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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缺失日重 專家稱覆蓋全國信用體系亟待建立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6日 02: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參考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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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信用經濟的基礎是商業誠信。經過30多年改革開放與建設發展,我國經濟總量已躍居全球第二位,成就令人注目。但信用缺失正逐步成為經濟社會發展中愈來愈不可忽視的不和諧音,引起全社會的關注。溫家寶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明確指出,要大力推進包括商業誠信在內的誠信體系建設。

  為探索誠信體系建設的有效途徑,3月22日上午,經濟參考報舉辦了商業誠信座談會。在座談會上,來自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協會、中國社科院、商務部研究院、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的專家學者共同探討誠信體系建設問題。

  與會專家認為,近年來我國經濟社會各領域出現了較為普遍的誠信缺失現象,成為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一個重大社會和經濟問題。雖然近些年我國在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方面已經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目前來看誠信建設水平與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還不相適應,當前信用體系建設刻不容緩,信用服務産業亟須培育。

  專家表示,當前首要任務是建立以信用信息系統為核心的社會誠信體系,全面記錄和高效傳遞信用信息。而這就需要公共部門向社會公眾、信用服務機構開放部分信息,還需要部門之間實現信息共享,打破目前信息系統相互封閉、條塊分割的僵局。

  此外,在建設覆蓋全國的信用信息系統的基礎上,建立失信懲戒機制,提高失信成本,通過拒絕交易形成全社會對失信者的聯防懲戒機制,是解決誠信缺失問題的關鍵。

  與會專家還呼籲,信用的建立,需要加強信用服務業的發展,建立企業內在信用制度,以及提升消費者維權意識等。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註冊局副局長劉琳:

  加強企業信用分類監管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註冊局副局長劉琳介紹説,經濟社會越發展,越需要誠信有序的經濟社會環境。針對一些企業不守信用的問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從2003年起,就在全系統全面推行了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改革,目前工商系統五級聯動監管機制已經初步形成。

  劉琳説,進行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就是以企業的靜態登記信息和動態監管信息為基礎,將企業信用分為守信、警示、失信、嚴重失信四個等級,分別採取激勵、預警、懲戒、淘汰等方式,對企業準入、經營、退出行為進行全程監管,建立信用激勵和信用約束機制的監管模式。

  她還舉了一個信用分類監管實現消費者“零投訴”的例子:杭州高銀街餐飲一條街是杭州市規模最大的餐飲街,每天都有數千市民和遊客在此消費。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餐飲業相互之間的競爭也日趨激烈,出現了商品準入不規範、食品安全、欺詐消費者等問題,導致市民和遊客投訴不斷,直接影響著餐飲業的健康發展。

  為此,上城工商分局在高銀街餐飲一條街開展了餐飲企業信用建設,搭建了餐飲街信用監管平臺。目前,已通過餐飲街信用監管平臺評出五星級餐飲企業2家,四星級餐飲企業5家,三星級餐飲企業20家,消費者信得過單位6家、文明消費健康餐飲示範店4家、商品準入示範單位、消費預賠金商戶11家。通過一段時間的實踐,原來消費者的投訴逐步下降,今年初以來已降為零,取得了明顯的實效。

  劉琳介紹説,目前工商系統已經實現了總局、省級局、地市局、縣級局、工商所五級聯網應用,企業主體行為的監管聯動機制初步形成。五級聯網是實施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基礎。通過幾年的努力,目前,五級聯網已經貫通,總局和省級局兩級數據中心已基本建立,全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企業信用分類監管信息共享和數據交換基本能實時完成,各業務系統間的數據關聯和功能整合正在穩步推進,橫向互動和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正在逐步形成,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綜合監管合力顯著增強。

  綜合監管合力的作用突出表現在:全國市場主體數據庫、被吊銷營業執照企業數據庫、自然人投資一人有限公司數據庫信息得以共享,基本實現了對進入被吊銷營業執照企業數據庫和一人有限公司數據庫的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全國範圍內的鎖定,以及一個自然人再投資一人有限公司在全國範圍內的鎖定。

  她説,特別是對進入“黑名單”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全國範圍內的任職限制和鎖定,加大了企業失信成本,信用約束的制度化功能成效明顯,“一處失信,處處受制”,上下互通、左右互動、跨區域、跨部門的聯合監管局面正在形成。

  此外,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探索建立與政府其他部門的協作機制,積極提供監管信息,加大信息交換力度。各地積極加強與稅務、海關、公安、統計、社保、住房和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的信息交換與共享,既主動提供企業登記和監管信息,又積極運用其他部門提供的企業信用信息,形成部門間的監管合力,增強企業信用激勵和信用約束機制的整體效應。受地方政府委託,北京、山西、湖北、湖南、四川、重慶、貴州和寧波、深圳、成都等10個省市工商局,&&承擔地方政府企業信用信息歸集平臺的建設工作。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董祝禮:

  消費領域誠信建設要健全規則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董祝禮認為,不誠信的現象在消費領域正成為一種趨勢,而消費領域誠信建設要重在健全規則,貴在長期堅持。

  董祝禮説,不誠信的現象在消費領域成為一種趨勢,山寨和假冒甚至成為某種潮流。具體而言,消費領域的不誠信具體有三個方面的表現,一是質量問題比較多,中小企業投訴每年一半以上都是直指質量問題;二是價格注水,現在的價格往往給人價格欺詐的感覺,所以,很多消費者都習慣了“討價還價”;三是商業宣傳不可信,信用度比較低。

  “新的消費方式的出現,消費結構的不斷的調整和升級優化都使得不誠信的原因變得愈加複雜,因此,解決不誠信的問題,也不那麼簡單。”董祝禮指出。他説,“不誠信”的動原因,無非在於市場經濟的趨利性,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關鍵問題出在這個“道”上,道是一種規範。

  他介紹説,消費者協會在建立誠信體系方面,具體做了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進行消費教育引導,二是開展商業和服務社會調查監督,三是建立和完善投訴救助體系。“今年的315我們剛剛推出了消費者網上投訴和解平臺,這個平臺正在試運行,我們也動員比較大的企業都加入到這個平臺來。我們希望這個平臺既是和解的平臺,也是企業自律和自我監督的改進平臺,既能解決問題又能化解社會矛盾。”他説。

  董祝禮指出,消費領域誠信建設關鍵是八個字,即“健全規則,長期堅持”。這就是説,消費領域的很多問題是由於規則不健全,或者執行不夠好造成的,所以就要重在健全規則,貴在長期堅持。他表示,堅持這八個字也要處理好“當前”和“長遠”的關係。具體而言,就是不能急躁,不能急於求成。“問題的産生有它的根源,誠信的缺失也不是一天兩天,搞一個運動或者搞專項治理,追求只在一段時間內就解決問題,太急躁,而且不符合社會發展的規律。”董祝禮説。

  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唐鈞:

  把消費者維權變成常規操作

  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唐鈞表示,當前我國存在的假冒偽劣、欺詐等不誠信現象多發的問題,是許多發達國家也曾經經歷過的。從國外的經驗來看,提高消費者的維權意識,把消費者維權變成常規操作,應該是一個有效的方法。

  唐鈞説,現在出現大面積的不誠信,比如假冒偽劣、造假等。對比發達國家的情況,會發現其實在五、六十年代,也就是二戰以後發達國家也曾有一段魚龍混雜的時期,也有很嚴重的誠信問題,後來起到抑製作用的主要是來自消費者的維權力量。這是最簡單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唐鈞認為,一些人對法治社會有誤會,以為法治就是拼命地立法,以為靠法律和法規能解決一切問題。其實法的作用還是有限的,有些問題僅僅依靠法律去制止是很難的。

  他認為,法律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傳統的法律,包括最基本的民法等,還有一種可以稱為現代立法,是根據現代社會中的一些問題,比如勞資關係、消費、環境等內容的立法。這種現代立法從社會學角度來講,是在社會行動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目前法治框架當中可能還欠缺一個底層的東西,有一個詞叫“軟法”,就是形容法律框架當中沒有考慮社會行動。

  他説,在商業誠信方面,是不是可以恰當地利用一些社會行動來打擊不誠信。當消費者維權的意識真正成熟了,這樣的打擊會很有效。不能只依靠315這一天,應該把消費者的這種維權行動變成一個常規的操作。

  “最終目的還是依靠消費者的力量督促不誠信廠商去改進,改進到可以得到大家認可。”唐鈞説,此外,媒體在這個過程中也應該發揮更多的輿論監督作用。

  商務部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主任韓家平:

  關鍵在於信息開放共享

  商務部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主任韓家平表示,近年來我國經濟社會各領域出現了較為普遍和嚴重的誠信缺失現象,成為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一個重大社會和經濟問題。雖然近些年我國在社會誠信體系方面已經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目前來看誠信建設水平與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還不相適應,亟須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以信用信息系統為核心的社會誠信體系。

  韓家平認為,當前信用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轉型期信仰缺失、教育不足。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的經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社會文化建設特別是道德建設不能適應新的變化。同時,我們的道德教育的內容和方式有待改進。社會上的誠信宣傳也不夠有效。

  二是社會誠信體系不健全。現代社會人員流動性大,人們交易交往的範圍遠遠超過了傳統的“熟人”圈子,而我國尚未建立起覆蓋全國的企業和個人誠信檔案系統和信用服務行業,給失信和欺詐提供了可乘之機。

  第三,法制不健全及監管不力。在美國,有關誠信方面的法律有十多部,對各種失信行為的懲罰措施嚴厲、規定具體明確,一旦失信則寸步難行,甚至傾家蕩産。而我國專門的信用法律尚無一部,特別是現有法律規定不夠完善和具體,處罰力度不夠,加之人情執法和地方保護等等,不足以對失信行為産生威懾作用。

  他表示,當前建立以信用信息系統為核心的社會誠信體系,全面記錄和高效傳遞信用信息,通過拒絕交易形成全社會對失信者的聯防懲戒機制,是解決誠信缺失問題的關鍵,這也是西方發達國家建立社會誠信體系的成功經驗。

  而在作為現代徵信系統基礎的信息開放共享方面,國家雖然投入了不少資金財力,但主要限于銀行、海關、工商、稅務等垂直管理部門內部封閉式自我循環使用,分類監管,跨部門、跨行業缺乏橫向溝通,更形不成網絡式覆蓋,獨立的徵信單位很難獲取相關資料。

  “現在個人信用信息的分割封鎖較為突出。目前,我國居民的個人信用信息主要由公安、銀行、法院、人事、工商、稅務、勞動保障等相關政府部門,以及公用事業單位、通信、保險等非政府機構掌握,處於分散狀態。同時,這些部門和機構的信息系統相互封閉,條塊分割情況嚴重。”他説,特別人行個人徵信系統掌握了涉及個人的核心信用信息,缺乏向非信貸徵信機構提供信息的機制,制約了社會個人徵信體系建設的步伐。

  對此,韓家平表示目前的關鍵在於政府部門要開放信息。對此,他表示開放信息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公共部門將信息收集起來,建成數據庫和網絡,在部門內部實現共享,對於簡單地為社會公眾所需要的信息,應該向社會公眾開放。

  第二個層次是向專業的信用服務機構進行開放,他表示,“社會需求是方方面面的,不是一個系統就能解決的問題,這需要社會機構加工這些信息,去提供客戶所需要的産品,所以要靠服務鏈去做。”

  第三個層次則是在部門之間進行共享,政府的聯合監管需要各個部門之間實現信息的開放。他表示,每一個部門,每一個地方都應該制定具體的細則,把部門掌握的信息以及哪些信息可以開放,哪些信息不可以開放,到底怎麼開放等問題建立統一的技術標準和相關的法規。

  他還表示,要讓市場主體誠實守信,還需在其內部建立起內在信用制度。市場主體內在的信用制度又可分為兩類,一是信用風險管理制度,它能對來自客戶和市場的信用風險進行防範、控制和轉移。二是自身守信制度,它要求市場主體對客戶、供應商、員工和政府都誠實守信。隨著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深入,提供管理工具的大徵信行業已經形成,信用國標已經頒布了十余項,市場主體建立信用制度的條件趨於成熟。

  深化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加強信用制度建設,是解決誠信問題的長效機制和治本之策。當前,各級政府部門在嚴格監管、加大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的同時,充分發揮媒體和公眾的監督作用則是短期有效的治標方法。如果二者能很好地結合使用,將能達到對社會誠信問題的標本兼治。

  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陳新年:

  建立失信懲戒機制是核心

  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陳新年表示,目前我國信用缺失的現象越來越嚴重,信用體系建設刻不容緩。當前,在信息體系建設的基礎上,建立失信懲戒機制,提高失信成本,是現代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

  陳新年表示,需要認識到,當前我國正處於經濟轉型的時期,信用缺失正是這個時期的典型特徵,建設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還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期。

  “我們正處在轉軌階段,在從計劃經濟轉到市場經濟,從市場經濟的初期階段轉到完善的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市場的獨立性與監管、法制的不健全是並存的,執法不公不正,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也使我們的法規大打折扣,所以轉軌時期失信的矛盾還會仍然很突出”,她表示。

  此外,通過三十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信用交易規模增長的非常快,呈現了很多諸如網購等新的消費業態,然而當出現問題的時候,管理手段並沒有及時進行完善,這些因素都導致了信用缺失現象變得越來越嚴重。

  陳新年指出,現在最大的問題還是沒有建立起一個覆蓋全國的信用體系,下一步首先要打破這種信息的封鎖。因為隨著經濟的發展,交易範圍拓展,流動性更大,在這個過程中如果信用數據不完整,就難以對企業和個人的行為進行約束。但她認為,現在實現各個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做起來很難,可以考慮用有償交換的方式打破僵局,實現信息共享。

  同時,只有實現信息共享才能更好推動信用服務機構的發展,鼓勵第三方徵信機構的發展應該是政府要去推動的。現在,徵信機構受制于數據來源的限制,報告往往不能具有權威性,這也約束了需求方。此外,徵信機構採集信用數據發佈相關報告,還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這都需要加緊出臺全社會的信用規劃。

  在信息系統建立完善的基礎上,加大失信懲罰力度是非常必要的。陳新年認為,現代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是失信懲戒機制的建立。“目前懲罰的量與其所得利潤不成比例,九牛一毛,這對整個社會的導向不太好,下一步我們的重點可能要提高失信成本。”對此,她建議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加大失信懲罰力度,提高失信成本,“如果法不責眾,犯錯了,犯法了,找找人,有人情,有關係就可以不罰或者少罰,就起不到警示的作用”,她表示。

  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馬東浩:

  呼籲成立投資者賠償基金

  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馬東浩指出,在進行誠信建設的歷程中,證券市場是步伐邁得最快的一個領域。不過,目前還有很多問題亟待解決,他呼籲,用證券市場上上市公司因為失信而形成的非法收入和所得,包括對違法者懲罰所得資金來成立一個投資者賠償基金,對投資者進行保護。

  馬東浩稱,在進行誠信建設的歷程中,證券市場是走得最全面、步伐邁得最快的一個領域。這是因為證券市場的市場化程度高,信息透明度也高。不過,與實體經濟相比較,證券市場在分類上屬於虛擬經濟範疇,具有自身的特點:一是證券市場的産品比較複雜,雖然參與的人很多,但是真正了解、熟悉、理解的人又非常少;二是證券市場專業性比較強,市場發生了違法違規的行為後,進行查處認定的難度非常大。例如,若在實體經濟領域出現造假、欺騙和坑害消費者的現象,該問題很容易被消費者識別和理解。但在證券市場上就不一樣,欺騙者可能在不知不覺就把你兜裏的錢弄到他兜裏去了,而投資者要知曉這裡面的來龍去脈,又是非常困難的事情,因為這涉及大量的法律、會計以及金融相關的知識。三是證券市場和信用相關的法律法規仍不健全。雖然證監會已經在法律法規建設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但計劃往往趕不上變化,出現的問題還是超過了現有法律法規的範疇;四是證券市場違法違規包括失信的問題非常隱蔽,不太容易引起公眾的普遍關注“因此,證券市場的誠信建設跟實體經濟完全不同。”馬東浩指出。

  馬東浩同時表示,經過這些年的努力,證券市場特別是上市公司的誠信建設取得了很大進步。首先是法律法規的建設取得巨大進展。證監會從1995年、特別是1998年《證券法》推出以後,針對證券市場的失信出臺了多項法規規律。證券行業的失信主要是表現在以下七種行為:一是欺詐發行股票和發行債券;二是提供虛假財務報告;三是擅自發行股票。四是內幕交易。五是傳播虛假信息;六是誘騙別人買賣股票;七是操縱市場。目前,這七類都已進入刑法。另外,在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2010年公安部和最高檢又出臺了若干針對證券行業失信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明細程度都很高。其次,在監管方面,證監會這些年積累了很多經驗,水平和能力逐步在提高,而且也慢慢摸索出了一套辦法,建立了誠信檔案,和央行的徵信系統進行聯網,也推動法院正式確立了過錯責任認定機制。另外,媒體的監督和投資者自身的維權意識的增強也對推動證券市場發展進步起了重要的作用。

  不過,馬東浩也指出,目前還有很多問題亟待解決。首先,對投資者來説,民事賠償的追責成本還是太高。在實體經濟領域,違規的成本和違規收益相比微不足道,證券市場上也是這樣,違規成本很小,而違規收益巨大,而且這種違規收益遠比現實經濟中的還要更多,少則幾千萬,多則上億。但民間賠償投資者的成本實在太大,一是追償的時間很長,二是即便勝訴,損失也不能完全彌補。

  “針對此,我認為,應該在以下幾個方面做出嘗試:一是集團訴訟。就是某一個投資者代表某一個上市公司全體受損失的投資者進行訴訟,法院若判決為勝訴,等同於所有受損失的投資者都勝訴。二是建立投資者的賠償基金。有大量的行政處罰,包括一些刑事處罰沒收的非法所得都進了財政大帳,而投資者沒有得到任何賠償。我們一直在呼籲,用證券市場上因為失信而形成的非法收入和所得,包括對違法者懲罰所得資金來成立一個投資者賠償基金。當投資者勝訴以後,如果他們沒能得到其應該得到的賠償的話,就從賠償基金給予補償。”馬東浩説。

  他還建議,從加強社會約束的角度來説,應建立一個權威、專業、客觀的第三方約束。他介紹説,其所在的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一直在做“中國上市公司投資者保護評價”,即從保護中小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角度出發,對上市公司投資者保護取得的績效進行評估、分析和匯總的評價系統。目前,該評價工作已經連續做了三年。這個評價分為兩部分,一是客觀評價,二是主觀評價。客觀評價是上市公司披露的各種信息;主觀評價是投資者對自己保護狀況的滿意度。從去年的調查結果來看,上市公司保護投資者的狀況正在逐年好轉,但還是有些問題比較突出,比如,在投資者的參與權、投資者的收益權等方面的評價結果都不太讓人滿意。“這裡面有很多複雜的原因,我們希望主管部門能夠比較客觀的看待自己的工作,也能比較清醒的認識今後努力的方向。”馬東浩表示。

熱詞:

  • 信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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