔用該村土地面積達11.1萬平方米。

  隨後,藍某又向記者拿出了市土地管理局與欣鼎五金廠所簽訂的國有土地出讓合同。“前一份合同上面都寫著土地歸茅輋村村小組集體所有,怎麼後一份合同上就標明土地‘變身’成國有土地了?”藍某疑惑地説。

  隨後,他對記者説,如果村小組的集體土地要轉成國有土地,必須要經過村民大會2/3以上村民的同意,村小組代表才能在合同上簽名。當時與欣鼎五金廠簽訂土地租賃合同的老村長藍運金都不知道這片土地已經轉成了國有。

  部門回應:

  “集體”轉“國有”是歷史遺留問題

  針對該情況,記者採訪了清溪鎮大利村村委會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稱:“早些年,清溪政府為方便企業在工商部門驗資註冊,同時外資企業也要求轉成獨資企業,才提出了集體土地轉國有土地的相關政策。”據該負責人介紹,在清溪鎮,很多村小組都存在與茅輋村相似的情況。

  該負責人表示,他鼓勵茅輋村通過法律渠道解決該問題,例如,該村所反映的實際佔用土地與合同土地相差3萬多平方米,就可以通過法律向工廠要回差額的土地。

  昨天下午,記者又就此事諮詢了清溪鎮國土資源局,該部門負責人表示,他們也收到了茅輋村的投訴,該村所反映的問題也是近幾年出現的一個歷史遺留土地問題,而且不單是清溪,整個東莞很多鎮區都普遍存在相似的情況。

  為什麼茅輋村大多數村民不知曉與政府簽訂集體土地轉成國有土地的相關協議?該負責人則解釋稱,當年簽訂該類協議只需要管理區主任簽名即可,並不需要徵求該村相關負責人及大多數村民的同意。“對於此類問題,今天看起來似乎覺得並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但放在當時特定的歷史環境,大家都迫切地尋求發展出路,也就並不會覺得奇怪了。”該負責人還告訴記者,當時為了方便企業在工商部門驗資辦證,除來料加工企業,政府都會批准集體土地轉國有土地後,將土地出讓給企業的協議。

  該部門同時指出,針對類似的土地權屬問題,近幾年東莞市已經頒布了相關的法律規定以及處理辦法。例如,採用集體流轉的方式代替原來的土地出讓方式等,目前正在尋求解決辦法。

熱詞:

  • 集體土地徵收
  • 國有
  • 集體
  • 土地出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